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旁听席上座无虚席,金华城区基督教会原负责人包国华及其妻子邢文香,以及部分骨干共计12人,一审被婺城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包国华及其妻邢文香犯有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以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4项罪名,其中包国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邢文香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其余人分获不等刑期。
长久以来,包国华和邢文香一直以勤俭、清廉的形象示人,在庭审中,他们“清苦牧师”的画皮被一一揭开。公诉机关指控,包国华、邢文香利用牧师和教会管理人员的身份,以及经手和管理信徒奉献款的职务便利,修改教会财务制度,删除“凡入奉献箱的钱均归教会所有”的规定,改“匿名奉献”为“实名奉献”,竭力宣扬自身清贫、一心为教会操劳,诱骗信徒向包国华、邢文香及其子包晨星个人进行奉献,侵占了信徒以现金、购房、购车等形式奉献的应当归属于教会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20万余元及美元2000元。
为牟取非法利益,2005年至2015年期间,包国华、邢文香擅自印制非法书籍,销售非法所得5.8万余元。
这些信徒节衣缩食而来的钱,除被包国华、邢文香等人用于购置车、房和日常挥霍外,还大量对外投资,其中光沈建云就先后为包国华进行过5次大手笔的投资。
为进一步谋取更多利益,2007年至2013年期间,包国华、邢文香多次组织、策划信徒到金华市文物局、民宗局、三江街道办事处、金华开发区管委会、金华市政府等地聚众闹访。郑赛英、朱师灿、沈杨、徐小娴、沈建云作为骨干人员,积极参与其中,致使有关部门无法正常工作,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2015年6月,金华市民宗局决定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审计检查,并多次向金华城区基督教会及财务负责人送达书面通知,要求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供检查、审计。为掩饰罪行,包国华、邢文香召集教会管理小组成员郑赛英、朱师灿、金巧英、王文文、沈杨等人,多次商议,共同决定拒不交出教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并予以隐匿。
庭审中,包国华、邢文香等人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参与犯罪的人员则为自己以前受了包、邢两人的蒙蔽,参与犯罪行为,在庭上纷纷表示悔恨不已。沈杨是金华城区基督教会原管理小组成员,也是骨干成员,在法庭上他说,包、邢两人的巨额资产跟平时宣扬的清苦形象完全不一样,这就是敛财,就是贪。“他们是罪有应得。我们其他被告人和家人都受他们的牵连和伤害,希望大家能引以为鉴,认识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