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见大家抢饭吃,很明智地退到一旁,以免饭菜脏了裙子。程枫敏锐地发现,她的鞋子沾满黄泥,穿的是老乡的雨鞋,跟白裙子很不搭配。
见她站在一旁,微笑着看大伙吃饭,表情有点儿拘谨,程枫立刻站起身,径直走到她面前,一脸慈祥地关爱道:“晚饭吃了嘛?” 美女没料到他过来,下意识地摇头:“没。”随即又摆手改口:“嗯,吃了。”
看她紧张的表情,程枫忍不住笑了:“到底吃还是没吃?一看你这个表情,就知道你言不由衷。”他潇洒地冲她一甩头,自来熟地调侃着,主动帮她抢了份饭——注意,这里绝对要用抢字,因为在程家班,从来不讲谦恭礼让,尤其是吃饭的时候,绝对靠实力说话,木有人把程枫当老板,你想摆个老板架子不抢,等着别人送上来?没门,不抢就没得吃了。
凭借多年练就的绝技,他顺利地抢到两份饭,殷勤地送到美女面前,用迷死人的温柔语气劝饭:“吃一点吧,别客气。”顿了一下补充道:“这里除了这种饭菜,找不到更好的食物。而且过了这顿饭,你想再吃下一顿,至少等上十二个小时。”
这话倒不是夸张。这种地方没有咖啡馆,没有日本料理,没有法式西餐厅,没有24小时外卖,没有肯德基麦当劳,更没有7-11便利店,只有程家班的盒饭。美女显然听懂他的话,乖乖地接过盒饭,四下里张望一番,却没发现能坐的地方。
程枫把她拉到炕沿边,扯了棉被垫在底下:“这里是最干净的地了。你就将就着坐吧。”然后顺势坐她旁边,一边吃一边谈心:“你从哪里来的?怎么想到来这里探班?一路上很辛苦吧?”那口气是不容置疑,带着居高临下的关心。
OMG,这个自作多情的家伙,居然把天降的美女,认作自己的粉丝,对他满怀倾慕爱戴,不辞劳苦来探班那种。话说迷恋程枫的女人中,不乏美若天仙的品种。也难怪程大哥认错。程大哥一向关爱粉丝,来探班者必定有饭吃,而且必定亲自接待,这一次也不例外。
尤其是美女级粉丝,更是颇受优待,帅哥对待美女粉丝,绝对比对女友还殷勤。他很乐意抓住机会,在每一次露面的场合,尤其是跟粉丝相处的场合,树立自己滴绅士形象。
美女嗯嗯了两声,勉强咽下一口饭菜,然后把盒饭放一边,从背包中掏出一本书:“他们没跟你说过嘛?我特地从旧金山过来,为的是跟你签合同,谈收购剧本的事情。”
程枫一口饭含嘴里,琢磨了半天才想起来:“哦,哦,你,你就是七哥说的那个,留美华裔女作家,叫做,叫做什么来着~~~你看我都忙得忘记了~~~”
见大明星如此健忘,美女只好自我介绍:“云飞扬。《逆风飞扬》的作者。”程枫立刻一拍大腿:“对,就是这个名字。我记得是很响亮的,很有英雄气的,就是一时想不起来。嗯,七哥还念了一句诗,说是你名字的来历~~~什么刘邦还是项羽的诗~~~”美女低头微笑着,再一次替他解围:“刘邦的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这是我的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