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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恰同学少年之2-四人之帮

(2005-06-26 10:04:25) 下一个

【原创】恰同学少年之2-四人之帮

 

交新朋友常常是以失去老朋友为代价的,在没甚么利益驱使的情况下表现的尤其突出。漂流多年,如今还经常电话砍山,互相骂街的国内哥们就剩下几个铁瓷了。

 

我觉的北京人对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就是发明了“傻逼”这个词,这个词通常是贬义的,但拿起话筒,那边传来个“傻逼”的问候时,那一定是熟的不能再熟的朋友了。

 

咱哥几个当年号称四人帮,平时能搞点花拳绣腿,偷鸡摸狗,打鱼摸虾那就算是很建设性的活动了。要说哥几个凑一起也不容易,那是缘分,本来大家性子差的挺远,因为爱打扑克爱打篮球而走到一起,这一晃就是三年,每天都玩到天黑才回家。

 

按说一干人在一起也就是个吃喝玩乐,那年月同甘共苦是谈不上了,可这些年倒是常常掂记着往日的老伙计们。

 

原来老师常说这高中的朋友其实是最难得的,这话看来是对的,高中是对朋友的选择和认知不那么盲目了,却又离社会上的尔昵我诈比较远,没甚么利益间的冲突,说话也是再实在透亮不过了,回头看看,真的很难得。

 

老伙计中结婚最早的算是丁屁眼,其少数民族的劣根性还是表现的一览无于的,老婆孩子热炕头,这孩子算是无可就要了。难得他还天天准备开个皮包公四,总算是野心不小。

 

K当年是数学老师的宠臣,结果他一辈子就跟数学打上了交道,除了计算还还是计算,现在一路计算到摩托罗拉的工程师行列中去了,当然缺了几个哥们助阵,他的业余生活充其量也就是在理工大的老干部楼下下象旗,打打乒乓球了。听说原先还是有个小姑娘看上马K的半生不熟的吉它技艺的,不知怎么最后还是无疾而终了。当然马K对技术的精准追求一直是我学习的榜样,以前如此,现在还是如此。

 

王越比之当年是越来越胖了,俺一直觉的他是属于那种用下半身思考的人,相对于他250磅的体重,他大脑的容积还是稍小了点,虽然他的物理学的相当的好,可这还是掩不住他生理上的缺憾,这种缺憾表现在他见了女性就流口水,总想恶狠狠的扑上去,倒在他枪口下的良家妇女用十个手指怕都掩不住了。当然他现在还是单身,也不知听丁屁眼多少次说起他要结婚了,最近一次是说在十一,前两天一问又拖到下年了。人的性子到死也改不了,这话用在王胖身上再和适不过了,用“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给王胖做结语还是不过分的。

 

常听人说,这男的不抽烟,不喝酒,不玩女人活着和死了没啥区别。烟俺是从不抽的,酒有半年没喝了,剩下的看看性趣十足也勉强对付了,看来这年头活着还真不容易。

 

有时真想早点回国和几个哥们砍砍山,篮球虽然打不动了,打打扑克,吃喝玩乐那还都是要得的。

 

少年十五二十时,步行夺得胡马骑.” 当年猖的再历害现在也早早归于沉寂了。

紫阳同志常说:“我们老了,无所谓了。”现在看看,这早上八就点钟的太阳该算是80年代的同志们了。

 

“四大名捕,无险可阻,四人联手,邪魔无路,”这句武侠之语也曾被几个老伙计奉为精典,下次再见,谈起这句少时的激昂,怕又是另一翻风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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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金书龙 回复 悄悄话 不抽烟俺早年有咽喉炎,不喝就是俺穷喝不起,呵呵,不是俺想高尚啊呵呵
Mousa 回复 悄悄话 "烟俺是从不抽的,酒有半年没喝了..."
小金同学挺会为自己作广告的,难怪文学城里的JJMM们争先恐后地为你倾倒。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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