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有气质,甚至能分出性别来。男女文墨,因此各自得以发扬。比如北京,在老舍笔下沧桑,刘心武道来温良,王朔一开口,又变得诙谐不羁……俨然是一位故事深厚的雄浑男子。
上海是雌性的,任它外表怎么辉煌百变,骨子里总有一种细水长流的精心,象那种新近致富的人家,底子不过短短百年,谈不上宏图大计,也没多大感伤,目光总放在眼下,对每个寻常的日子,都有一份殷殷切切的经营和希望。
而一提上海文章,便是张爱玲和王安忆了。
我更喜欢听王安忆聊上海。王安忆出身小康知识分子家庭,虽经历过文革,插队,但回城后无论写作或生活都比较平顺。上海这一段光景,对于她和她的同代,如果要画一张曲线图的话,尽管缺乏平稳流畅,但整体趋势基本上扬,令她本人大体满意。这座城对于她,是儿时的怀抱,成年的伴侣,老来的归依。
而张爱玲,家世显赫,却颠沛流离,她孤清高贵,蟾宫冷娥,俯览人间纵然真切, 也总隔着天地间一段距离,体察而不体验,得见却不亲近。就算用一口略带刻薄的上海腔,闲聊打趣起来,听上去,也觉得张爱玲讲的终究是仆佣下人,王安忆口里却是邻里亲戚,感受大不一样。
张爱玲被太多的人,尤其她自己,一路宠过来,所以对于上海,也有点由着性子来的意思。要么心里一美,一厢情愿起来,公寓楼下的市井凡声是音乐,三轮车龙头上的小风车也是童话……彼时如梧桐树巅的新叶,片片都是上海眼角眉梢的春意;要么又一阵子失落起来,看什么都无情,露台外的月亮是旁观冷眼,弄堂里的二胡也沙哑难听,变做不堪说的一团往事。同一个上海,梧桐哪堪清秋节,突然就变了脸儿,凋落一地。这哪是城市,这分明是一位纠葛起伏,喜怒无常的小女子。张爱玲的上海,更象是关于她自己故事的一道布景。
王安忆不一样,她把自己藏在上海后面,爱这个城市,却不替它做主,不以自己的口气添加它的台词,也不随着心情在它面孔上涂鸦。笔触因为感情极深,细致到琐碎的程度。《长恨歌》的开篇,她竟用了整个第一章,一万五千字来描写上海弄堂的景致,几乎成了一封漫长的情书,舍不得一针一线相思的抛弃。不求路人,甚至不求情人,能阅清里就,只作为一种铭传以自抒。
《寻找上海》中,她写电车怎样穿过僻静的街道,隔壁学校里广播体操的音乐又是如何,夏天空气中各式各样暧昧的味道,甚至弄堂里形形色色熟悉的面相……细碎处,有点象母子间的唠叨,夫妻间的摩挲。有些语句令人欣喜到反复重读都不过瘾,非得张嘴念出声来,才能享尽她文字里的可爱。王安忆的上海并不华丽,没有传奇,关起门来的日子,这座城池,也不过是一户炊烟袅袅的人家。
王安忆笔下的上海人有一种实惠,情感并不夸张。两地的母子也好,分手的夫妻也好,没有太形式化的爱恨情仇,却有着一种默契:各自把自己那份日子过好,就算是人在天涯,彼此珍重了。这其中包含了一种生活的睿智:简单,却可信赖。
继这两位之后,陈丹燕也写过上海,金枝玉叶风花雪月的上海。张爱玲出生在静安区,王安忆出生在南京,陈丹燕却生在北京,不知是不是地域和血缘划定了距离,三个人笔端的气质始终差了一段去:一个从不着痕迹,“内行”到都懒于提起,字里行间却仍有上海的音容笑语;一个热泪盈眶,奋笔疾书,写得大街小巷里鱼腥和西瓜皮的气味都能从纸页间飘出来;末一个不知是不是因为对上海到底缺少点把握,表现得倒象初次约会的男女,又要显着,又要掩着,明明有意思,还要透露出不大所谓的样子……这样一来,叫人又想,兴许就是要那一点小小的“作”,才能将上海的味道演绎十足。
我们深爱一座城市,是因为疼惜自己于其中成长的过程。比如文章中每当出现王安忆自己,令她回忆至深的,都是从前做过的亏欠之事:辜负过的朋友,伤害过的路人……就象情人事后,天涯各自,真正挂心的,都是予对方再难弥补的愧疚。如此,才算真爱过吧。能依偎着故乡,一生安然于膝下,是王安忆有幸。
文字读得多了,城市便环肥燕瘦,在心里留下了颜色和音响。书中品城,如听琴赏画,不同人眼中自有不同的解读。
北京有她的一种秀气,是槐荫底下井水里湃着一只碧绿的西瓜;是回纹格的木窗糊上透亮的白纸,再映了一支颤巍巍的杏花;是宫墙底下,晃花了老人眼的千古夕阳;是鸽哨声底,小孩子攀上屋顶,怔怔目送的当时年华……北京美起来,如一杆二胡似水的忧伤。
上海的好看则是和平饭店在晨曦里大钟敲响;是外白渡桥下渔家的桨槕划开金点点的波浪;是菱花镜前精工细描的红唇吐出一句吴侬软语;也是弄堂灶台上,姆妈烧了一碗葱花飘香的馄炖汤……上海美得来,象一柄绢花团扇,扑簌簌摇过来的夜色温凉。
我常问自己,那么重庆又是什么模样?是枇杷山下千家万户次第亮起来的灯光?是夏天如盖的黄桷树下,一桌子搓麻将的街坊?是麻辣烫摊上红着脸蛋儿划拳的姑娘?还是汽笛声中回望朝天门的长梯,一挥手别过的故乡?
每次回想起我的重庆,都觉得跟虹影那个“饥饿”愤怒的贫民窟颇有些出入,但要细说,又印象模糊。以至于有时写到一些有关重庆的片断,想回头寻找当时的图片和文字,搜遍网路,“那些年”却不知下落。记忆如水中之沙,一旦被时光拂去轮廓,就再难以还原。家乡于我,曾是青梅竹马的相随,当时只道是寻常,头也不回就去了远方。待我回首,她已经是另一番光艳天地,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相见却无法相认,想要将她呼唤,无赖乡音已改,一声哽在喉头,等吐出来,已变作一息长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