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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烟记事(100) 交枪

(2014-08-26 16:27:35) 下一个

【陈洪谦走后,我反复思量,决定交枪投降。在部队这些年,我深知组织的强大与无情。个人实在太渺小了,根本无法与之抗衡。既然上面定了性,我没必要再作无谓的争辩,搞到舌头发霉的地步,实在不值得。想明白这一层,我感到踏实了许多,睡觉也不再做噩梦了。又歇了一天假,烧基本退去。我掂量了一下,觉得应该能招架小组会上的“微微风”和“毛毛雨”了。

然而“过堂”的滋味还是不好受的。我在鸣放中信口开河,说了很多犯忌的话。有些连自己都未曾留意,却被好事者们一一整理,变成了白纸黑字,叫我没法不认账。“十大专题”只不过凑了个整,我的言论要是罗列起来,搞出二三十个专题也不是没可能。

我当时甚至还就“法斯特事件”发表过意见,现在都觉得匪夷所思。法斯特是美国进步作家,于1957年2月退出美国共产党。国内舆论纷纷指责他是叛徒,我却在鸣放会上故作高论:“我对法斯特还是比较熟悉的,从其作品所展现的革命精神来看,我觉得未必是他背叛了共产主义事业,倒有可能是美共已经变修了。”

我当时说这话,并未得到多少共鸣,因为没几位教员知道法斯特乃何许人也。颇具讽刺意味,我的预断恰恰被历史证明是正确的,可我却在“反右”中为了这个不相干的美国人背了黑锅。反右“六条标准”中的第六条便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国际团结和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国际团结,而不是有损于这些团结。”这一条连臭名昭著的大右派们都很少有人能挂上号,我却不幸撞了线。

我的鸣放言论涉及面之广,在速中无人“能出其右”,所以我成了“反右”重点,不能说是偶然的。这一切首先应该归功于我平时养成的良好习惯:关心国家大事,喜欢读书看报。不过要想中头彩,还得“爱出风头”,这条素质我当然是具备的。除了个人努力之外,组织上的开导、引导和诱导也不可或缺,否则我不可能如此热血沸腾地把自己当做祭品贡献出去。

虽说是马后炮,但陈洪谦提醒得没错:我的尾巴翘得太高了,忘了自己不过是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我的批评意见无论怎样发自肺腑,也会被人拿来与我那可恶的阶级出身联系在一起。像我这样的人,本该夹着尾巴过日子,怎敢跳出来非议朝政?这无异于政治自杀,实在是大忌中的大忌!我虽然容易冲动,但并非没有心眼,平常也知道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可是整风开始以后,在前所未有的宽松的政治氛围中,我的警惕性逐渐丧失。我相信毛主席,相信他老人家说过的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信任代替了理智,使我忘了他首先是一位政治家,一位权变高手。在他眼里,没有永恒的游戏规则。

天下最具欺骗性的谎言,莫过于“真实的谎言”——那种连三岁小孩都不信的谎言。这种谎言一旦从伟人嘴里说出,便具有迷倒众生的非凡魔力。人们相信了这种谎言,就等于交出了自己的常识判断,而没有了常识,成人确实连三岁小孩都不如,甭管他是多大的学者教授。在安徒生童话里,喊出“皇帝没穿衣服”的是个小孩而不是大人,其寓意非常深刻——只有小孩还没有被忽悠,因为小孩还没有学会崇拜。我走过一生的路,总算明白一个道理:世上谁都不愿意挨打挨骂。梁实秋说:“我不生气”,那分明是在撒谎。耶稣说:“当人打你的左脸,你就应该伸出你的右脸。”他确实做到了,但耶稣是神,而不是人。毛泽东是人,而不是神。无论当初他就“百家争鸣”许了多少愿,我都不该忘记他的处世哲学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上面这段话是我在晚年的反思。当我25岁时,我只是知道自己遭受了灭顶之灾,要想尽办法爬出去。我在小组辩论会上亮了白旗,主动挖掘自己灵魂深处的阴暗面:功利心作祟,想在运动中一鸣惊人,火线入党;平时对部队的“思想改造”积累了诸多不满,趁着整风出口恶气;一向瞧不起工农出身的教员和干部,觉得只有自己是林震那样“积极干预生活”的革命者;错误估计形势,把知识分子的“早春天气”当成了“阳春三月”,以为从此可以自由自在,畅所欲言,为所欲为……

我对自己的揭批相当彻底,搞得汪大愚一干人倒有些“英雄无用武之地”,不知道该补充点啥才好。不过我也不敢无限上纲,“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可不能随便戴,即使别人扣过来,我也只是保持沉默,不予迎合。陈洪谦已然说过我的问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我怎会反党反社会主义呢?我对部队一直怀有感恩之情,要不是赶上了解放参军,我现在说不定还在杭州街头瞎混呢!假如有一天我真的反党反社会主义,那我一定是吃错药了。】

2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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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烟斗狼 回复 悄悄话 我尽力吧,越往后越不好弄,又要写又要改。
最爱美竹凉子 回复 悄悄话 一直在关注狼兄,希望快快更新
Redcheetah 回复 悄悄话 后来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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