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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警察找到了那两个开枪杀死一个六岁小男孩的路怒,让人们大吃一惊的是,一对狗男女只有二十三四岁,当时女的开车,男的开抢,然后逃逸。
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加和交通条件的变差以及道路拥挤,路怒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人和路怒一样的可恶,那就是路霸。路怒和路霸是一对孪生子,路怒主要是因为交通堵塞,导火线却是路霸。路霸,英文叫Roadhog,它的意思是:“自私的司机、鲁莽的司机、妨碍他人超车的司机或是乱开车的人”。路怒,英文叫 Roadrage, 是指常常因不耐烦前车的行为而动怒或诉诸以暴力的人。
前几年,中国流行一句时髦的口号:“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只就是典型的路霸。道路,大家共同拥有,要和平、友善地共享。有意无意的妨碍他人通行(无论是正常还是违规),就是不对。在美国,最常见的路霸行为就是,一直开在快道(超车道)上,不紧不慢,甚至故意和慢行道上的车并行,让后面的车无法超越甚至正常行驶。在只有一条线的道路上,行为会更加恶劣,就是不让后面的人超车。有个电台采访了一些这样的路霸,他们的理由是,“我不想让他们开的太快了!”在线的警察的回复是:“维持交通安全或速度,是警察的责任。所有的开车人的责任是遵守交通规则和共享道路。如果他人不遵守规则,要打电话给警察,你无权自作主张地把自己当作一个维护交通规则的人。因为,有许多人真的是有急事,比如去医院、赶约会点、家里有急事、有面试等重要的事情,必须超速。人不应该以自己的标准或感觉来调控他人的生活节奏和行为规范。”现在我举几个这中路霸的恶略行径。
二十多年前,我开车从Purdue University 返回Stillwater,路上经过Kansas。当时已经是夜晚,路上的车辆很少,在只有一条单行道上,前面遇到一辆大卡车,开的很慢,我多次想从它的左面超车,可每当我加速时,他也加速,没办法只好在他的压制下开了十几个迈,直到道路变成双行道。
从Delaware到New Jersey 的Turnpike (缴费路)上,限速65迈。右边是许多大卡车, 大概都是在60-65迈左右,一般的人都会开75-80迈。这天,我发现车非常的堵,大家只能开60迈左右,到了一个大弯曲的路段上,才看清楚原来带头行驶在快道上的一辆车,故意和慢道上的大卡车并行。这样,走了大概有五六迈,后面的人开始鸣喇叭,那人就是不让。直到十几个迈以后,道路变成了三道,人们才能超车。我到跟前看了一下那个开车的人,原来是一个大约有五六百斤的肥猪,一看就是社会垃圾。
有一天在上班的路上,看到前面的车后窗上贴着一个牌子,上面用中文写着:“按一次喇叭减速,按两次就熄火。”我当时就在群里发了这张照片,我的疑问是为什么用中文写?给谁看呢?我说这样的人太流氓了,有胆量,用英文,你一定会被人杀死或推下山沟的。当时有人说是国内很流行,有人也说是为了好玩,这个牌子就是在网上买的。
再说几个路怒的案例。
在Oklahoma, 一个愤怒的女人,追赶着一辆车,当那辆车被迫停在路边时,那个路怒的女人,朝着那辆停下的车连开五枪,然后逃走了。当警察抓住她问为什么开抢时,她说因为那辆车在不该超车的地方超过了她,她要给他一个教训。还好,只是教训,没有伤人。
在北京的大街上,两辆车相互厮杀,人们还以为是拍电影的,直到其中的一辆车撞上一个电线杆,车毁人亡,原因是一个人不让另一个超车,那个偏要要超,厮打在一起,连续闯了几个红灯,都不愿罢休,结果送了性命,超车见了阎王。
最近,一个女人开着车,送儿子上学,被后面追上来的车,向她的车开了几枪,结果坐在后座上的六岁儿子,命丧黄泉,行凶的一男一女,昨天被逮捕。现在还不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但可以排除“种族歧视”,我猜与路霸有关。
关于路霸和路怒的案例,成千上万,说起来非常滑稽可笑,可后果大多是不堪设想。所以,我的经验告诉我,开车上路时,除了要遵守规则外,还要友善共享道路,千万不要认为你是遵守规则的,就不顾其他人;不要只管“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不要认为,你是正义、守规则的一方,就可以以维持秩序的身份行事,一旦遇到路怒,你的正义就一钱不值。具体讲,第一,不要一直在快道上行驶。第二,看到后面的车飞速跟上来,立刻让他通行,如果你在单行道上,你也不想开的太快,就停在路边,把他让过去,不要压着后面的车,他超速、犯规,不是你的责任,但要尽量避免和这些人发生交织。第三,不要轻易给犯错的人按喇叭,以免引火烧身。以前我也会给那些犯错的人按喇叭,后来看了这些路霸和路怒的案例后,基本上改了,因为我知道现在拿枪的坏人太多了,不管怎样,好死不如赖活着。第四,尽量不要和流氓有交织,特别是当他突然刹车或突然加速,或摇下车窗想跟你说话甚至是骂你的人,不要和他对视,装作没看见、没听见。你要立刻做出正正确判断,你是否可以斗得过,在这种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把正义、法律和面子先放下,保命要紧。毛泽东说过:“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韩信受胯下之辱,不是因为他怂,是因为对方是一个流氓,也比他强壮。一代伟人们尚可如此,我等如何不可以“一走了事”?和流氓和强大的敌人争气,是愚蠢者的行为。不要把“我走得好好的,就被…”作为挡箭牌,因为你只能约束自己,而不能控制周围的环境和他人的行为,所以,除了你自己的行为外,一定要环视四周,观察周围的人,有种的、不怕死或者要维持正义的,你就一意孤行吧!没胆量的、怕死的,能躲就躲吧。
既然限速是65迈,为什么要开80迈超速开车? 贴着人家的车屁股追着开一样很冒犯,查查tailgate,aggressive driving吧?
反而把遵守交规的司机说成是路霸。一个巴掌拍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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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不太开高速,高速上不是以限速是以车流速度开的。在车很多的时候切记不要在左边快车道上长时间以限速开影响后面的车,这说不定会惹祸上身。
既然限速是65迈,为什么要开80迈超速开车? 贴着人家的车屁股追着开一样很冒犯,查查tailgate,aggressive driving吧?
反而把遵守交规的司机说成是路霸。一个巴掌拍不响.
你估计就是那个占着超车道不让道的人吧,记住了如果你只是敢开65迈,就永远别在超车道上开车
反而把遵守交规的司机说成是路霸。一个巴掌拍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