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603)
2015 (255)
2016 (128)
2017 (95)
2018 (70)
2021 (46)
2022 (50)
回首美国联邦法院系统
联邦法院由下列组成:
最高级法院;
低级法院:13个上诉法庭;94个联邦地区法庭,索赔法庭,国际贸易法庭和破产法庭。
对94个法庭判决有异议可以到13个上诉法庭上诉。
这些法庭的判决是联邦级的,有效性(范围)是对全联邦的(全美国的)。所谓的联邦地区法庭只是联邦法院在各地的法庭,不是地方的。
州法院是地方的法院,只在本州内有效。
对上诉法庭的判决可以要求最高法院Review,但通常最高法院没有这个义务。
最高法院对联邦宪法问题有最后裁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