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打落水狗”和“把他打翻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这两句话何其相似,何其狠也。GCD的哲学就是斗争的哲学,就是把敌人置于死地而后快。
SCA5 的事件刚刚平息,Bob Beckel 的言论又一次触动了中国人那根敏感的神经。声讨,示威,结果我们赢了,Bob Beckel 道歉了。但似乎还不够,还要他辞职,或被辞职。
自由之大莫过于言论自由,自由之国莫过于美国。我们一面享受着美国的言论自由,一面要求美国以言治罪。
美国的脱口秀之所以精彩,就是因为他们敢说,他们敢拿名人甚至总统开涮,那才叫过瘾。官员和政客在全民的监督之下,他们稍有劣迹,轻则被拿来调侃,重则下课。
Bob Beckel 的言论确实不妥,人家已经道歉了,难道非要痛打落水狗,砸人家的饭碗吗?如果FOX真的开除他,难道这不是以言获罪吗?我们真的希望美国这样做吗?
是不是我们太敏感了。华人在美国的历史充满了屈辱,我们怕了,我们受够了,我们再也不能忍受了。中国有钱了,我们的腰杆也硬了。我们觉得强大了,再也不能受欺负了。如果你够强大,难道还怕别人骂几句吗?奥巴马怕人骂吗?普京怕人骂吗?我怕人骂,因为我不够强大,求大家不要骂我。当初诸葛亮送妇人衣服给司马懿激他出战,司马懿收下了,忍了,这才有他后来的司马王朝。这是什么?是气度,是智慧。被一个人骂了,难道需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骂我什么了,让所有的人评理他骂我不对了,让他给我道歉。这样做我们是挣了面子,还是丢了面子?
套句中国的老话“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得理不饶人。狗已经落水了,瞪他一眼走人,多有风度。何必再抄起棍子猛打,弄不好你也会落水的,至少溅了一身水。
使自己强大,让对手羞愧。
這是“文革”留下的 “遺風”。
只能讨人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