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链女是中国农村法律盲点和刁民所造成的
中国农村是法律的盲点,什么法律制度到了农村完全变味。农村农民基本是自己的规则行事。法律制度对他们来说基本上没有用。他们有时是受害者,但是有时也是害人者。农村的刁民做的事你都不知道怎么对付。
90年代的电信不发达,打电话主要是靠公用电话。电话的计费是按分钟计价,好像是3分钟起步;长途周末半价。
我有一次在农村的小卖店打了一个长途电话,因为是星期日,应该是半价,这个店主还是按全价收费。我问他周末是半价,不能收全价。他说他没有接到通知。看看,刁民的回答冠冕堂皇让我哑口无言。和他讲理吗?讲不清。只好原价照付。
对铁链女之事,农民的观念是买个媳妇不犯法;媳妇买来了就是我的人,我怎么管,怎么打,都不犯法。农民只停留在杀人是犯法这个层面上,其它都不是事。拐卖,虐待妇女,基层政府也不管并且还帮助,像丰县人民法院原法官黄涛,就是例子。
另一方面,农民有时是受害者,当他们的自身利益像房基地产权补偿款受到侵害时,他们能告赢农村的基础政权吗,连门都没有。
农村是法律盲点,天高皇帝远。再过50年也难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