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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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鬥獸場

(2014-05-14 19:02:00) 下一个



羅馬有看不完的古跡,是歐洲旅游首選之地。除了梵蒂岡的聖彼得大教堂,羅馬鬥獸場,是游客必然參觀之地。鬥獸場名為Colosseum,有的譯作圓形競技場,看不出其殘忍。原名是Flavian Amphitheatre,指Flavian王族的圓形劇場,始建於公元前七十二年,由Flavian族的Vespasian王興建,由其兒子提圖斯(Titus)王完成於公元前八十年,到如今,已有二千多年以上的歷史,且成為羅馬文明的象徵。場內是人與人格鬥,人與獸格鬥,稱為決鬥場較好。現仍從俗叫鬥獸場。也許因為尼祿(Nero)的巨像(Colossus)就在附近,Colosseum就等於是這個巨像作樂的場所了。提起尼錄,看過影片《暴君焚城錄》的人,都知道這個羅馬暴君的故事,如何拿基督徒在鬥獸場餵獅,如何將羅馬的一場大火歸咎於基督徒加以迫害。這樣的文明象徵絕不是恭維。本來古羅馬文化源自古希臘兩大思想流派,一是伊壁鳩魯(Epicurus)的享樂主義,另一是Zeno的禁慾主義,發展為重視宿命的斯多噶學派(Stoicism)。這兩大學派雖然都很個人主義,卻以寧靜及寬大為共識,伊壁鳩魯主張享寧靜之樂是福,斯多噶學派則相信至善發自內心的寧靜。可是處身於鬥獸場,儘管已成歷史的陳跡,似仍隱約聽到那六千多名觀眾嗜殺的喧譁,那是羅馬文明的享樂主義走向人慾橫流的變態表現。鬥獸場有八十個入口,可容納五萬五千到七萬三千名觀眾,是觀看奴隸、戰俘或罪犯相互格鬥甚至與野獸格鬥的場地。每當有比賽,場內便擠滿了人,大部份是男人,下面的座位則留給元老,女人坐在頂上。看台上有遮陽棚,下方有地下通道,是野獸和格鬥士出場前安置的地方。比賽時先由野獸表演,然後才是格鬥者出場,雙方以打死對方為目的。當其中一人被殺時,服務員打扮成神話中引渡死者的的卡隆(Charon),把屍體放在擔架上。重傷的格鬥者向群眾投降,帝王大姆指向上表示他能活下去,大姆指向下就必須要死。看鬥獸場一定要在黃昏,毛澤東詩詞中的殘陽如血,不應是婁山關,而是鬥獸場!當斜陽夕照在鬥獸場,那些科林多式的列柱和拱廊,殘陽顯現出當年的血腥殘酷,人與人的格鬥,人與獸的格鬥,夾雜著觀眾野蠻的叫罵聲,所謂緊張與興奮,其實要付出慘烈犧牲的代價。人的獸性一面,在這里充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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