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的民主与与脚的民主
(2014-01-12 09: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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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民主的“心”即民主的实质,民主的“手”或曰“手的民主”是一人一票的推举和决策方式,民主的“脚”或曰“脚的民主”是百姓有在不同的雇主、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政体甚至不同的国家间的迁徙自由。】
不知何时,民主成了所谓的世界潮流。“五四”以来的近代中国,“追求民主”成了中国精英们的一个漂亮口号,同时也成了他们的一块心病。因为利用民主的精英们一旦取得政权后,似乎对民主马上另眼相看并另手处理,于是不满朝政的在野精英们又不断地挥舞起民主的大旗而抗争。民主之能成为抗争的大旗,无非是基于一个显然的事实:即已经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大都变得强大而富裕。然而,中国自汉朝以来,儒家“君臣忠义”也曾长期主导中国之政体,又焉知两千年之后会被视为陈腐之论?故见闪电不为目明,闻惊雷不为耳聪,盖此常人之能也。科学家必察雷电发生之机制与原理,从而可装避雷针于高楼,可玩闪电于股掌之上。类似地,究竟何为民主?民主何由何去?民主之条件何以?民主之效果何如?舆论虽多,鲜见有真知灼见者。吾不揣自陋,也作一抛砖引玉之论。
有人著文称《民主是个好东西》。然而既是一件东西,则难免有局限性。昔者是好东西,今日未必是,今日是好东西,他日未必是。在我是好东西,在彼未必是。譬如民主用于政治制度或是好东西,但大概没有几家公司的老板愿意实行所谓的民主管理。有人曰:“民主制度虽非完美,但可以避免最坏的情况。”但当年希特勒的当选似乎给出了一个反例。我想多数德国人一定后悔当年选了希特勒,多数台湾人也一定后悔当年选了陈水扁。如果美国人不后悔当年选了小布什连任,奥巴马的首次当选也不会以如此绝对的优势取胜。可见民主制度可能导致恶人、小人与庸人当选。而民主选举也可能漏选贤人。与孔子同时的子产,刚开始治理郑国时,其国策不得民心,百姓歌唱道:“谁杀子产,我愿一起干。”三年之后,其国策显示成效,百姓又歌唱道:“子产死了,谁能继承他呀?”孔子之为政于鲁国,有类似的情况。开始时,百姓唱道:“扒掉孔子的衣服,扔掉孔子的帽子,我们无罪过。”三年之后,孔子治鲁国而路不拾遗,又得民众拥护(《吕氏春秋/先识览/乐成》)。显然,若以民主选举,子产和孔子都不会当选。
每个人对“民主”的理解和感受可能大不一样,民主可能是一种价值观,一种生活方式,一种选举制度或政治制度,甚至是一种夺取政权的手段。但如果认为“民主”即美国式的“民主选举制度”,则是非常具体的。此选举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多数决定论,而具体的方法是通过全民的投票。略而言之,无非是公民投票于最后的总统、议员和法官等候选人,得票多者胜出。详而查之,总统候选人如何先在本党胜出,选举团制度如何“赢者通吃”,选举人如何筹款,媒体如何操控等等,多数百姓未必知情和关心。但如前述,“多数决定论”的选举,可能导致恶人、小人与庸人当选,也可能漏选贤人。所以“多数决定论”可以是民主的原则和方法,但似乎并不是民主的本质。吾定义民主的本质或曰民主之“心”为:民主是实现一个国家的多数人的长远利益的一种手段,是执政者的权力与富贵受制于选民的一种制度,是孟子所谓“民重君轻”的一种理念。这里尤其指出了民主制度与国家利益的相关性。显然,美国不能通过民主程序而决定西班牙的总统,美国人也不可能接受由全世界人民来投票决定美国的移民政策。既然民主与国家利益相关,则同是民主制度的国家仍然免不了严重的利益冲突。如前苏联解体、俄罗斯已经实行所谓民主制度之后,与美国的利益关系未必更为融洽。
美国式的一人一票的总统选举,可以称之为“手的民主”。而与此相对的另一种民主的形式和方面,即“脚的民主”,却常被忽视。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国人到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留学定居者趋之若鹜,而中国经济崛起之后,农村人迁往城市,海归现象以及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到中国谋生,正是所谓用脚投票。其实,这种“脚的民主”古已有之。据说舜第一次迁徙,所到之处自然形成了小城市,第二次迁徙,所到之处自然形成了大都市,第三次迁徙,就自然形成了一个国家(《吕氏春秋/慎大览/贵因》)。孟子曾与梁惠王有一段对话,其中梁惠王曰:“我治理国家,真是尽心竭力了!河内发生灾荒,我就把那里的百姓安置到河东,河东发生灾荒,我也做类似的安置。看看邻国的君主治国不如我这样尽心,但没见我的百姓增多,也没见邻国的百姓减少,何故?”(《孟子/梁惠王上》)可见,当时的百姓也用的是“脚的民主”。一般的公司管理,虽然雇员没有“手的民主”,但只要他们有辞职重找工作的自由和可能,他们其实是有“脚的民主”。“脚的民主”是百姓有在不同的雇主、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政体甚至不同的国家间的迁徙自由。
“手的民主”作为现代国家政体内的权力更替,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方式。而“脚的民主”可以成为“手的民主”的一种补充或替代。上述舜的故事和梁惠王的故事,其实是在有较大区别的政体间或统治者间的迁移选择。美国人大概不会因为不喜欢本州的州长而选择到别州生活,因为美国各州的政体大致相同。但美国政府没有限制美国人移民他国的自由,这就是“脚的民主”。倘若百姓人既无“手的民主” 也无“脚的民主”,而当权者又腐败无能时,则政权的更迭只能是宫廷政变或者是暴力革命——后者又给了百姓“脚的民主”的机会。
总而言之,“手的民主”与“脚的民主”是民主的不同形式和方面。“手的民主”源于希腊的雅典城邦制度的城邦制,其形成自有其一定的历史条件。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中国人显然有更多的“脚的民主”。一个国家可能两者皆无,或只有其一,或兼而有之。一般而言,两者兼而有之的国家是现代百姓的乐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