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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為廷因摸胸緻歉 網友震驚

(2014-12-24 00:44:21) 下一个

太陽花學運領袖之一的陳為廷傳出曾在公車上對睡著的女乘客做出撫摸胸部的行為,他的新聞連絡人陳冠宇表示,助理群對此毫無所悉,聽到時都相當震驚。但他強調,陳為廷坦承不堪過去,就是要接受社會檢視和評斷。
 
陳為廷接受《自由時報》訪問時,主動提出當年就學時的不光彩往事,陪同他接受訪問的陳冠宇表示,助理群對此毫無所悉,當場聽到時都相當震驚。
 
陳冠宇說,「為廷今天因有既定安排的私下拜訪行程,晚上才有在臺北市長官邸志工招募的公開行程,若大家有任何問題,屆時再請他回應。」
 
陳為廷坦承大三時曾在大眾運輸上觸碰女乘客胸部,鬧進警察局,最後在女方同意下獲緩起訴。

緩起訴處分書記載,陳為廷於民國100年7月5日在清華大學前搭乘新竹客運前往臺北,途中趁鄰座女子睡著之際伸出左手撫摸女子左胸,女子驚覺遭襲胸呼救,公車司機直接把車開到警局將陳為廷交由警方處理。

決定投入立委補選後,陳為廷早有心理準備往事會被挖出來,他率先坦承大三時曾在大眾運輸上觸碰女乘客胸部,鬧進警察局,最後在女方同意下獲緩起訴;也曾在夜店舞池有不當的肢體觸碰,被學校性平會要求接受心理諮商。因為真的做錯了,陳為廷說不想隱藏,再次向當事人緻歉,也願意接受大眾檢視。

根據緩起訴處分書,陳為廷於民國100年7月5日在清華大學前搭乘新竹客運前往臺北,途中趁鄰座女子睡著之際伸出左手撫摸女子左胸,女子驚覺遭襲胸呼救,公車司機直接把車開到警局將陳為廷交由警方處理。

事發後,陳為廷坦承不諱,檢方姑念他無前科,犯後坦承犯刑,並經被害人同意,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除須寫悔過書、向國庫支付新臺幣1萬元,也應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

據《自由時報》報導,朋友曾勸陳為廷,又不是道德完人,何必冒著被人格謀殺的風險參選,也因為這些事,陳為廷這些年來承受很大的心理壓力,如今公開不堪的往事,其實自己也很不安,但為了落實理念,他說必須誠實面對,其餘就交由社會公評。

對於陳為廷的驚人自爆,網友在PTT熱議,挺陳為廷的網友留言「私德的問題不影響他們在學運的貢獻」,並有人佩服陳為廷的勇氣,「至少他肯承認」。

但很多網友也麻辣發言,「為廷選上,有人會去發動割綠委嗎」、「一邊摸奶、一邊反馬反服貿反核,好清高」、「關私德屁事,當癡漢可不是私德」。有人痛批「要選舉怕被掀底才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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