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熟悉并且虐待法律的租客
这二个纽约时报的报道是15年前了. 但是最近有些国内的朋友需要在纽约买房子, 翻炒一下这个冷饭.
2004年12月19日,纽约时报报道曾经效力于纽约美式足球巨人队现在自称国际金融家的侯先生, 赖账, 不付房租。他和太太及二个儿子自2003年四月起租了福克斯博士的三层楼。 细节:
侯先生的律师都承认,“侯是一个聪明的家伙,他在利用提供给所有租户的保护和权利。”
这个故事有趣的是,一个月后,纽约时报报道房东的恶梦得到了新的业主,即侯先生刚刚签署了另一项租赁,2年期,有河景,月租$9,500。当新的房东看到上个月纽约时报的报道得知侯先生的光荣历史,他于12月30日起诉侯先生. 虽然新房东不能废除租约,但能够加上一些制裁, 比如预付 $68,600. 不知道半年以后侯先生一家的表现如何.
纽约的租凭法律比较偏袒租客, 虽然烂苹果是少数 但是万一遇上一个, 至少一年的租金会泡汤. 我的一个至亲也遇上过一堆烂苹果: 来看房子的是一对体面的老夫妇 但是搬进来的却是几个年轻人. 他们从第二个月就没有交过租金. 由于有法律保障, 十一个月后才勉强把他们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