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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伢子系列”大碗茶专业个体户,专业不务正业,正儿八经不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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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有权挑战法律——别怕!

(2015-07-08 21:34:24) 下一个

美国高法宣布同性婚姻合法之后,在美国,甚至在同性婚姻早已合法的加拿大, 都引起了不小的社会反响与激烈争辩,包括华人社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在北美中文网站,俺恐怕是属于最早出头支持这个裁决,赞成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俺的许多老朋友,主要是笃信基督教的朋友,表达了强烈的保留与反对态度与意见。枫苑梦客与山哥就是这样的老朋友。
俺理解但不赞成他们的观点。这不但因为俺不是教友,主要是因为俺对于人权公民权以及民主自由法制的不同理解。有网友尽管和俺的政治立场迥然不同,但是在支持同性恋者权益以及他们的婚姻合法化议题上,和俺惊人一致,并且道理说得比俺更深刻。 比如著名的万维网网友西岸。

但是,有的网友,尽管和俺一样理解支持同性恋者合法权益,包括婚姻权,却在对待不少网友基于宗教信仰或者坚守传统文化而反对同心恋以及同性恋婚姻,表示极大的不理解甚至不满,甚至达到了愤怒的程度。比如万维高天阔海博主,就连发两篇博文对枫苑梦客反对同性恋婚姻的文章进行了强烈批驳。

俺同意高天阔海博主支持同性恋者公民权益的立场。也赞同高天阔海对枫苑梦客为代表的教友们基于宗教信仰或者传统家庭伦理道德,坚持反对同性恋行为以及婚姻的批驳,指出这是一种宗教与文化的偏见。尤其赞赏他指出,枫苑梦客抄录的那篇署名的《同性恋宣言》, 其实是同性恋人士对反同的宗教极端保守人士的辛辣反讽文字——讽刺并警告他们, 不要把同性恋者逼迫或者塑造成共产党人或者其他极端分子那样的魔鬼。比如俺读了那篇文字,就告诉了枫苑博主,那更证明同性恋者是“正常人类”——《共产党宣言》的作者,就不是同性恋者。极端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不就正是那样看待同性恋者的吗?即使有同性恋者真的持有和表述那样极端的野蛮狂妄的立场观点,不也和非同性恋的共产党人和其他极端人士有得一拼吗?共产党法西斯三K党和ISIS,能够代表所有非同性恋者吗?

但是,俺不同意高天阔海博主对于枫苑梦客这样的网友进行大批判,更不同意把他们强烈表达对于同心恋的反对甚至反感,上升到“不能容忍的歧视行为”的高度。
高天阔海博文说:
“如果像一叶(枫苑梦客)先生这类恐同人士要坚持对同性恋者持有憎恶、恐惧和偏见,并且他们只在心里想想,在非公共场合(比如家里、朋友圈里)发发议论,那么他们有恐同的权利。
但是假如他们要在公共场合(比如网站、论坛、工作场所、学校等)发表憎恶、恐惧同性恋者、对同性恋者的偏见的话,那么他们没有恐同的权利。因为这么做的时候,他们恐同的心理、态度已经转变为歧视同性恋的行动。而任何歧视行为都不应该被容忍!”
 
俺认为,无论是枫苑梦客这样的加拿大人,还是美国人,都有坚持反对同性恋行为与同性恋婚姻的权利。他们可以公开合法地甚至不断地表达他们的信仰,与对某些哪怕是现存法律的反对态度。表达这种信念与反对态度,属于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与同性恋者的权益一样受到保护,必须被民主法治社会容忍。
当然,如果枫苑梦客博友担任国家公务员,他不能把这种态度带进执行公务之中,比如说拒绝给同性恋者发放结婚证,或者作为教授,给支持同性恋的学生的论文不及格。作为美加公民,如果开办企业,或者出租房屋,都必须依照法律行事。当然,他也可以把自己的宗教信仰作为主导,比如开了糕饼店,拒绝给同性恋者定做结婚蛋糕——他不会因此而被捕,但是要面临民事诉讼官司。也就是说,他还是有这样做的公民权利,不算犯罪,只是违法。

公民有权挑战法律——听起来很奇怪。但是马丁路德金的民权就是这样争取来的。同性恋者的权益也很多是这样争取来的。比如说裸体游行。违法与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信仰与言论表达自由,包括用言论甚至故意违法的行动挑战既定法律的权利。俺觉得,高天阔海网友这里的误区,和有些反对或者恐惧同性恋的网友,把同性恋与乱伦恋童癖甚至强奸联系在一起,有某种类似,都属于牵强附会,对于民主法治公民权利,缺乏更深入的理解。

首先,许多现代民主社会的公民权利,都是公民们挑战既成法律的成果。比如女性公民的投票权,黑人反对种族隔离争取民权平等,直到同性恋者如今在欧美加获得的权益,哪一个不是用言论自由挑战显存法律甚至社会秩序取得的?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抵制,以及公民不合作行动,不就是公然号召抵制既定法律与社会秩序?抵制什么?和谁不合作?不就是抵制现存法律,与政府当局不合作?关键是和平理性,加非暴力抗争。

那么,反过来,同性恋者获得了新的法律权益,反对者是否就因此失去了表达反对意见甚至抵制这些法律实行的权利呢?他们没有失去这样的权力。他们有权继续表达不满与反对,甚至抵制某些法律。民主社会最起码保障他们表达永远不赞同同性恋的权利。他们不但可以在教堂里继续表达这样的信仰信念,还可以公开组织在社会上,包括通过网络平台,书刊电视,发表这样的意见,甚至组织合法游行。甚至他们当了公务员,也可以对执行这样的法律进行抵制——比如拒绝给同性恋者发放结婚证——后果不会大于丢掉这份工作。前面说了,甚至可以拒绝给同性恋者定做婚礼蛋糕——后果也只是被罚款,不会被作为刑事犯被捕起诉与处理。他们当然更可以做议员,公开坚定地代表支持他们的选民, 强烈要求废除有关同性恋婚姻合法的法律,甚至要求把一切同性恋行为都用法律禁止。美国共和党还在积极组织推翻已经通过执行的奥巴马健保法案呢。

美国加拿大甚至允许有人因为宗教信仰拒绝当兵扛枪打仗呢。比尔-克林顿甚至因为政治信仰拒绝服兵役,当了“逃兵”,还一样当美国三军总司令呢。当然,也有将军公开拒绝服从这位总司令的领导指挥,而辞职复员呢——接受军纪处分,可是没有被军法审判。你不当兵,还是总司令;老子不当将军,还是公民,退伍将军。
民主法治公民社会,就是这样混而不乱,容忍宽容,容忍异议,甚至容忍公民挑战法律。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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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歡顏展卷林中坐 回复 悄悄话 表達反對意見與鼓動hate crime是兩回事。
公民有權對法律表達反對意見,但是鼓動hate crime或提倡不遵守法律可能違法。
法治國家的公民對法律的挑戰,是要在法院或議會進行。不是上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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