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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二次弃军逃跑

(2023-04-18 12:48:28) 下一个

  笔者从邱会作回忆录中看到的第三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话,是邓小平曾经弃军逃跑。这话是毛泽东在中共九大的正式会议上说的,是不会错的。邓是中共继毛泽东之后供奉的顶级“伟人”,他怎么可能做出这样卑鄙的事呢?

  邱会作将军回忆道,1969年4月11日下午,毛泽东谈到对邓小平的评价,说:“邓作了许多坏事,一条是弃军逃跑;一条是到北京后与刘少奇、彭真搞到一起。”(《邱会作回忆录》,页628)九大期间的大会开得不多,“主席几次召集老同志、各大组的召集人、各部门的负责人开会。主席不厌其烦地多次讲话,这么上心,这么用心良苦,是少有的。”(《邱会作回忆录》,页625-626)1969年4月11日,毛泽东第一次召开这样的会议,毛在会上大谈共产党的“路线斗争”,其中谈到上述对邓的评价。

  毛在九大期间的讲话有正式文件依据,毛把邓曾经“弃军逃跑”定为邓所做的“许多坏事”中的首要一条。邓的这段经历,在《红七军简史》中有记载,军内高层尽人皆知。

  邓自己也承认这回事,只是回避“弃军逃跑”几个字。文革开始两年后的1968年6月至7月,邓向中央写了一份《我的自述》,其中说:“现在我认识到,当时失去联系的两部分部队还没会合,立足未稳,作为主要负责人的我,在这种情形下离开部队是绝对不应该的,是严重的政治错误。”1972年8月3日,邓致信毛泽东,说道:“我历史上最大的错误之一,是在1931年初不该离开红七军,尽管这个行为在组织上是合法的,但在政治上是极端错误的。”邓没有说清楚真相,他也不敢说清楚真相。“失去联系的两部分部队还没会合,立足未稳,作为主要负责人的我,在这种情形下离开部队”,这是“弃军”;当时的部队处于极度危险之中,你害怕跑掉了,这是“逃跑”。“弃军逃跑”怎么会“在组织上是合法的”呢?如果“合法”,就叫做“批准离队”,那不是“错误”,更不是“极端错误”。所谓“极端错误”是邓自己的定性,其实这是一项严重的罪恶。

  据知情人说这一段历史是这样的:1929年底,邓小平受中共派遣,与陈豪人、张云逸等组织百色起义。百色起义前的关键时刻,邓小平第一次面临危险抛却部队逃之夭夭。后来,组成红七军,李明瑞任红七军总指挥,张云逸任军长,邓小平任政治委员和前委书记。1931年初军长张云逸与政委邓小平各率一部由广东到江西与中央红军会合,进入江西不久被敌军截断,两部失去联系,邓带领一部分部队到了江西崇义。几天后,邓去杰坝找赣南特委接头。此时,敌军对崇义红军发起猛攻。由于敌我力量悬殊,情况紧急,部队急切等待着最高首长邓小平指挥部队或抵抗,或突围。这时,邓就在崇义附近的山头上,听到前方枪声紧急,吓破了胆,立即决定弃队逃走,并带走了许多军饷。非常明显,邓是为了保命临阵脱逃,做出了这种无耻勾当。这是邓第二次弃军逃跑。

  由于弃军逃跑,邓遭到严厉惩罚,此后,都是担任比较低的职务:瑞金县委书记——会昌县委书记——江西省委宣传部长——南村区委巡视员——总政秘书长——总政宣传部干事,主编总政“红星报”,一直到长征途中遵义会议前夕。(参见邓小平《我的自述》)长征中邓小平则是“跟着走”。

  邓小平不仅有这两次见危险就跑的卑鄙行为,据知情人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他也有类似行为。可见,遇到危险就逃跑是邓小平的一种习惯。

  现在,我们读邱会作将军的回忆录,就使我们不得不对“弃军逃跑”这四个字进行必要的思考和联想。

  “弃军逃跑”非常浅显明了,小学生也能解释得清楚。逃跑是可耻的,弃军逃跑更是可耻的。如果所弃之军是一个排、一个连,虽然可耻,但罪过还比较轻。然而,当时的邓小平已经是一个军的政委,以如此高级的职位,在危急关头,竟然抛弃自己的部队逃跑,的确是大大的“坏事”,是大大的罪恶。

  邓小平之所以能够犯下这样的罪恶,笔者认为,只能从邓的品质上解释,这是唯一可能的解释。难道允许有第二种解释吗?邓小平弃军时的局势,正如他自己所说,“当时失去联系的两部分部队还没会合,立足未稳”,在这样危在旦夕的时刻,作为主要指挥员,却能够扔掉部队,自己逃走。这样的事,在军史上是极为少见的,只有像邓小平这样的人才能做得出来。由于邓的这一品质,决定了他的许多行动具有卑鄙龌龊的性质。

  文革结束后,邓小平从来没有当中共中央主席,也没有再当一次中共中央总书记,没有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没有当国务院总理,但是,他却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实实在在地当上了中国的“太上皇”,扮演了现代“慈禧”。由于邓小平爬上了“太上皇”的实际地位,主宰了中国一段时日,从而使他的品质充分暴露,把他的真实嘴脸展现在国人面前——邓小平把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视为玩物,把党的章程视为手纸。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上,邓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不是总书记。邓为了自己当上“合法”的中央军委主席,把中央军委主席由中共中央主席担任的规定,改为:“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1982年9月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样,他得以以一个政治局常委的身份当上中央军委主席,上演了一出“削履适足”的丑剧——削中国共产党党章之“履”,适邓小平想当军委主席之“足”。

  五年以后,1987年的中共十三大上,邓连中央委员都不是了,人也已经到了超高龄——八十三岁,但是,这位自称是“中国人民的儿子”的人,还舍不得“军委主席”这把椅子,还想坐几年。可是,十二大的党章刚刚为他规定军委主席要由政治局常委担任,怎么办?于是,共产党的“代表大会”又一次“听党的话”——“听邓的话”,再次“削履适足”,把十二大刚刚为他量身定做的党章,又改为:“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1987年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从而,一个党员当起了中央军委主席,掌握指挥号令三军的大权,掌握按动核按钮的大权!(中共中央总书记为军委第一副主席,是党员邓小平的下级)。从此,一个极为恶劣的先例诞生了,也被后来的“核心”继承下来。

  邓小平还把中共中央总书记视为他的“大秘书”(赵紫阳语),把政治局常委视为掌中之物,他不是政治局常委,更不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但是,他却一个通知,就把政治局常委召到自己家里,由他主持召开政治局常委会,决定国家命运;他可以超越政治局常委会,超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颐指气使,下达命令,而且下达了一个把中国共产党永远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命令。

  见到权力就拚命抓,抓住权力就死不放手,这和见到危险就逃跑,是一脉相承的。这是典型的“邓小平特色”。邓小平这样的行为,不从他的品质来认识,成吗?

  让我们再看看邓小平为了早一天重新爬上权力最高层的表演。

  林彪事件爆发,出现了巨大的权力真空。邓小平看到他重新出头的机会到了,就费尽心机争取早日东山再起。邓明白,要重新出山,必须讨得毛泽东的信任与欢心,1972年8月3日,邓给毛泽东写信,说:“我的错误和罪过,在1968年6、7月间写的‘我的自述’中,就我自己认识到的,作了检讨。到现在,我仍然承认我所检讨的全部内容,并且再次肯定我对中央的保证,永不翻案。”这个“永不翻案”的保证是非常著名的,在毛泽东那里得到了不少加分。但是,邓小平懂得,只有“永不翻案”的保证是不够的,必须有特殊的表现。

  高文谦先生指出:“在毛泽东看来,在林彪事件以后,党内只有邓小平才真正具有在政治上挟制乃至取代周恩来的实力,就像当年中共八大以后,指派邓以总书记的身份挟制周一样。不过让毛踌躇的是,邓在文革中曾被打入冷宫多年,他能否不记旧账,甘心为自己所用,成为对付周的一张王牌,还有待观察。这就是毛之所以点名让邓小平出席这次会议(指1973年11月批判周恩来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当时邓不是政治局委员——笔者注)的原因所在。此外,老于权谋的毛还有更深一层用意,那就是有意借此在周、邓两人的关系中打入一个楔子。

  “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在会上扮演了引人注目的角色,尽管他这时还只是一个列席会议的普通中央委员。为人精明的邓当然看出毛泽东点名让他参加这次会议的用心,是对他的一次观察和考验,期待他在批周的会上作出有份量的发言,讲出毛想要说的话来。只有这样,才能戴罪立功,在政治上更上一层楼,就像只有当他表示‘永不翻案’之后,毛才会高抬贵手,把他从江西的流放之地召回北京一样。

  “为了让自己的考试及格,邓小平对他在会上批周的调子颇费了一番心思,用心揣摩毛泽东的心事,而且一直按兵不动,直到会议快要结束时才作了发言。他的发言简明扼要,切中要害,既讲清了周恩来问题的性质,并不是像江青所说的‘迫不及待地要取代主席’;又对周提出了‘忠告’,道出了毛对周的疑虑和担心,说:你现在的位置离主席只有一步之遥,别人都是可望而不可即,而你却是‘可望而可即’,希望你自己能够十分警惕这一点。

  “应该说,邓小平的这番话虽然不多,份量却很重,仅仅几句话就把毛泽东对周恩来的欲加之罪讲了出来,而这恰恰是让周深感委屈的地方。而且因为这是诛心之论,比江青加的罪名,更让周有口难辩:邓本人并非不知道周对毛一贯尽忠守分的为人,但为了重新获得毛的信任,还是昧着良心讲了出来。当然,邓小平是个聪明人,这番话点到即止,随即转移话题,着重谈了他对国际战略形势的看法。”(高文谦:《晚年周恩来》,页471-472)

  邓的这次表演非常成功,深得毛泽东满意,于是,邓就踩着病入膏肓的周恩来的身体爬了上去。至于周恩来怎么样,邓就不管了。为了自己抓到权力而不顾一切,这又是典型的“邓小平特色”。邓这样的行为,不用他的品质来解释,成吗?

  邓小平一旦掌握了实权,依照他的品质,可怕的后果就一幕一幕地演出了。邓是什么事都敢做的。看看邓小平爬上“太上皇”宝座后的作为,即可一目了然。仅举数例:

  1,所谓“对越自卫反击战”,完全不是什么“自卫”,而是中共发动的一场彻头彻尾的侵略战争。邓为了树立自己的“军威”,为了支持灭绝人性的波尔布特野兽政权苟延残喘,悍然对越南发动战争,“教训教训”越南,使中国几万平民子弟当了炮灰。

  2,从1981年到1989年的短短八年时间里,邓悍然拿下三个中共中央一把手——华国锋、胡耀邦、赵紫阳,其手段之流氓残忍的程度可谓空前,最后竟然把总书记赵紫阳以“莫须有”的罪名软禁了十几年,一直到死。

  3,运用职权图报复,泄私愤,悍然“审判”所谓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有“罪行”要审,没有罪行捏造“罪行”也要审——这就是邓的信条,开创了用法律手段解决党内问题、镇压共产党老干部的恶劣先例。对文革中响应毛泽东号召造反的小人物聂元梓、蒯大富等人,统统被判重刑,判刑的根据不是证据,而是根据邓小平、彭真等人的“指示”。

  4,已经八十五岁的邓小平,凌驾共产党中央,凌驾人大和宪法,悍然冒天下之大不韪,调动几十万最精锐的野战军,对和平请愿、手无寸铁的莘莘学子大开杀戒,并且狂妄叫嚣“杀二十万学生,换二十年稳定”;屠城后,全国大抓捕、大清查。邓咬牙切齿地叫嚣“连百分之一的宽容也不给”!开创了中外现代史上最凶残、最血腥的记录,断送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走向民主化的前程。

  5,近日,网络上又揭露出惊人史实,据纪登奎的儿子纪坡民披露:1975年8月初,河南省南阳、驻马店、许昌、周口等地区遭遇罕见的特大暴雨,引发洪河、颍河暴涨,众多水库面临垮坝危险!河南省领导人立即向国务院副总理纪登奎、李先念报告险情。纪、李认为只有动用部队才能化险为夷。当时邓小平任第一副总理和军委副主席、解放军总参谋长,有权力和能力调集部队参与抢险。

  8月7日22时45分,李先念给邓家里打电话。邓榕(邓小平的女儿)接到电话后说邓不舒服,已经入睡。李说发生了非常危急的情况,必须叫醒。但邓榕坚持说不能叫醒,有事天亮再说,并挂断了电话。8日零时20分,情况十万火急,河南省领导人直接向李先念要求动用空军。李先念、纪登奎再次给邓打电话,要求动用空军,但电话再次被邓榕挂断。李先念和纪登奎急得跳脚也无可奈何。40分钟后,水库决口,高涨的洪水漫坝而过,洪水像脱缰的野马冲出板桥水库,以每秒6米的速度铺天盖地向下游冲去。仅仅6个小时,板桥水库就倾泄7亿立方米洪水。沉睡在梦乡中的人们,刹那间变成水底冤魂。几天之内,河南省驻马店等地区一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共计六十多个水库相继发生垮坝溃决,近六十亿立方米的洪水,使东西一百五十公里,南北七十五公里范围内一片汪洋。一千多万人受灾,二十多万群众死亡。

  其实,当晚邓并没有生病,也没有入睡,而是在打牌,一直打到8日清晨。非但如此,邓小平对这一灾难长期禁锢封锁,使民众不知道真相。(参见2011年8月25日诸多网站)这一水库垮坝惨剧被评为二十世纪全世界最惨烈的十一项人为惨剧第一名。(其他有核电站爆炸、农药中毒、飞机失事、楼桥垮塌、巨轮沉没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灾难)邓小平在这场惨绝人寰的特大灾难中的表现,难道不是他的品质的真实写照吗?

  正是由于邓小平自身的恶劣品质,所以,邓在有关党史研究,有关毛泽东和其他领导人的评价上,三令五申不许涉及个人品质,不许作道德评价,要“宜粗不宜细”。邓曾经说过:“现在有些同志把许多问题都归结到毛泽东同志的个人品质上。实际上,不少问题用个人品质是解释不了的。”(《邓小平文选》第二卷,页298)中国共产党历史中之所以产生一系列问号和空白,得出一些牛头不对马嘴的结论,就是因为不考虑领导人的个人品质这一至关重要的因素。不抓住这个关键,许多问题简直像痴人说梦,根本解释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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