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开始发博文《不让舒淇们穿上衣服的男人》时有妹妹上来夸我侠女。当时我就有点傻,侠哪个?说话而已嘛。
后来又有姐妹发信告诉我说支持我。我又傻,支持就支持,直接博客里讲不就完了吗?
再后来又有姐妹发信给我表明她的立场,匿名请我替她贴出她的想法,我最开始很犹豫,贴还是不贴,真是个问题。很明显,最后一句话一定会再次得罪秦先生。我可以跟她道个歉选择不贴,大家和个稀泥算了。
但是,这两日在我博文留言的两位男士用另一种方法给了我勇气:一个开始用很难听的话形容女性的,另外一个把性行为动作直接写到回复里。还有一位同学苦人不哭说话也不太雅,但我能感觉到他心里其实是很珍惜女性的,有一颗珍惜的心,话粗糙一点没关系。也就是说,说点不雅的语言无伤害,但拿身体器官欺负人就显出人品来了。
敢用男性器官来羞辱女性的,就真以为这样会把女人给吓住吗?
断然不会。
关于秦先生,我虽然不赞同秦先生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他言论的自由,我自己也坚定地维护自己表达立场的权力。而我之所以还花力气写文章,去他博客与他争论,是出于对他的尊重。我只与可与之理论的人理论,对不可与之理论的人根本不屑于顾。
最后,我想推荐几本书,《茶花女》,《红字》,《失乐园》,《男人这东西》。这里面尤其是《红字》,很适合基督徒读,我大学时候读过英文原著,记得当时掩卷叹息,还落过泪。
其实我很少介入任何争论中,来文学城写博客也是最近两三年的事,我把所有精力都花在写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上了,写了关于男人的,也是替大叔说话,内容可参见博文《大叔大叔你想要什么》。写了关于女人的,更要替女人说话,内容可参见《女人想要什么》,我希望两性之间彼此理解差异与不同,夫妻在适度了解一些简单心理学的基础上能够更加爱彼此,也给我们的后代提供一个好的育儿环境。
这次我写这么有争议的话题,实在是因为我不希望有人总是以“为女人好”来教诲女性,其实好几个性格柔和可爱的姐妹都跟我表达过对类似博文的反感,我是其中之一。
男人与女人之间是需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男人第一需要是被尊重,其实女人也需要被尊重。女人第一需要是被爱,其实男人也需要被爱。尊重与爱是基础,没有了爱,这世界将一片荒芜。
下面是我替这位姐姐贴的留言。我用蓝色的字在后面试图做回答,对错与否不重要,只代表我个人立场。
下面是留言的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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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造人时,并没有要人穿衣服,人是在受了蛇诱惑后才穿起了衣服。
舒淇脱了衣服,该不该被人或者上帝原谅呢?我不知道,但是我有几个问题:
1。为什么没有人责怪那些同样脱了衣服的男人们呢?
2。为什么没有人责怪那些拍照别人脱衣服的人?
3。为什么没有人责怪那些看别人脱衣服的人?(有人说看战争片不等于支持战争,我说这个比喻不对称,因为战争片可以公开看,三级片却只能私下偷着看。)
人的原罪之一就是喜欢欺负人,而女性则是更容易成为被欺负的对象。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应该有三级片,但是我说了不算。通过拍三级片赚到大钱的,肯定不是舒淇们。将矛头对准舒淇们,有点柿子专拣软的捏。
别管有人觉得舒淇配不配得到爱情,事实上是黎明曾为她自杀过,而且在中国或国外愿娶舒淇的也多得是。
请不要以“为女人好”为由而常常批评女人。如果有一个女博主以“为男人好”为由而常常批评男人,男网友们又会怎么反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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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尝试回答一下这位姐姐的问题:
1)我不知道,大家貌似都接受一个事实:女人才是祸水的根源,没有女人的引诱,男人就不会犯罪,否则何至于《沙漠之花》电影中要给女人施割礼,多少女孩儿因此感染而死。不知道什么是给女人施割礼的,请找出来那部电影看看。--注:《沙漠之花》虽是电影,但女主真有其人,是真人真事。
2)我也不知道。但可以尝试替拍照者回答一下:你既然不要脸脱了,我就要拍你个不要脸的,我拍的有理,我一边享受看你脱,一边骂你贱,这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
3)我还是不知道。但答案跟1差不多,自古女人是祸水,引诱男人来犯罪,你不见某些强奸犯的供词就是我强奸她,因为她不戴面纱,露出身体,引起我的欲念,所以是她错,我强奸我有理。
--后续:后来有一位拿器官出来说话的网友,承认他是女性,良家妇女!我是多么跌破眼镜啊,良家妇女这样说话,满嘴跑器官,是诚心黑我们良家妇女的吗?
我终于明白了,那么多女博友关了博客回复功能,怕的就是满嘴跑性器官的人出来脏地方。
对此我是这么想的,出来用语言秀自己动作片的,丢的是自己的人品,可以接着出来自己裸奔,大冷的天,小心别冻坏了。
楼下的那位姊妹说的对,"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每个人从生活中, 书本里学到的东西不同,看同样一个问题自然就有千差万别的结果,有的人容得,有的人容不得。我们不会要求别人有一颗包容的心,但我们也不接受那些强加给我们的恶言恶语。我们也是会骂回去的,脏话谁不会说? 辨的越多, 众人也好,自己也好, 总是能宽容的人越明了。观点对错有时重要,有的时候也不重要。为什么呢? 明白的人自然知道哪些人是该可怜的。。
我不知道你说的哪篇博文,更无意引起任何ID的纷争,有内伤的不是我,你没看我今天还活蹦乱跳出来贴照片,有内伤的人根本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也不是任何你看的什么博文。
最后谢谢你诚恳的讨论。
哎,亲爱的飞飞,博客的好处是人人可以畅所欲言,只是文字的劣处在于容易产生误会。难怪有人说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当时我的评论并非针对你或是其他个别的人,只是泛指而已。当时我要表达的是做人做事无愧自己的良心,那么从头来过又是好男好女。我再次为我的评论里面得罪大家或是让大伙儿误会的地方郑重道歉。我也有我的血气和个人的自义在里头,今天小兔兄长的博文语重心长,让我警醒。我是女的,其实究竟起来,也许稍稍比你小那么几岁也未可知,哈哈。不过我从小在受家人朋友极其呵护的环境下成长,看事情比较单一。现在虽然也见识了些人和事,也受过不少打击,但是总体而言还是比较“愣”。虽然我是女性,也当然不可避免地倾向于我的性别,但是我承认也许有些姐妹的遭遇是我无法想象或是体会的。我知道男女有别,女性的心思的确更敏感更纤细,而秦先生是典型的男人思维,很多细节如果不实实在在说出来,他大概是听不出来什么的。当然我坚决反对爆粗口,男女都一样。但是真的被骂地很难听,这事还是要提出来的,但是大家好好说,最好我们以情理服人。今天早上我也看了另外一个博客的博文,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就是你说的姐妹。我其实没看明白,也许是那位姐妹有些误会了。但是还是那句话,网络的确是很容易让人误会的地方,如果碰上这样的事,不妨朝最好的方向去想这件事,因为这事容易内伤,而对方是无从晓得的,所以还是朝前看,往好的一面去想比较能够排遣。再次祝你生日蒙恩! 再说一句,看到文学城里有不少基督徒真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让我们做能让人和睦的人吧。
说来说去,其实就是希望有人对那些有巨大污点的女孩子恩慈些。
贴那个问题的姐妹,我保护她,我尊重她,想想看她连ID都不露,为了什么?因为害怕。
我至为心疼女人,《沙漠之花》电影让我至今想起来都流泪。
最后我说句心里话,我对上帝非常敬畏,你一跟我说跟人认错跟神道歉那种话让我很难受。我不想八卦,也不愿多说,但这是我自开博以来第一次与人如此争论,不到万不得已,我真是不肯为之的。
另外关于你帖上来的姐妹的问题,我以为她有些误会了。当时争论的焦点在于舒淇们,所以并没有提及那些在幕后的人或是男人,他们当然难咎其责,恶果是大大的。至于那些偷偷看三级片或是A片的,他们不仅得罪了自己,也给他们的家人带来不幸的后果。但是若是停止了,那么就譬如昨日死,既往不咎了。我从未看过三级片或是A片(当时是没兴趣,现在知道这个是犯罪),我没问过我先生,但我知道他现在没有。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过去,但是这个并不妨碍每个人努力追求圣洁,跌倒了不可怕,继续追求就是。圣经有言,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到)。
另看到你的新帖,祝你生日快乐,生日蒙恩!
一种就是爱之深, 恨之切。现在舒淇的越成熟, 对比多年前的行为的反差就越大, 对追求完美的人来说,也就越发的怒其不争, 你怎么就可以把衣服穿回去了呢? 要么就是你怎么可以脱衣服的呢? 倒是对那些帮凶逼迫的和围观叫好的视而不见了。
还有一种就是让自己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居高临下的来批判, 粪土当年舒淇的行为。我看到过有人说过这么一个说法, 小人物的快乐是什么? 小人物的快乐就是常常把自己幻想成大人物。可笑吗? 一点也不。 在批判别人的时候,不自觉得把自己当成上帝或上帝的使徒, 又或者是圣贤的门生, 虽然是无意识的, 但行为就是这样。
哪有人一直盯着别人的过去不放弃的? 连圣人们都不会这么做。所以对那幅裸体牵肠挂肚二十年, 始终解不开那个情结的人, 真是一个可怜人的可怜心。
还有一些人有些别的心思,懒的去想那么多了。
对人可以听其言,观其行, 不要妄言去judge 了。我们又不是纪委的, 也不是宣传部的, 操那么多心干嘛。
我们可以讨论,争辩, 但不要踩人了。
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在7-8年以前,在深圳到北京的飞机上,身边上一个女子在边打电话边哭泣,她很伤心。她年轻,非常美貌。过了很久,她还在哭泣。我忍不住开始问她,有什么不舒服什么的,她有点恍惚。开始给她讲一些故事笑话之类的,安慰她。她平静以后,交换了名字和电话。我到北京下飞机的时候,她神情恍惚要跟我走。我知道他要坐同飞机去哈尔滨。我劝了她之后,她留下等飞机了。后来联系了几次,觉得她情绪有点不正常。联系很快就断了。今年,我在网上看到一篇反腐文章,提到一高官犯罪案例,是深圳高官如何从东北的新闻部门调美貌女主播到南方玩弄,欺凌。同时提到了她的名字作为受害人。时间和地点基本吻合。我的感觉是这样的:作为新闻人,居然没有一点职业良心,保护受害人。这样的新闻会象一把刀一样,再次伤害受害人。她是一个无辜和无助的弱女子。她被欺凌之后,没有地方可以报案投诉,7-8年之后还把她的真实名字公诸于众。她会有怎样未来?有时候觉得,我的法国朋友说的对,中国文明还在黑暗的中世纪,还没有对人的基本尊重。有时候觉得,连一点人性的基本概念都没有。
欢迎拍砖,估计没有时间回砖。见谅。
上帝造人的时候,人的每一个器官都是美的,所以上帝没有必要叫人穿衣服。
后来蛇来了,把亚当和夏娃给骗了。把最美的给弄丑了,结果人性也扭曲了。
过了几千年,人才开始明白了一点,才开始归真一点。不是所有的人全明白的。
舒淇是美的,脱和不脱的她都美。舒淇是自由的,她爱谁,那谁一定幸福,哪怕是暂短的。
我不认识她,要是我认识她,一定会保护她。就像男人会保护一个女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