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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学者战胜印第安那州地方政府蓄意诬陷伤害数年,两法学院教授出手相救;到FBI主诉相关官员集体诬陷犯罪,FBI掩盖此案件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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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羊如何戰勝獅子,星岛日报头版头条连续两天报道周永平战胜美国地方政府诬陷案

(2015-03-18 08:45:22)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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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平遭印第安那波利斯市法院法警不當暴力侵害暨誣陷案,周永平時光倒帶細訴綿羊如何戰勝獅子, 星岛日报2014年12月20日头版头条报道

星岛日报记者陳慈暉帕沙迪納報道

美國雖以人權、民主立國,一般人遭代表公權力的警察、司法人員侵害人權或民權,要透過一場訴訟找回公平及正義,卻也是難上加難的艱苦戰。但2005年發生於印第安那州(Indianapolis)印第安那波利斯市(Indianapolis)的一宗法警施以不當暴力毆打且誣陷華裔周永平(Yong Ping Zhou)的案件,卻寫下美國司法「綿羊戰勝獅子」的一頁紀錄。

兩年前已移居洛杉磯的周永平表示,時光倒帶至2005年5月18日,是他生命突然遭逢黑暗打擊的一天。當天他在印第安那波利斯市市政府大樓的法庭,被法警無故毆打成重傷,從那時開始,他憑著薄弱的一己力量,以及兩位法學院教授的義氣相助,展開漫長且艱辛曲折如好萊塢電影情節的訴訟生活,才終能在維權的法律聖戰贏得勝果。

畢業於中國北京清華大學機械系的周永平,1997年隨同美籍前妻移居美國印第安那州,之後到普渡大學讀研究所。

2005年5月18日,周永平與前妻有一訴訟案,在印第安那波利斯市市政府大樓的法庭審理。當天聽證會結束後,周永平正與他的律師交換案件文件時,突然有位法警從法庭前面走過來,要求他立即離開法庭。周永平一頭霧水,就問法警貝朗格(Patrick Belanger)發生了什麽事情?法警並沒有回答,而提高嗓音對他說,「你必須在5秒鐘內離開法庭,我現在開始倒數計時」,周永平立即拿起放在座椅上的文件資料與夾克外套,快步走出法庭。

剛走到法庭外,跟出去的法警貝朗格突然用力抓住周永平的脖子,他還來不及反應,身體已被扭曲180 度頂在牆上,前額被撞後一陣眩暈,雙手己被手銬銬起,文件及衣服撒落一地。

隨後,法警將周永平推回法庭內。這時周永平詢問法官,「到底發生什麽事情」,法官卻沒有理會。緊接著法警貝朗格又將他推到法庭外, 並重重推倒在地,一邊抓起他頭往地上撞、一邊謾罵,導致他的臉部嚴重受傷。

周永平爾後還被送到一個臨時覊押所。當時他仍一頭霧水,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麽法,法警為何無故毆打他。事後周永平才得知,當時是在庭的公設女律師要求法警貝朗格,讓他離開法庭,但他當下立即按法警要求離開法庭,並無任何過失。

更離譜的是,當晚周永平竟被起訴,遭控告暴力襲警、打傷警察等兩項重罪,以及非法穿越法庭、在法庭內喧嘩、在法庭內有不當行為等三項輕罪。如果被判罪名成立,刑期將可達9年。

對周永平來說,實在是惡人先告狀的誣陷,倒打一耙,欺人太甚,他當然要應訴。只不過要在陪審團面前,力戰代表公權力的法警,推翻被誣陷的暴力襲警等多項重罪指控,對一個非法律專業出身的華裔新移民來說,談何容易!

法庭陪審團及法官要釐清周永平案,須有三項關鍵物證,一是案發現場的安保錄影帶,二是法警貝朗格受傷的法醫鑒定報告,三是周永平本人的醫療報告。

在第一次庭審時,周永平就要求法官命令對方提供這些物證,以及貝朗格醫師的姓名與聯繫方式,並要求法庭提供傳票,傳喚相關的證據,以及控制這些證據的政府官員。法官也命令檢察官去調出案發現場的安保錄影帶,下次呈庭。

三個物證的取得本來非常簡單。首先,案發地點的市政府大樓裏,都有安保錄影監控系統,系統的攝像頭肉眼可見。只要有監控錄影,是法警毆打周永平,還是周永平暴力襲警,自然一目了然。

案件剛剛發生不久,周永平馬上打印第安那波利斯市市長熱線,要求案發現場的安保錄影帶,市長秘書請周永平發書面傳真以便備檔,並提醒周永平也要給警察局長發個傳真。周永平與市長秘書和警察局長都電話確認,兩方面都收到傳真。

其次,法警貝朗格的醫療鑒定報告。法警貝朗格在案發當天作證詞聲稱,當時是一個在庭的公設女律師說周永平擾亂法庭,要求讓其離開。貝朗格稱他用手銬銬住周永平後,周永平掙斷了手銬,撲到他身上,十個手指的指甲深深抓進了他的肉裏,造成其右臂挫傷。

但貝朗格提供的三張照片上,沒有一處指甲抓傷的傷痕,顯示的是面積超過3x10厘米三處大面積淤血傷痕,與其證詞極不相符。周永平因此請求法庭,要求貝朗格與檢察官提供相應的醫療鑑定報告,並且傳喚當時診治貝朗格的醫師出庭作證。

第三,周永平遭毆打受傷後半個小時左右,當地政府醫療隊兩個醫護人員前來給予治療,周永平在醫療報告的簽字欄,寫下事發經過的記錄。第二天,地方政府的法醫也給周永平驗傷並紀錄在案,他同樣在醫療報告欄目中寫下受傷的情況。周永平向法庭要求當地政府的法醫交出他的醫療驗診報告,以證明他是被法警毆打,而不是法警說的僅是簡單的推倒在地。

但沒想到,再次開庭審理時,檢察官聲稱他們不想使用案發現場的監視錄影作為呈堂證據,只想採用貝朗格的證詞。這樣的說辭竟然被法官接受。

此外,檢察官與貝朗格還以各種理由,拒絕傳喚貝朗格的醫師到法庭作證,並拒絕提供醫療報告文本,法官亦拒絕傳喚當地政府的醫療隊醫師出庭作證,周永平當時的醫療報告也未獲呈堂。而法庭指派給周永平的公設辯護律師,對此竟然沒有提出任何異議.。

開庭審理的種種狀況,都顯示周永平處於極端不利情況,所幸周永平經由朋友引介,向印第安那大學法學院教授卡爾森(Henrry Karlson)及舒姆(Joe Schumm)求助。兩位法律教授聽完周永平的案情陳訴,均認為是一樁誣陷案,並願意義務提供訴訟指導。

周永平表示,兩位法律教授指點他,要以法警、市府官員的證詞,來反質詢。同時,主動放棄憲法保障被告可不用作證的權利,主動要求上庭作證。

歷經3年的誣陷案訴訟,在2007年4月18日終審的庭審中,檢察官找來 6個證人,皆為政府官員,他們宣誓之後竟然作偽證,試圖欺騙陪審員。

但6個政府官員的證詞漏洞百出,前後不一致,彼此的證詞相互矛盾。特別周永平以法警貝朗格的原始證詞「他(指周永平)掙斷手銬,襲擊我……」,來質詢貝朗格時,周永平表示一般人的力氣根本無法掙斷手銬,他如何能掙斷手銬來攻擊警察,讓貝朗格當場推翻自己的原始證詞。

周永平指出,在美國法律上,自我推翻自己的證詞,是典型的偽證重罪,以及阻礙司法公正的重罪。最終,全部陪審員認定法警及那些官員作偽證,只相信他的作證,把勝訴裁判給他,讓做偽證的法警及一干官員、檢察官,甚至是法官,均吃了一記法律悶棍。

2007年4月18日的終審,陪審團判決周永平勝訴,兩項重罪起訴罪名不成立,但是三項輕罪流審。

周永平強調,經司法審理,他的重罪控訴不成立,雖還他個人清白,但這個由法警知法犯法,且結合地方官員捏造證詞的誣陷案,在法律上,已構成嚴重的人權侵害,並構成作偽證誣陷的腐敗案。同時,他認為司法並未懲處法警及官員做偽證、阻礙司法公正的重大犯罪,讓他覺得真相並未水落石出。

周永平指出,2007年6月他的三項流審輕罪控訴重新開庭審理,他要求法官提供2007年4月18日庭審的審案記錄本(Transcript),卻遭法官拒絕。法官還曾欺騙他要他付費,才能將審理的錄音轉為審案記錄本,後被法學院教授揭穿後,那個法官不得不簽署法令,要求檢察官付費去做,檢察官拖延長達半年多也不辦,因為審案記錄本會直接曝光那些官員們的偽證。

2007年9月,再次審理。檢察官向周永平提供兩頁協議,要他不再起訴他們的誣陷罪,但他拒絕簽字。2008年1月,繼續審前聽證(Pretrial Conference Hearing),檢察官又拿出那個兩頁協議,要求周永平馬上簽字,不要再拖延,再度遭他嚴詞拒絕。檢察官氣急敗壞,要求法官設立終審日期,未被法官批準,法官只裁決2008年4月24日為下一次聽證。周永平則再次提出審案記錄本問題, 法官再次命令檢察官去做出來。可是直到整個案件撤訴,檢察官也沒有把審案記錄本做出來。

儘管終審在即,但周永平對法庭審理的公平有存疑。2008 年4月 21日,周永平便到聯邦調查局(FBI)遞案,控告當地政府及法警對他人身傷害,控告當地政府和法警的偽證罪、誣陷罪、隱藏證據罪,以及阻礙司法公正罪。

周永平回億,當時他到FBI 印州分局去遞案,帶了一個見證人。FBI印州分局局長威爾許(Michael Welch)派了他的助手Robert接見、處理。身為FBI探員的Robert花了三個多小時聽完他對案件的陳述,也做了長篇筆錄,逐一看了他帶去的大量證據。最後,當著見證人,探員Robert對他說,「你的案件屬腐敗犯罪案,我須向板闆(指分局局長威爾許)匯報,由老闆決定由哪個偵探組進行調查,你回去等待回音」,但從此他從未獲得任何回音。

倒是三天後( 2008年4月24日), 周永平如期出席已設定的流審案件的終審會,他還未進入法庭,就被法庭書記官攔下,書記官告訴他整個案件已完全被撤訴了,並且給了他經過公證的法官批準撤訴法令。

爾後,周永平繼續追蹤2008 年4月 21日向FBI 分局遞案的進展。周永平說,FBI分局長威爾許卻拒絕給他任何答覆,威爾許意圖包庇及掩蓋這樁人權侵害,以及官員用偽證誣陷的腐敗案件。

周永平指出,他仍不放棄,於2011年6月透過中國駐芝加哥領事館領事宋建明,透過國際法為他的人權案件多次交涉,結果FBI 印州分局長威爾許均置之不理、拒絕回應。

最後,2012年11月底,周永平透過愛荷華華人協會主席燕曉哲、洛杉磯詩社編輯邱明的引介,向國會眾議員趙美心陳情,請她為其人權案件質詢FBI,結果FBI即馬上回覆趙美心。

FBI 向趙美心承認,確實到周永平向該局的遞案檢舉,並請趙美心辦公室張姓主任通知周永平,根據自由信息法案(FIOA),可去FBI的FIOA辦公室查閱他的案件卷宗。

但周永平指出,他去查詢,卻無法調閱卷宗,也得不到任何進一步回覆。才決定於2014年12月19日再度赴趙美心辦公室求助,希望透過趙美心的安排,爭取至國會司法委員會舉行聽證會,進一步尋求機會,揭露他個人的人權遭侵害案全部真相,讓當年違法亂紀的法警、檢察官及官員得到應有的司法審判,以伸張人權及社會公平正義。

2014年12月19日眾議員趙美心及辦公室主任均不在辦公室,由辦公室專員接受周永平的陳情,以及所提供的張素久、燕曉哲、程汝釗、亞特蘭大美華協會前會長尹會長等多位僑界重量級人士的關切信、相關文件。同時,該專員表示文件將轉交承辦人,並會儘速與周永平聯繫。

周永平(右) 2014年12月19日由友人農傑雄(左)陪同,赴趙美心辦公室陳請,希望經由安排至國會司法委員會舉行聽證,揭露2005年馬里昂縣高等法院遭法警知法犯法,以不當暴力侵害他的全部真相。 記者陳慈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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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 回复 悄悄话 回复EasyCity: 根据美国法律,对于一个事件,其刑事案件和其民事赔偿案件在美国法律上是完全不相关的。比如O.J. Simpson的杀妻事件,其杀人的刑事案件由于很多关键证据不符合法律程序不能使用,造成了关键的证据缺失,证据不足,不足以以判决Simpson杀害了其前妻和男朋友。但是 O.J. Simpson在其杀妻的民事赔偿案件里,他被判决在民事赔偿方面他杀妻的民事责任是成立,他被判决赔偿几千万。

星岛日报,明州的华兴报,世界日报,洛杉矶电视台十几次报道周永平的人权侵害案件中,这些报道都清晰地指出了周先生的人权侵害案件是恶性犯罪案件。包括美国印第安州立大学法学院的白人教授们,FBI接待周先生的侦探,芝加哥律师马鹏田,众多华人知名侨领们,中国芝加哥领事馆的领事们,北京大学龚教授和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班教授,他们都一致地指出了周先生的人权侵害案件是恶性犯罪案件。

周先生的案件不是什么民事纠纷,是美国官员侵害华人人权的恶性犯罪案件。

现在,周先生要去美国国会作证,就是向美国国会报告此侵害人权的恶性犯罪案件,以及FBI分局长掩盖和执法犯法包庇此案件的印州政府里的犯罪官员们。周先生不是去美国国会报告一个民事纠纷。

一个读者在留言里,提到周先生的民事赔偿案件。如上所述,对于一个事件,其民事赔偿案件和其犯罪案件在美国法律上是不相关的。星岛日报等等十几次报道,以及周先生去美国国会作证的诉求,均不涉及任何民事赔偿的。

美国国会没有权限去调查一个民事纠纷的. 美国国会司法委员会的权限是调查美国联邦官员犯罪,就像中国政府的中纪委的功能。美国国会是不会去调查一个民事纠纷,周先生去美国国会作证的时候也不会涉及民事纠纷的。

所有这些星岛日报,华兴报,世界日报等等十几次报道,都是专注于周先生人权侵害案件的恶性犯罪案件方面,专注于为什么FBI掩盖这个如此严重的恶性犯罪案件这一核心内容。星岛日报等等的十几次的报道都不涉及民事赔偿的,因为它不是周先生去美国国会作证的内容。

因此,这个读者提及周先生的民事赔偿是和星岛日报报道完全是不相关的。把一个不相关的民事赔偿案件,带到这里来讨论此侵害人权的恶性犯罪案件,是驴唇不对马嘴的。星岛日报的报道是专注于周先生的人权侵害案件本事___一个被美国FBI分局长掩盖住的恶性犯罪案件。

星岛日报报道的这个人权侵害案件不是什么民事纠纷,因此,在这里,也就不需要讨什么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根本不是周先生要去美国国会作证的内容,这也不是美国国会可以监察的的。周先生现在去美国国会的诉求的目标是报告这个侵害华人人权的恶性犯罪案件,以及FBI分局长执法犯法枉法来包庇那些印州政府里的犯罪官员。
xfhh 回复 悄悄话 十几年的官司,一般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韧性和精力?佩服他!
bobby41 回复 悄悄话 前面文章有一段;
马律师在看过卷宗和了解周先生案件之后,马律师这样分析贝朗格伤害周先生的动机:在周先生为了那个和前妻的案件多年不停地到那个法庭上庭的时候,那个法庭里的法警贝朗格已经观察了周先生很多年,看到周先生在没有律师的几年里熟练地运用美国法律和流利英文为自己辩护,贝朗格同时又看到周先生的前妻是美国人,贝朗格的种族偏见和仇恨越积越深,终于在2008年5月18日爆发了。
不说‘美国人’,‘种族偏见’事情就是这样。
bobby41 回复 悄悄话 有关人的事情,关键是看人品,武松打了蒋门神,你怎么看
Wiserman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bobby41' 的评论 :

1.与代表公權力的警察、司法人員的战斗是关系大众华人权益的大事,比较重要!

2.而你所有兴趣的是八卦新闻,别人家的无聊琐事。
Wiserman 回复 悄悄话 继续奋战!

取得最后胜利。
bobby41 回复 悄悄话 中國北京清華大學機械系的周永平,1997年隨同美籍前妻移居美國印第安那州
是跟美国老婆来美国的,怎么又和老婆打官司了,文章没有说,这倒是大家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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