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座喜欢逛商店,尤其好买衣服。我们每次换工作,搬到一个新地方找住处时,她都要选离大型购物中心(mall)近的地方。她自己去也就算了,还总拽着我去,一趟至少两个多小时。有一次,我见她把商场的成人女装一件一件,仔细地翻了个遍,又要转战去童装部(说是为女儿);我怕她太累了,就关心地说:“我知道你喜欢做义工,不过像doing inventory(盘点)这样的重要工作,咱们最好还是留给人家商店的正式职工吧!”
跟她逛商场时,给她提包,跟着跑,弄得我筋疲力尽不说,更头疼是领导时常要我评价她选的衣服。这可不是件好干的差事儿。要是说”好”,她会说,“你一定是嫌我挑得的件数儿太多了,想让我好歹买一件,你好回家上网,没门儿”; 要是说“不好”,人家会说:“我知道你特疼钱,见这件儿贵点儿,你就成心挑毛病,不让我买。”
可能是从小一直住部队大院,丽人年轻时总喜欢选色调暗淡,老气横秋的样式。结婚十周年时,她要买一件薄外套,颜色漂亮的都没看上,最后穿上件土黄色,至少大两号的来问我怎麽样。我顺口说了句:“跟出土文物差不多,不用回国去看兵马俑了。”不懂忠言逆耳,她反指责我嫌贵,故意sabotage(颠覆),不让她买。一赌气,买了下来。后来只穿了一次,放了几年,就捐给救济低收入家庭的福利商店了(the Good Will Store)。
不知为什麽,进入中年以后,熟女的审美观反倒变了,开始往年轻处打扮(四十岁才想起扎耳朵眼儿,开始带耳环),这原本无可厚非,可人要“贵有自知之明”,买衣服要扬长避短,不能完全跟年轻人一样。
有一次,孩儿他娘看上了一件无袖的 T-shirt ,我警告说不合她丰腴的身材。她不听我的,非要穿上试一试。从试衣室出来,得意问我:“怎麽样,不错吧?”我扫了一眼,惊讶地说:“你怎麽进去一趟就改嫁老美了,成Mrs. Armstrong 了。”
从此以后,太座很少再抓我去跟她逛商场,买回来的衣服,也只是在不打算要时,才问我式样如何。按她的说法是: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问我只不过是利用我,好帮她下最后退货的决心。正可谓“人尽其才“,“知人善任”。
老城
*笑话,别认真。写于几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