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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有没有客观标准?

2012-09-19 16:23 作者:薛巍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校花”的评选标准能够精确地量化吗?换言之,美有客观的评判标准吗?美是每个人不同的主观判断,还是事物的客观属性?20世纪之初,对美的哲学探索衰落了,但过去10年间对美的兴趣又复兴了。

 

康德(左)和休谟(右)的观点对美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趣味的二律背反

西方古代和中世纪的思想家们大部分认为美是事物的客观属性,近代之后主观论成了主流。休谟说:“美不是客观存在于任何事物中的内在属性,它只存在于 鉴赏者的心里;不同的心会看到不同的美;对于同一对象,一个人可能感受到的是丑,另一个人却感到了美。每个人只应当承认自己的感受,不应当企图纠正他人的 感受。那句流行的谚语早就正确地教导我们:关于口味问题不必做无谓的争论。”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说:“趣味判断不是认知判断,因此不是逻辑判断而是审 美判断,其基础是主观的。”

但如果美完全是主观的,谁说什么东西美它就美,好像“美”这个词就没有意义了。当我们说某个东西美时,除了个人的肯定态度之外,我们就没有交流任何东西。虽然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判断,但我们的判断往往是一致的,大部分人都不会否认玫瑰花或者落日很美。

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美并非全然客观、跟人的主观反应无关。不然就可以说一个没有人去感受它的世界也可能是美丽或丑陋的,或者可以用科学仪器来探测美。我们通常认为别人的趣味跟自己的不同很正常,不像道德、政治或事实方面的分歧那样,需要寻求统一。

在18世纪之前,大部分西方哲学家都认为美是客观属性,处于美丽的物体之中。奥古斯丁问,是因为事物让我们感到快乐,所以它们漂亮,还是事物漂亮, 所以会让我们感到快乐。他倾向于后一种观点。柏拉图认为美本身是一种理念,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们有美的理念。普罗提诺说,美的问题是形状问题,美的 事物拥有特定的形状。没有形式的质料乃纯粹的丑陋,丑的东西即没有被形式掌握的东西。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认为美是客观的,它不在人对事物的主观反应之中。古典观念认为美是特定比例或各部分之间的关系的体现,美可以通过黄金分割来表达。古希腊雕塑家波利克里托斯认为,标准雕塑是师生们可以加以模仿的、比例和谐的模范:可以通过复制客观的比例来实现美。

休谟和康德关于趣味的标准的论述被称为“趣味的二律背反”。谚语中说趣味是主观的,“关于趣味没什么好争论的”。另一方面,我们又经常争辩趣味问 题,有些人被认为品位高,有些人被认为很没品位。有些人的趣味粗俗、显摆。有些人的趣味精致。趣味好像既主观又客观,这是一个二律背反。

休谟和康德一开始就承认,趣味或发现、体验美的能力基本上是主观的,没有什么趣味标准,如果没有人体验到快感就没有美。但他们也都承认,在审美过程 中理性会发挥作用,承认一些趣味比另一些趣味高级。他们都认为,审美判断既不完全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而是主体间性的,有其社会和文化层面。

休谟的论述集中于审美者所处的历史和时代状况。如果一个人持有偏见、无知、肤浅,其审美判断不如一个眼界开阔、不带偏见的人。他写道:“即使在风气 最优雅的时代能对高级艺术做出正确判断的人也是极少见的;只有卓越的智力加上敏锐的感受,由于训练而得到改进,通过比较而进一步完善,最后还清除了一切偏 见——只有这样的批评家对上述称号才能当之无愧。这类批评家,不管在哪里找到,如果彼此意见符合,那就是趣味和美的真实标准。”

休谟举的优秀批评家的例子是《堂吉诃德》中的两位品酒高手:桑丘对那位大鼻子的随从说:“我自称精于品酒,这绝不是瞎吹。这是我们家族世代相传的本 领。有一次我的两个亲戚被人叫去品尝一桶酒,据说是很好的上等酒,年代既久,又是名牌。头—个尝了以后,咂了咂嘴,经过一番仔细考虑说:酒倒是不错,可惜 他尝出里面有那么一点皮子味。第二个同样表演了一番,也说酒是好酒,但他可以很容易地辨识出一股铁味。你绝想象不到他俩的话受到别人多大的挖苦。可是最后 笑的是谁呢?等到把桶倒干了之后,桶底果然有一把旧钥匙,上面拴着一根皮条。”

休谟进一步论证,这类批评家的判断往往跟时间检验的结果一致,二者的作用就如同客观的标准。虽然审美判断仍是主观的,虽然一些当代作品可能会引发争 议,优秀批评家长远的共识就像客观标准一样,使得即使能找到客观标准,它们也是不必要的了。虽然我们不能直接找到美的标准,来确定美的事物的必要条件,但 我们可以描述优秀的批评或有品位的人的特征。继而,这些人长远的共识也是很实用的趣味标准,是为审美判断辩护的手段。

康德也承认趣味基本上是主观的,某些东西可能只会让我感到快乐,如看着你自己的祖母的照片时,你会感到悲喜交集,一幢房子会令你想到那是你成长的地 方。但别人不会在意,没人会认为他们对此应该拥有同样的反应。康德认为,美感不同于快感,说某个东西美,这是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判断。审美判断必须独立于 人的经济和性欲方面的欲求。如果一个人参观博物馆时赞叹那些绘画是因为它们很昂贵,或者想着可以偷走卖掉,他对这些画就没有任何审美体验。参观者必须关注 对绘画本身的精神反映。当一个人在审美时,他不关心审美对象的存在,享受的是它在人的体验中的再现。“当说某个东西很美时,我关心的不是它的存在,而是我 内心对其再现的感受。人人都得承认,掺杂了一丁点利益纠缠的审美判断都是片面、不纯粹的。”沙夫茨伯里在《道德家》中说,如果你把一个漂亮的山谷主要当做 一个有价值的房地产投资机会,你就不是在看它本身,因而无法充分地体验它的美。如果你看着一个可爱的妇人,想着跟她上床,你就不能充分、纯粹地体验她的 美,你的注意力偏离了在你心中反映的形式。

扬弃主观论

康德认为,有些美是相对的,依赖于对象所属的类型,有些美则是绝对的。同样的比例对于牛来说漂亮,对于马来说就会很丑。但抽象的织物图案设计本身就 是漂亮的,鲜花即使不提它们的实用性和繁殖功能也是怡人的。康德由此说,能在事物的形式或设计中找到绝对或独立的美。或者如克莱夫·贝尔在他1914年出 版的《艺术》一书中所说,美存在于对线条和颜色的安排之中。

休谟和康德的观点对美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叔本华、汉斯利克、布洛、克罗齐等都持类似观点。更坚定的主观主义者是美国哲学家桑塔亚纳,他把美定义为 客观化的快感。说某个东西美,是因为它能带来快感,但这种快感属于对象,虽然对象本身没有主观活动能力。“美是积极、内在、客观化的价值。美是一种价值, 也就是说,它不是对事实或关系的感知,它是一种情感,我们的意志或鉴赏的情感。一个物体如果不让人感到快感就不会是美的,所有人都对它无动于衷的美是自相 矛盾。因此美是一种内在的积极价值,是快感。”这就如同说,一个令人受挫的对象怀有恶意,令人受挫的东西被认为是一个有主观意志的东西,需要对它造成的结 果负责。对美的感受成了一个错误:把主观活动能力归给没有这些能力的东西。

桑塔亚纳在《美感》(1896)中的论述是英语世界对美最后的主要论述,因为一旦承认美是完全主观的,依赖于一个错误,好像就再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了。如果美是主观的快感,好像它并不比任何愉悦人的东西更高级,也就没有真理或者正义那样重要。20世纪也不再把美当做艺术的主导目标,美在理论上的边缘 化导致艺术家们认为他们应该去追求更真实、更严肃的方案。但近年来艺术和哲学界对美的兴趣开始复兴,有多位理论家尝试思考趣味的二律背反。这些新的路径回 应了乔治·爱德华·摩尔1903年在《伦理学原理》中的论述:“说一种东西美,不是说它本身美,而是说它是一个必要成分,证明一种东西真的美就是去证明, 跟它相关的一个整体是好的。”有价值的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置身其中的情境,美的价值包括美的对象和审美主体的快感。

美国艺术史家克里斯平·萨特韦尔在《美的六个名字》(2004)中既没有把美归给主体,也没归给客体,而是归给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即使二者置身其中 的情境。当我们说夜晚的天空很美时,我们不只是在汇报我们感受到的快感,我们还看向天空,赞美真实的世界。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感知天空的人,也就没有美。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哲学教授亚历山大·尼哈玛斯在《幸福的许诺》(2007)中说:“审美判断从不要求人人赞同,美的东西或艺术品都不会拥有天主教般的信 众。美创造的是更小的圈子,但每一个圈子的成员都认为它是正统的,却并不认为别人是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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