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周永康的缘故,四川一度成为中共官场地震的重灾区,先后有30多名官员落马,其中包括3名省部级高官。近日,陆媒起2014年落马的四川南充原副市长邹平时称,邹平落马可成为管窥市县级官员贪腐的典型样本,而“土地”和“官位”是破解这份清单的主要密码。
据陆媒《南方都市报》报道,四川南充原副市长邹平被组织调查时,最引外界关注的是其与老部下蓬安女县委书记袁菱“关系密切”。那是2014年3月。7个月后,邹平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受贿罪。
四川省南充市原副市长邹平
2015年7月,此案在四川省巴中市中院尘埃落定:邹平被确认犯有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邹平生于1963年4月,重庆江津人,入官场前曾是南充地委党校教师。“他表面上看起像书生,对人也好,就是爱钱,爱女人。”谈及对邹平的印象,蓬安一位退休官员如此描述。
多位与其接触过的人士都称,他看上去很温和,但他爱财公开而赤裸。蓬安官场至今有一段邹平的传说:邹平当蓬安县长时期的一次会上,时任县委书记发言,说县上某些领导过年过节就背着包在县委到处转,就是希望大家给他送钱。这话针对邹平,没想到邹平随即顶了回去:“书记,你吃肉我们还是要喝口汤撒。”多位知情人士称,邹平收钱不论多少,几百几千都看得上眼。
案卷资料显示,邹平不但收商人的钱,也收官员的钱。24人,119次,总计2,420余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62美元,下同),这是2003年至2013年期间,邹平任四川蓬安县长、县委书记及四川南充市副市长时受贿的数据,他将赃款部分用于在北京购房,其余用于投资及借款收息等。
230人,2次,总计151.01万元,这是2009年11月和2011年1月至5月期间,邹平任蓬安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时行贿的数据,第一次贿选全省优秀县委书记,第二次则为在南充非定向推荐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南充市级领导班子换届推荐中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这是南充当地一份“顶级权钱交易清单”,记录着邹平落马前10年的步步沦陷,亦可成为管窥市县级官员贪腐的典型样本。综合案卷材料和当地官场人士的分析,“土地”和“官位”是破解这份清单的主要密码。
案卷资料显示,2003年至2013年期间,邹平共收受贿赂人民币2,397.5万元、2.7万英镑、美元0.1万(折算约合人民币2,420余万元),涉案22宗,商人和官员各半。其中,邹平妻子参与的有10宗,而重庆商人杜锦刚还曾给邹平在英国留学的女儿汇去2万英镑。
知情人士透露,邹平收受商人行贿时,除了直接收钱,还会靠“打麻将赢钱”,“好多老板跟他打麻将,一次几千几万地输给他,有些老板哪怕是自摸清一色也不敢和”。而据案卷资料,官员给邹平行贿,除了过年过节送红包外,还曾以旅游奖、工作经费等名义送钱。
四川南充市蓬安县,司马相如故里。县城西北,有龙角山和周子古镇两处名胜。但在当地人的谈资中,龙角山与周子古镇之间的别墅区“荷香苑”更有名。“荷香苑”居于半山腰,一期29栋,二期66户,青瓦白墙,颇有古韵。该区域还有个名字,“周子古镇扩建工程”。两个名字之间,是一段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开发商品房的往事。
《民主与法制》2012年4月曾报道,“荷香苑”片区占地60余亩,原是龙角山公园园艺场的“工业用地”,后规划调整为“旅游用地”,用于建设“周子古镇扩建工程”,其后土地性质又变为“商住用地”,成为开发商大肆宣传的“荷香苑”。这背后是“以项目换取土地”,开发商代政府投资,政府免去土地出让金,项目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也归开发商。
此事曝光后无果而终。案卷材料显示,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该项目开发商重庆嘉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云曾托人给邹平送去3万元,目的是请邹平关照“周子古镇扩建项目”。此时,邹平已从蓬安县人大主任升任南充市副市长。
这是邹平受贿案例中较小的一宗,但却隐藏着其从商人处非法获利的一大法宝:土地。蓬安县一位退休干部称,邹平在蓬安任县长和县委书记时就喜欢拿土地做文章,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从2009年开始实名举报邹平的蓬安商人孙佐才之妻樊利群介绍,邹平对待商人惯用套路是“JQK”,先J(勾)进去,再Q(诓),如果给不了好处就K,而在JQ阶段,土地是他习惯抛出的诱惑。“2004年我们来蓬安考察投资时,邹平就开条件,讲可以把县里饲料厂和面粉厂的土地低价甚至白送给我们,那是很大的优惠。”
向邹平行贿最多的是重庆老板杜锦刚,涉案金额为1,180万元人民币和2万英镑,两人的勾兑也跟土地有关。法院查明,邹平2005年至2012年期间在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项目承揽、建设等方面为杜锦刚的重庆紫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帮助。相关资料显示,这期间该公司在蓬安开发了“阳光丽都”、“枫丹白露”两大楼盘,建设了桑梓文化广场、相如号游船,还曾涉足蓬安城东新区的土地整理项目。
此外,邹平曾4次收受四川奔鼎创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雷小平送来的钱款共118万元,帮其当上南充蓬安商会会长和当选南充市人大代表,同时协调雷小平缓交南充高坪一地块的土地滞纳金;邹平曾3次收受蓬安商人母华的贿金共80万元,帮助其争取农业项目补助资金分配和农业改土项目。
在法院查明的11宗商人行贿邹平案例中,蓬安逸丰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大明最特殊。他2006年在蓬安设厂,蓬安县政府按约给其175万元无偿扶持资金,预借200万启动资金。2008年,罗大明又成功从蓬安财政局借款300万元。这背后是邹平的照顾,罗大明曾先后三次送给邹平共61万元。同时,邹平未经集体决定、擅自安排财政局借300万元给罗大明一事,也被法院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对于两次动用公款“贿选”的事实,邹平供认不讳,这也让其被认定犯有滥用职权罪和行贿罪。
2009年,邹平已在蓬安任职7年,任县委书记兼人大主任。再有两年就换届,邹平也在盘算高升。这年11月,四川启动评选全省优秀县(市、区)委书记。知情人士透露,邹平当时特别想要“那张皮”,为高升积攒资本,遂组织“贿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贿选”违法动用公款,然后在各部门以公务支出的形式冲抵,致使公共财产总共损失13.7万元。那一次,邹平的“贿选”失败了,“那次没搞成他很生气,骂了下属官员。”知情人士透露,有次县里开会邹平还公开提到此事,说是有人整他。
2010年9月开始,邹平组织第二次“贿选”,这次是为在南充非定向推荐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南充市级领导班子换届推荐拉票。邹平此次安排了蓬安县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接待办、县水务局等23个部门的27人帮他送钱。这次同样是动用公款,然后以公务支出之名冲抵,致使公共财政总共损失145.6万元。
为向县委办等9个部门提供可用来行贿的财政资金,2010年12月底,邹平与时任蓬安县长袁菱(另案处理)、时任蓬安常务副县长赵小轻(另案处理)、时任蓬安财政局局长刘学列(另案处理)在研究蓬安县2010年度财政决算时,提出以专项资金名义从财政结余资金中留出200万元,用于拉票,袁菱等人同意。这200万元中,最终有87.1万元被用于邹平拉票。
案卷资料显示,邹平先后直接或安排人向南充市人大、政协等市级相关部门具有投票资格或对投票有影响力的199名国家公务人员送钱拉票。当时曾收钱的官员证实:192人收到了邹平安排人员送的现金,3,000元至1万元不等,共计133.31万元;另有7人是邹平亲自送的钱,共计5.5万元。
2012年1月,邹平当选为南充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