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即“两参一改三结合”。
1960年3月,
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批转《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的批示中,以苏联经济为鉴戒,对我国的
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工作作了科学的总结,
强调要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即“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制度。1961年制定的“工业七十条”,正式确认这个管理制度,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扩大
企业民主,吸引广大职工参加管理、监督行政,
克服官僚主义的良好形式。当时,毛泽东把“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称之为“鞍钢宪法”,使之与苏联的“
马钢宪法”(指以
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冶金联合工厂经验为代表的苏联
一长制管理方法)相对立。
毛泽东代表中央写的批示说: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
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的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
厂长负责制,认为‘
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这个报告,“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指示要求大中企业,一切大城市都要把它当作一个学习文件,有领导地“实行伟大的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
核心内容是“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者和工人在生产实践和技术革命中相结合。”对毛泽东这一批示的鞍钢宪法,后来被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一个叫罗伯特。托马斯的管理学教授评价说:毛的主义是“
全面质量管理”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而到了七十年代,日本的丰田管理方式,日本的全面的质量管理和团队精神实际上就是毛泽东所倡导充分发挥劳动者个人
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的鞍钢宪法精神。
中央转发《鞍山市委关于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报告》的批语
毛泽东
1960.03.22
上海局,各协作区委员会,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中央一级各部委、各党组:
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
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
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
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
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
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一九五八年
大跃进以前的情形,这是第一阶段。一九五九年为第二阶段,人们开始想问题,开始相信群众运动,开始怀疑一长制,开始怀疑马钢宪法。一九五九年七月
庐山会议时期,中央收到他们的一个好报告,主张大跃进,主张反右倾,鼓干劲,并且提出了一个可以实行的高指标。中央看了这个报告极为高兴,曾经将此报告批发各同志看,各同志立即用电话发给各省、市、区,帮助了当时批判
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现在(一九六○年三月)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这是第三个阶段。现在把这个报告转发你们,并请你们转发所属大企业和中等企业,转发一切大中城市的市委,当然也可以转发地委和(小)城市,并且当作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一九六○年一个整年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
一些说法声称这些内容为国外人士赞赏:这些内容对我们早已经是“过去时”了,但国外正相反。
欧美和日本
管理学家认为,“鞍钢宪法”的精神实质是“
后福特主义”,即对福特式僵化、以垂直命令为核心的企业内分工理论的挑战。用眼下流行术语来说,“
两参一改三结合”就是“团队合作”。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教授L·托马斯明确指出,“鞍钢宪法”是“全面质量”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它弘扬的“经济民主”恰是增进企业效率的关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