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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路浚:从清朝反腐说到国家能力问题

(2014-10-29 10:51:37) 下一个

   在领导干部读史系列《清世宗雍正全传》(李金水主编,程军川著,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2年2月第1版)一书中,有专门的反贪腐章节。这本书的封页标签是:职场官场生意场,做人做事做领导。显然,这本书的着眼点在“吏治”,因读者对象锁定在领导干部,也就将反贪腐界定在“管理”的水准上。最近,读了卢麒元先生的《反腐败正在与时间赛跑》(草根网2014-07-23)与《腐败就是财政失败》(草根网2014-09-21)两文后,颇受启发,也就试着将清朝的反腐败同国家能力连结起来思考了。这是一个涉及到第五个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

   这里先说清朝的反腐败问题。

   清朝的反腐败细化到皇帝亲自抓禁赌的地步。据考证,从顺治皇帝开始,清政府就开始禁赌,而到了康熙时期,赌风却愈演愈烈,康熙皇帝加大了禁赌的力度,禁赌的条例也日渐细化;到了雍正王朝时,禁赌已成为定制。雍正四年(1726年)除夕的这一天,雍正皇帝颁布了《禁止赌博谕》。“谕”的大致内容是,赌博之事坏人品性;如果下等人赌博,一定会聚众,作奸犯科由此而起;如果读书当官的人赌博,一定会误时误事,哪里会有高尚的品德?联多次申明禁止赌博,可是,直到现在也不见成效,实在可恨;如果不禁止生产赌具,就不能除赌博之根;现在,联命令京城及各省地方官,将纸牌骰子全部封存销毁,不得再卖,违者重治其罪;如果还有赌窝或者引诱入局赌博的,输家可自首并检举同伙,所输的钱可追回归还,并免其无罪(转引自《清朝原来是这样》,第65页,罗杰,北京,现代出版社,2014年4 月第1版)。从“谕”内容可以看出,对于禁赌,雍正皇帝是置于维护国家根本的高度来认识的,尽管他在位只有13年,但他在前清坚持禁赌100余年不动摇的历史过程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矛盾的是,清朝禁赌法规最为严厉的一个朝代,也是赌博最为盛行的一个朝代——这无疑表明了清朝禁赌的失败。

   在雍正时期,巡察史宋筠在孟县看到十几个人在聚赌就问道:“新颁布的赌博新例那么严,你们就不怕被官促去受罚吗?”

   其中一个赌徒答道:“那些官员离这儿有数十里,怎么会知道。”

   宋筠又问,“那么衙役稽查来了呢?”赌徒又答:“送他几百文钱就完事了。”

   宋筠再问,“如果地方乡约来查,又怎么办?”赌徒再答:“同一块地方住,他们怎好意思抓我们。”(转引自《清朝原来是这样》,第66页,罗杰,北京,现代出版社,2014年4 月第1版)。

   从巡察史宋筠在孟县的经历可以看出,禁赌已成了表面文章。清朝的吏治腐败到了乾隆时期已成积重难返之势,在这种背景下的禁赌法令,成了查禁赌博的官吏索贿的筹码——禁赌成了一些官员非正常收入的一个渠道。

   到了晚清时期,赌博之风泛滥,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张之洞等封疆大吏主张弛赌博之禁,开征赌捐。这本是为他们的政治经济活动筹款的权宜之举,并非近代意义上的国家或地方政府统筹和控制赌博业,但在法律上,它却使禁赌法令走到其自身的反面。至此,清初以来的禁赌律例,在实施层面上表现为,禁小赌,不禁大赌,成为官僚胥吏索贿的一个筹码,在法律意义上已成为一纸空文。

   本文关注的不在皇帝亲自抓禁赌,而在皇帝既然能从维护国家根本的高度来认识禁赌问题,毫无疑问地,皇帝也能从维护国家根本的高度来认识反腐败问题。

   一般认为,康熙末年,由于立储问题未能解决,导致朝廷内外都忙于结党,忙于寻找将来的天子,康熙为此事也是心力交瘁,无力应对其它朝政,因而康熙后期的朝政非常混乱,官吏贪污,吏治腐败,并因此钱粮短缺,国库空虚,造成很多的社会问题。大都认为,康熙虽然也察觉了吏治的腐败,但是,考虑到牵一发而动全身,便一再忍让下来了。不管怎么说,清朝的吏治腐败从清初就开始了。在中国,自秦以下的2000多年的王朝历史中,建立过200年以上的大一统王朝,只有西汉、唐、明、清。看来,腐败亡国论这顶帽子戴在大清朝头上,并不是按头做帽子——恰如其分的,因为腐败几乎伴随着中国王朝历史的始终。对今人来说,重要的是找出腐败背后的深刻机制问题。

   如果对前清的反腐败再作一番深究,可以发现,同样也有气势如虹、雷霆万钧的大手笔。嘉庆年间,史学家章学成在对雍正评价时说:“我先皇澄清吏治,裁革陋规,整饬官方,惩治贪墨,实为千载一时。彼此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风俗,莫不望风革雨,时势然也”(转引自《清世宗雍正全传》,第121页,李金水主编,程军川著,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2年2月第1版)。以雍正清查亏空为例,在查办内务府亏空的案件中,牵涉到自己的一位皇弟,雍正断然令其赔偿贪污的银两。无奈之下,皇弟只好将家中的古董玩器拿到大街上折卖,以此来补偿亏空的银两。另一位皇弟被责令赔偿数万金,后来为补足赔偿,竟被抄了家产。与此同时,雍正还大刀阔斧地查办了地方上的亏空大案。被革职查办并查封家产的地方官吏有湖广布政使张圣弼、粮储道许大完、湖南按察使张安世、广西按察使李继谟,直隶巡道宋师曾、江苏巡抚吴存礼、布政使李世仁、江安粮道王舜、江南粮道李玉堂。雍正用了三年时间,基本上清理了康熙以来的所有积欠,充实了国库,打倒了一批贪官,又震慑了其他官吏。

   在二十四史加清史中,清朝还算得上是个有反腐败力度的王朝。但这个王朝同历史上所有的王朝一样,终究没有走出腐败——反腐败,再腐败,再反腐败,如此循环往复的轨道。这个王朝不但使雍正的“耗羡归公”、“养廉银”制度最后形同虚设(18世纪20年代,雍正皇帝曾试图将官员们的收入建立在更为可靠的税收收基础之上,但是,官员们对于非正式的附加性苛捐杂税的依赖过于根深蒂固,而增加政府开支的压力又过于沉重,结果,这一尝试失败了。如,提出“养廉银”制度的山西巡抚诺岷的“养廉银”一年高达三万一千七百两,为原俸的二百零四点五倍,正俸遂微不足道了),还寄生出“天下第一贪”—— 和shen(据说,和shen被抄家后的财产全部合计约十一亿六百万两,相当于清朝鼎兴时15年到20年的财政收入)。嘉庆捉了和珅,反腐败的力度能说不大吗?

   在最近的三十年,自从1970年代末,中央首长陈云提出“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之后,反腐败的“雷声”越来越大,从维护国家根本的高度来认识反腐败问题其深度其广度都超过历朝历代。但,历史上的腐败——反腐败,再腐败,再反腐败,如此循环往复的轨道以及可怕的贪污受贿的食物链,也在最近的三十年得到全息重演,腐败几乎伴随着中国王朝历史的始终的能量也得到空前的释放与暴露。因“落霞三部曲”——《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而为海内外读者熟知的作家二月河说:“我们党的反腐力度,读遍二十四史,没有像现在这么强的。”“但反过来说,腐败程度也是严重的。没有见过杀鸡给猴看,猴子不怕,甚至杀猴子给猴子看,猴子也不怕。”的确,在如此高压、高强度反腐斗争形势下,仍有人顶风作案,阳奉阴违,震慑之力并不令人乐观(转引自老君论道新浪博客,《反腐败且莫忘记二月河的“提醒”》,2014-07-23)。

   此类话题因卢麒元先生《反腐败正在与时间赛跑》一文已经点明,也就不用多说了。而历朝历代腐败背后的深刻机制问题,卢麒元先生的《腐败就是财政失败》一文已说得明明白白,在这里也无需多言。在这里,笔者只补充一点,腐败,是历朝历代的一个制度性毒瘤,历史前进到今天,我们仍然没有剪断寄生毒瘤的脐带。也就是说,历史前进到今天,我们仍然没有完成对传统中国历史超越的历史使命——顺着历史传统而走出历史传统仍然是当代中国的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反腐败已成了当代中国的熟视无睹的话题,但千万不能忘记从这个熟视无睹的话题中,理顺出有关第五个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价值的历史线索!?既然如此,寻找一种新的世界图景,重新修订二十四史加清史,完成一部当代的《资治通鉴》,也就有了必要。

   因这篇的主题,话有点扯远了。还是回到将清朝的反腐败同国家能力连结起来思考这一话题上吧。如果对卢麒元先生的《腐败就是财政失败》一文再作一点延伸,腐败就是国家能力衰退问题。如果能将腐败提升到财政与国家能力的层次,那么对于清史包括明史的研究也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明清以来直到1820年代,从GDP与人口的视角,中国一直是全球“龙头老大” 、“全球第一”。但若从放大尺度——全球的视野看,最近的500年是全球的战国时代。在全球的战国时代,明清以来的国家能力衰退才是近现代中国落后的根本。而国家能力衰退的严重后果以及危险性,到今天为止,还远未被人们所认识!?笔者在前文中写到,18世纪后期相对富足的几十年间所孕育的1790年代乾隆传给嘉庆的不是一个“盛世”,而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坏得不能再坏的清王朝。但从1790年代到1820年代,中国一直是全球“龙头老大” 、“全球第一”。 但愿当代中国不是活着的传统的历史现象!?对着当代中国由财政之伤引发的不良的经济链条扭曲中国经济结构失衡的影子,从学术的层面,只要不扣帽子,人们也可以大胆地质问:国家能力是提升了还是下降了!?

   而事实是,不但历史上国家能力衰退的严重后果以及危险性,到今天为止,还远未被人们所认识,而且,产生这些现象的根源以及诸多因素还远未被人们所了解。

   数千年来,就国家能力而言,中国的国家是一个大一統的强大而又弱小的矛盾自我同一体!?

   在比较政治经济学理论中,西方学者的观点是,公元1000-1500年间,中国的情况并非与欧洲国家完全不同。不过到了1650年(清顺治七年),欧洲主要国家的统治方式多为向心式而不是离心式。到了1900年,欧洲国家完全采用了向心式的统治方式,而中国仍然象欧洲在1500年之前那样,政治发展陷入了困境(转引自当代西方学术文库,比较政治经济学书系,朱天飚主编,澳大利亚,琳达-维斯、约翰-M-霍布森著,《国家与经济发展》,黄兆辉、廖志强译,第55页,吉林出版集团,2009年5月第1版)。笔者认为,西方学者认为历史上的中国是离心式的统治方式是对中国历史的误读。笔者在《巨国国效应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一文中写到,巨国的政治效应内涵之一是:中国具有自觉维护民族国家的统一的向心力。正因为如此,尽管中国近现代化过程,既再现了春秋战国的一幕,又再现了地方割据势力(如刘秀丶袁绍等)与农民起义(如黄巢丶李自成等)一直是皇帝的克星的一幕,换了很多中央政府,但任何一届登上历史舞台的中央政府都高举民族国家统一这面旗帜!民国初年,军阀混乱,每个军阀虽拥兵自立,但他们都没有完全独立、分裂国家的企图,军阀混战,都是为了击倒对方,统一中国,成为新的统治者。在春秋战国的旧传统时代,春秋争霸,每一个霸主都没有单独孤立成立一个新国家的企图,都是为了再统一或恢复“周王朝”之天下,于是最终归秦。在新传统时期的三国鼎立,刘备建蜀国,曹操立魏国,孙权立吴国,都不是为了永久地与对方抗鼎,而是为了再统一对方而立国号,于是最终三分归晋;唐未藩镇割,但没有一个藩镇企图另立一个独立的新王朝或新政权,即使与中央政府尖锐对抗的藩镇,也表示在名义上接受唐王朝的统治,不与唐王朝分治。在新传统时期,从秦王武帝到唐宗宋祖,从成吉思思汗到康、乾,中国历史上任何一次分裂都不是为了成立单独的民族国家而分裂,而是为了再统一而分裂。对比欧洲,自五世纪西罗马帝国亡后,陷于四分五裂的境地,并不比中国大分裂时代更严重。欧洲人民和若干雄才大略的君主与天主教教王,也都怀着再统一的愿望,可是欧洲失败而中国成功。

   那么,怎么解释中国的国家是一个大一統的强大而又弱小的矛盾自我同一体!?

   说强大,从制度层面看,自秦以后的二千余年来,是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的“为民当家作主” 的传统国家——在国家与社会混沌的“一” 以及国家所有始终统治民间所有的公有制基础上的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说弱小,是因为农民包括流民造反与地方政权从来都是国家——皇帝的两大克星。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夺取国家权力并不是一件难事。历史上的农民包括流民造反都可以做到,地方政权也可以上升为中央政权,少数宦官也可以控制国家。

   不管怎么说,在比较政治经济学理论中,中西方学者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就是,欧洲国家形成的过程与中国完全不同,甚至相反。欧洲近现代国家形成的过程,它有一个军事、政治和经济的源头。在欧洲,国家统治者与诸侯关系通常由政治、军事和财政三个关键性组元构成。而财政和军事结构往往成为近现代国家形成的过程的绊脚石。国家与统治阶级(不是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统治形式” 往往表现为“冲突性”。因此,剥夺地方贵族的政治权力就成了近现代国家形成的过程的“国家建设战略”。 近现代国家的明确要素之一就是垄断税收的来源。垄断税收来源的过程既曲折又充满了斗争。首先,统治者要接管地方上的人民和贵族的政治权力,要从贵族的手中夺取财政和军事权力。同时还要安抚贵族,使之更加顺从。在此过程中,我们所看到的“国家建设战略”的画面是:公开的斗争(如法国和俄罗斯)、竞争、竞争式合作(整个欧洲的不同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竞争式合作)。从这里我们可以确知:一部西方民主史,就是一部财政和军事战争的历史。要知道,文艺复兴至18世纪末的中心目的是基于资产阶级的财产权利的“利维坦”(民族国家)的建立。而天赋人权、社会契约、分权制衡等等学说以及体现在其中的自然法、自然权利、主权、自由、民主、平等、幸福等等观念都是为着“利维坦”(民族国家)的建立的“手段”。其背后是把财政和军事结构成为近现代国家形成的过程的绊脚石搬开。在这里也无需多言了。

   在中国,二千余年来,除了两个惊人相似的短命王朝——秦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管理层级为直接的二级制外,宋及宋以前,一直实行三级制;从元开始实行四级制;不论二级制、三级制,还是四级制,中央政府权力只达于县级为止。也就是说中央皇权以县为单元,县以下基本上接近自治体。具体地说,在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的“为民当家作主” 的农业社会的传统中国的国家政治自组织外,还存有社会的自组织体系——个体经济(农户经济)是几千年农业社会的传统中国的自组织与选择的结果——传统中国,数千年的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专制一尊中央集权制运行体制的傍边,还躺着一个村庄单元社会。这一历史格局一直延续到晚清。

   国际上通常把拥有2000万人口以上的国家列为发展中国家中的大国,像山东、广东、四川和河南这样的人口大省,可以轻易地进入世界人口前十的国家当中,从这一点衡量,拥有13亿多人口的中国,简直就是一个超级巨国。不说远的,中国的清朝,就是一个超级巨国。清朝与历朝历代一样,通过地方权贵控制县以下基本上接近自治体村庄单元社会。这个地方权贵就是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专制一尊中央集权制运行体制的中介。因此,西方学者认为,公元1000-1500年间,中国的情况并非与欧洲国家完全不同;不过到了1650年(清顺治七年),欧洲主要国家的统治方式多为向心式而不是离心式;到了1900年,欧洲国家完全采用了向心式的统治方式,而中国仍然象欧洲在1500年之前那样,政治发展陷入了困境;这些观点完全是错误的。到了清代,也就是欧洲近现代国家形成的过程,中西方最大的不同,不在国家统治方式的向心式与离心式,而在于,一个是剥夺地方贵族的财政和军事权力,一个是依托地方权贵中介。

   据此,国家能力,是一个大一統的强大而又弱小的矛盾自我同一体,可简单理解为,当着国家有能力控制地方权贵时,这个国家就变得强大,当着国家没有能力控制地方权贵时,这个国家就变得弱小。若作一深层次的概括,就是,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的“为民当家作主” 的传统国家——在国家与社会混沌的“一” 以及国家所有始终统治民间所有的公有制基础上的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以集权为目标,同实际“运行”着的地方权贵的分权倾向相矛盾。

   从万里长城到京杭大运河表明,历朝历代的财政汲取能力没问题。中央皇权以县为单元,县以下基本上接近自治体。中国的小农和地主经济的基本形式是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結合,男耕女织,以织助耕。若干自给自足的小农家庭定居在一起组成村庄。村庄各户的联结纽带主要是宗法关系,往往是一个同姓家族繁衍的结果。这种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的村庄经济具有内部坚固的结构,几乎不为政治风暴所触动。村庄的生产单位是家庭,宗法关系是联结的社会基础,在政治上没有独立性,始终从属于中央集权的官僚政府。中国的村庄是政治统治的经线与宗法关系纬线上的一个纽结,在县以下的乡村又处于高度的自组织状态。虽然如此,在中囯,人人都是天子(皇帝)的臣民。人人之间有一道人们无法看清的也难以抗拒的划分高贵与卑贱的天然屏障,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历史印章,盖在个人与社会关系上:个人以家庭为中介“归属” 社会。提倡个人对群体的归属,强调内部的等级序列与协调,倡导个人之间相互关照。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为均为安追求天下太平天下公平,要求天下为公。从这一角度看,历朝历代的渗透能力也没问题。

   那么,国家能力,是一个大一統的强大而又弱小的矛盾自我同一体的政治、军事和财政的源头在哪里呢?

   一句话就是,一个具有渗透能力与财政汲取能力的国家最终被实际“运行”着的地方权贵的分权倾向所瓦解。当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被瓦解之前,繁荣、腐败、纷乱式增长结伴而生,其结果是“权”与“贵”两类人都因此而变得十分富有。而当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走向中央与地方分权的财政体制后,这个王朝的末日也跟着到来。特别是,历朝历代的王朝对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被瓦解都保持着高度的警觉,但任何一个王朝都阻挡不了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走向中央与地方分权的财政体制的“灭亡”的步伐!?这表明当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被瓦解之后,不再是繁荣、腐败、纷乱式增长结伴而生,而是腐败与政治失控结伴而生了。

   一部清史,就是全息重演历朝历代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走向中央与地方分权的财政体制的历史,全息重演历朝历代由繁荣、腐败、纷乱式增长结伴而生走向腐败与政治失控结伴而生的历史。对于前清(从清初到鸦片战期间)笔者已在前文中讲得够多了。对于后清,地方政府从被动地“就地筹饷”到主动地“就地筹款”的转变,标志着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的瓦解。政治形势的变化使原本属于全国性公共品的军队由地方提供,事权的下移与财权的下移相结合,最终使得地方势力强大而成分权之势。也就是说,国家已经走到没有没有能力控制地方权贵的地步了,这个国家已变得弱小了。据研究,19世纪后期清朝的中央税收只占国民收入的3%,而同期俄罗斯是19%(转引自当代西方学术文库,比较政治经济学书系,朱天飚主编,澳大利亚,琳达-维斯、约翰-M-霍布森著,《国家与经济发展》,黄兆辉、廖志强译,第56页,吉林出版集团,2009年5月第1版)。另外,不计“就地筹饷”、“就地筹款”部分,跟着中央税收搭车部分,高达40%的收益从未到过中央政府手里而进入私人腰包,这些人就相当于“国家经纪人”。还有,明清以来,中国的经济已非常商业化,在比较政治经济学理论中,中西方学者已认可这一点。但由于国家能力是一个大一統的强大而又弱小的矛盾自我同一体,商业化并没有导至国家收入的增长。

   因本文较多地引用了比较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观点,再讲点题外话。欧洲近现代国家形成的部分原因是财政自主权的发展。一般认为英国只有一个弱小的官僚体系,但在最重要的领域——财政汲取领域——则是18世纪欧洲最成熟的国家。在英国整个财政权力集中于财政部,也就是说,直到18世纪,英国是欧洲建立了最集中的财政官僚体系的国家。中央政府官僚牢牢地控制了税收。欧洲大陆国家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私人和地方世袭的官员征税。虽然英国也依赖地方世袭贵族征收地税,但地税只代表政府收益的一部分,而且通过将地主吸收进国会等措施将地方贪污最小化。英国的间接税是由中央政府官员征收,这与法国与俄罗斯明显不同。在法国仍然有50%的收益不能到国库而进入到私人腰包。在“国家经纪人”的财政漏洞这一点上,直到18世纪中国与欧洲大陆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法国大革命的主要原因是18世纪末增加的税率使纳税人负担沉重,其实英国的税率比法国更高,但大革命却不在英国发生。可能有两个原因:之一,由于英国堵住了财政系统的漏洞,因而保证了政府税收高度的一致性——高度集权的系统,统一了征税办法,这点欧洲大陆明显不同;之二,基于财(税)政的议会宪政增强了国家能力。也正是这两点,使18世纪的英国完成了“财政改革”。 18世纪的英国实施的“财政改革”,引入了英格兰银行(1694),并在英格兰银行、财政部、伦敦市之间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这场“财政改革”使英国有足够的资金应付18世纪的战争,最终使英国成为强大的国家。

   行文至此,再讲些题外话。在笔者写“清史”系列文章之前,写了一组“左与右:五十步与百步之间”的系列文章,原因之一是深感新自由主义和新马克思主义的说教,离中国的实际十万八千里。因为,中国的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历史前进到今天,我们仍然没有完成对传统中国历史超越的历史使命——顺着历史传统而走出历史传统仍然是当代中国的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我们的理论来源在哪!? 在此,请允许笔者面对历史的回音壁大声呼唤:

   ——当代中国最近三十年,是否再现了历史上曾经有过的繁荣、腐败、纷乱式增长的历史景象!?

   博友们,你听到历史的回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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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georgegan 回复 悄悄话 Good paper
Chiyankun 回复 悄悄话 几近胡扯。现在中国中央政府的税收率很高,但是腐败也同样高,你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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