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检察官用冷静的人,在没有危险状态下,开枪力度与思维标准,评判在危险状况下完全失去正常思维能力的胆小警察走火为谋杀,不人道

(2016-02-14 10:17:49) 下一个

检察官用冷静的人,在没有危险状态下,开枪力度与思维标准,评判在危险状况下完全失去正常思维能力的胆小警察走火为谋杀,不人道

 

检察官能模拟在漆黑的危险的楼道里,人处在紧张状态下,人是真的有意识,还是没有意识的紧张造成的走火吗?在安静的情况下,人开枪,

需使用有意识的力量,才能发出那么大的力量才开枪。但人在紧张的状态下,可能都不知道自己使用了多大力量。正是由于紧张,枪才没有对准任何人情况下,走火。在那种意识紧张的情况下,又如何能意识到这会造成他人危险。所以,manslaughter 根本就不成立。惊慌失措的梁,也考虑不到如何去救人,他根本就是一个失去正常能力思维的人,已经不能用常人的思维来要求他了。虽然他是警察,看来,他根本不适合危险的场合。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