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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虚构)白狼 (1)

(2005-08-15 10:41:21) 下一个
白狼 (1) 王小 你为什么写?写什么?写给谁? 但我只能写,因为这是我唯一熟悉的表达方式。 字,符号。我眼中只有这些形象。没有它们,我不会思考,我的大脑就是一泡白花花豆腐样的东西。没有这些符号,我只是一堆能呼吸的垃圾。 这是我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开始的符号教育的结果。 这个世界已经充斥了太多的符号,你能再补充什么?除了复述自人类开始就在不断被复制的记忆。 我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为这堆有呼吸的垃圾寻找一个存在的原因和理由。 此刻,我赤脚踩在温哥华的沙滩上。每一次面对落日和被夕阳渲染成紫罗兰色的海水,我总是渴望生命就在这一刻完结,一个完美无暇的结束。这种渴望是如此强烈,但与一切美好的事物一样短暂。当天空由青灰变成墨黑,当眼前只剩下海湾中渔船上的点点灯火,我颓然地扭转身体。对死亡的渴望变得像死鱼肚子。我拼命咬紧牙,在这具躯壳中挣扎下去。 我拎着鞋,茫然地在海滩上溜达,像行尸走肉。从昨天开始,我要求自己像行尸走肉般生活,不再思考真实的问题。我要求自己活得像我脚下的沙子。 蛛网一样的街灯,我就是扑向街灯的飞峨。 肚子咕噜咕噜地叫。我决定去邓飞家混一顿晚饭。自从到达温哥华那天起,最让我难以承受的就是永远吃不饱的饥饿感。为了纪念到温哥华整一年,我去SURRY一家自助中餐厅吃烤鸭。在连吃了七大盘后,我晕倒在菜台边上。 后来,只有那种胃被刀片划割的疼痛才能让我明确自己还活着。 公用电话里传来他咀嚼的声音,吧哒吧哒,滋滋拉拉。他说他刚买了两块炸鸡,可以匀给我一块。 “又上教堂了?” “教堂的便宜。” 他总称那家CHURCH炸鸡店为教堂。 三十分钟后,我到了邓飞住的地方。他穿着绿短裤,白背心。屋里昏暗,很温暖。我甩掉鞋,冲到桌边,抓起一根鸡翅膀就往嘴里塞。从厕所散出来的腥臭经过暖气的加热显得更粘重。邓飞一边看电视,一边斜眼瞅着我的吃相。我知道他在暗自得意。他讨厌我的清高就跟我憎恶他的肮脏一样。 “忙什么哪?” “向红走了。” “她走了?什么时候?” “昨天。” “去哪儿了?” “不知道。” 向红走了。 她终于消失了。 我一点不惊讶。 可心里还是疼。 “她他妈的太不切实际,没法在这世上生存。” “你他妈的混蛋懂什么!去你他妈的生存!你他妈懂什么生存?就像你这样?” 我脱口而出,鸡骨头像小火箭朝他脸上射去。他闪开了。 “一路货色!懂人得吃饭穿衣睡觉拉屎放屁。你跑我这儿来干什么?你嘴里嚼的,喉咙里咽的,手里抓的是什么?” “你想做爱吗?”胃依然绞痛。我擦干净手指上的油,平静地问他。 他的嘴猛然裂得像河马,小眼珠子要掉下来。 “装什么蒜?” 我拿起叉子,开始仔细地挑牙缝里的肉。 他踉跄着,搂住了我,宛如一只黑脚大蜘蛛,从蛛网的那一端挥舞着铡刀冲过来。 我又一次滑到脚底。 他的床上有股象拔蚌的味道。他在大统华超级市场卖鱼。他告诉我,他在国内是搞海洋生物的。 此刻,我又在海边。今夜,温哥华居然有风。月亮像块火烧吊在天上。我站在海边,想让风把附着在筋骨上的一切都吹烂,吹掉,撕碎,只剩下一副苍白的骨架,和一颗浑浊的心脏,扑通扑通,赤裸地跳动。 我爱温哥华。我们像沙子,土块,老鼠,哈巴狗一样地生活在这里,跟我们在老家时没什么不同。 八年后,我再也不思念我的老家。 一个美丽无比的温哥华的清晨。我是多么热爱这个地方!雨后的蓝天温柔的样子让我想为它唱歌。远处狮门山上的积雪薄纱般覆盖在山头,在翻卷缭绕的白云中若隐若现。最令人心动的是溅碎在人行道上深浅不一的粉色花瓣。这一切总会让我心情平静。 我忽然想马上走,离开,去什么地方。但又不知道去哪。 电话响。居然是Heidt的母亲打来的。从Heidt葬礼以后,我就再没有跟她联系过。电话里,她的声音浑浊不清,我揣摩她又喝多了。 “民,你好吗?我打电话是想告诉你,Heidt死了一年了。明天是纪念日。我想在家里搞个小仪式。你能来吗?”她小心地选择措辞,努力把话说得有条理。 “噢,Marry, 我其实正想给你打电话。当然我要去。什么时候开始?” “明天下午两点。” “我一定赶到。” 挂了电话,我骂自己不是东西。事实是,我根本没记住Heidt的祭日。自从她死后,我从没有打算记住这个日子。但我永远忘不了她。 难得的平静被打破了。这是Marry常干的事。 生命中,刻骨铭心的人或事并不多。年龄越大,这种事越少。Heidt是一个我永远忘不掉的女孩。我知道这些记忆对别人没有任何意义。它们只属于我。我觉得那是切也切不开的东西。 Marry住在温哥华岛西海岸的Ucluelet. 到那个偏僻的地方得先坐近两个小时的渡轮,到Nainamo,再开四个多小时的车,横穿温哥华岛。现在是上午11点。我忽然兴奋起来,因为终于找到了离开的理由。 我准备先在Alberni Valley停一下,看看从若森。上个月,他专门打电话通知我,他有了个新女友。我想在他家住一夜,第二天上午去Uclnelet附近的Tofino和长岛转转,下午赶到Marry家。 一年前,Heidt死在圣保罗医院里。她是活活把自己饿死的。 跳进我那亲爱的垂垂老亦的Honda。它是我不论在何时都要想办法维护的哥儿门。只要它还在,我总觉得自己还有挣脱的希望。欠信用卡两个月的钱付不上。我终于像很多加拿大人一样生活。 前天,也就是昨天的昨天,是我这平凡人生中最不平凡的一天。因为不平凡,我最好在它褪色,抽缩,枯萎,发黄,死亡之前,把它记下来。我总觉得世间万物从生到亡的过程在缩短,不知道是不是温室效应地球变暖造成的。时间,现在的时间,就像酷暑中滴在柏油马路上的水珠,瞬间就蒸发了。我很担心,这不平凡的一天也会在倏忽间消逝得不留痕迹。 前天,凌晨3:30我就醒了。闹钟还未响,我觉得自己是被楼上的脚步声吵醒的。我依然闭着眼,试图分辨楼上是谁在走动。――― 我自己一个人住在整栋房子的最低层。我的头顶住着三户房客,他们的头顶,住着房东。――― 等了许久,再没听到声音。左边墙壁,顶头有一扇小窗户,透进巴掌大的一点陈旧橘子皮色的街光。我凝视着那一小片光,就这样在这橘子皮色中,不知待了多久,至到闹钟响起来。 4:30。我噌地坐起来,跟每天一样,先打个寒战。这是间硕大的卧室,有200英尺,但没有暖气。我知道楼上住的人也不比我暖和,因为我总看见他们在屋里穿羽绒服。无所谓,只要便宜。4:35冲澡,4:50准时离开。我去学校。但我这么早出发,不是勤奋。我是去占车位。UBC的停车费几乎年年在涨,好在我们系外面Marine Drive上的免费车位还没有变化。我这么干己经4年了,我起床的时间也不断在提前。 我正在开车门,一声喷嚏,吓了我一跳。我扭头,见房东的老婆坐在前门的台阶上。我呆瞅着她,她只穿了一条红色睡裙,头发却特别整齐,好像刚修理过。更奇怪的是,她的嘴唇和睡衣一样炫目,使我根本不记得她当时脸上的其他部位是什么样子。她就像个红色的幽灵坐在那儿,对我熟视无睹。 她一贯如此。我们仅有的一次谈话是4年前我刚搬进来那天。她跟我说广东话,我用英文问她能否用国语交流,她没有任何解释,径直地用广东话滔滔不绝。我气得火冒三丈,用国语跟她应对,她却突然停了话头,扭身便走,从此,我在她面前便成了隐形人。可此刻这种情景,总让人感觉不对头。我想走过去问问,但念及我如此早行的使命,干脆不如少一事好。 车子启动,巴赫的小提琴协奏曲悠然地响起,开出不到一个街口,那个红色的幽灵就如幽灵般被我的呼吸冲散掉。况且,现在也到了妓女行将入寝,良家妇女准备起床的时刻。我的房东太太无疑在做一件正常的事。我驾车向西,背着太阳初生的方向,所以前方总是黑暗。这是温哥华的早春。在昏暗的晨光中,我总觉得那火辣辣绽放的樱花就像突然出现在中产阶级生活区中的“香槟女”,给朴实憨厚的人们带来目瞪口呆的惊错和某种情不自禁的遐想。车驶进UBC外面的森林地带,树林里飘出白色的雾气,一股股投到车窗上,又向两边流散过去。雾气越来越浓,CD现在放的是莫扎特的《安魂曲》。这一切让我有点阴阳两界不分,而这种幻觉却使我心里涌起难以言喻的幸福。就在那一刻,我知道了什么叫天人合一。 进了UBC, 白雾骤然消逝了,我的天人合一的境界也随之瓦解。我们系外面已经停了十几辆车。 刚5:20。我熄了火,望着面前那片树林,又开始反思我的生活。我在亚洲研究系读博士,八年了,还没拿到学位。八年这个时间对中国人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总是会和某种艰苦卓绝的精神和最后的胜利联系在一起。可我却越发觉得自己行为可疑。我细数每天的生活内容――占车位,教洋鬼子说啊我饿 (a,o,e),向导师请安,去学生食堂擦桌子,回家睡大觉,时不时再和房东就暖气和垃圾的问题讨论一下...... 记得八年前,对别人善意劝告我学MBA或计算机,我信誓旦旦,要为精神和思想而奋斗。但这话就如洪钟大吕,震耳欲聋,渺无踪迹。看着同乡们一个个搬进了漂亮的大房子,我觉得自己简直就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又想起了秘书Stella的女儿。我刚来时,她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儿,现在已经是茁壮少年。为什么时间变快,我们的成长却越来越慢? 我半仰在车里,就这么胡思乱想着。这种思考总让我心情烦乱。我计划下午去找向红聊聊。天完全亮了。我锁上车门,向系里走去。我们系四周都是参天的大树,算是个风水宝地。我踏着沉积的落叶,两只松鼠从我身边嗖地窜过去,一只蓝色小鸟在前面的石头上跳个不停,这情景让我想起昨天晚上做的梦,天地像个大水泡泡,我在泡泡里飞啊飞啊地飞,擦过黑色森林的树尖。我伸手敲击,却无论如何不能把这个泡泡打碎。小鸟飞跑了,我还站在地上。仰头,我看不到树尖。我依然踩着沉积的落叶。飞翔并不属于我们人类,如果要上天,我们也得把自己装在一个大笼子里,稍有不慎,还会粉身碎骨。 6:40刚过。系里寂静无声。刚才的一番思想让我很疲惫,我躺在一张沙发上打起盹来。 “小卫,小卫!”我被推醒,面前是老嵇的深度近视眼。我打了个激灵。 “我天,这么早!你够吓人的!” “你能不能帮我代今早的课?给你打电话,你那儿没人接。他们说你早晨老在这儿睡觉,我就过来了。” 我注意到他居然穿着一件国内80年代的军大衣,左脚一只皮鞋,右脚一只拖鞋,两眼通红,眼珠子鼓得要掉下来。 “出事啦?” “家里有点事。我8:30有堂课,你帮我上一下。” “家里怎么啦?” 他对我的追问有些不耐烦。“我那课也是中文101。今天应该学第10章。你就看着讲吧。麻烦你,我得走了。”说完,他飞奔而去。 楼里转瞬恢复了安静,让我奇怪是不是做了场噩梦。老嵇的样子实在让人担心,我看看表,7:00了,我给管中文教学的郑贤亮打了个电话。 “他已经找你去了?我还跟他说我会通知你。唉,可怜,他老婆今早忽然跳楼了!” 老郑是个饶舌之人,自顾自说开来。“他真够倒霉的。他老婆也够呛,就二层的apartment,跳什么跳,明摆着吓唬人。” “活着死了?” “二层!怎么会死人。但好像摔得动不了啦。叫了救护车。唉,光救护车就得花二三百。你给他帮帮忙吧。 如果残废了。他儿子还在国内呢,阿嚏-” “没问题,再聊吧。”趁他打喷嚏的时候,我挂断了电话。 我忽然想呐喊,想尖叫,想撕裂,我想砸碎所有这一切! “啊―――――――――――!” “啊――――――――――――――――――!” “啊――――――――――――――――――――――!” 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在灰色的水泥墙壁上弹来弹去,狭窄的走廊顿时热闹非凡,一声接一声,这喊叫如尖刀,要将我劈成碎片,真令人好不痛快! “What’s happening?” 秘书Stella 突然把她办公室的门打开,惊惧地望着我。 她居然在办公室里? 我赶紧闭上嘴。我们对望了片刻,这一瞬间骤然而降的寂静使我产生极为落寞的感觉。未容她再多问,我拎起书包冲出大楼。 8:30,我给老嵇代课。面对着清一色的香蕉,我开始用跟老乡聊天的语速说起普通话来:“你们的嵇康老师我们叫老嵇的病了,我来代课。今天我不想讲啊我饿,我教你们唱个歌儿,唱个《打土豪》。谁知道土豪的意思?我估计没人知道,土豪―――” 墙角居然有手举起。 “你知道?” “是坏人,有钱人的意思。” 我仔细看了他一眼, 粗壮结实,比周围的香蕉显得大许多。 “你怎么知道?” “我小时候看过电影。共产党的电影。” “噢?你还记得电影的名字吗?” “太老啦,不记得了。” “在哪里看的?” “还在大陆的时候。” “哇,难怪你的普通话讲得这么好!” 他脸色微微一变,马上改用英文回答:“No, no. I just remember the story, ‘cause it’s very funny. They always beat the rich guy. Peng!Peng!” 他左一下,右一下,夸张地比划着。一阵低沉的笑声从周围发出,香蕉们好像大松了口气。 “他妈的滑头。”我心里骂了一句,不再理会他,知道这小子是来混学分的。我用英文把歌词大致解释了一下,就自顾自唱起来。 “打倒土豪,打倒土豪,分田地,分田地。我们要做主人,我们要做主人,心欢喜,心欢喜。 Isn’t it a beautiful song?” 不管好听与否,唱歌总比念啊我饿有意思。香蕉们频频点头,只有那个小滑头嘴角挂着一丝讥笑,不知是笑我还是笑他们。 9: 30是我自己的那个班,教室就在隔壁,我打定主意,带着学生们唱了一节课的《一无所有》。在讲台上连蹦带跳,我大汗淋漓地结束了课,走出教室,感到少有的轻松愉快,看到站在门口不远处的郑贤亮,我笑呵呵地跟他打了个招呼。他居然走过来,神情严肃地把我带到一个安静些的角落。 “刚才有三个学生来系里告状,老嵇班上的,说你不仅不教课,对他们进行语言歧视,而且还教他们共产党的歌, ” “这么快?” “你这不是给老嵇找麻烦?他已经被学生complain歧视同性恋。一次一个学生做演讲,据说是个同性恋,老嵇笑了一声,就被告了。他也是,总挂着一副嘲笑人的样子―――” “告状的学生里是不是有个看上去年龄比较大?”我打断他。 “不记得,看上去都像香港孩子。” “告诉你,那个班上有个小子中文说得非常好。知道我教他们什么歌?《打土豪》。那小子居然知道土豪的意思。你管面试吧?怎么漏网了?” “喝,你可别这么说,上百个学生呢,老嵇也跟着一起挑的。他叫什么名字?我抓的就是这个。” “哎哟,我没问。咳,你问老嵇吧,就是那个年龄看上去最大的,又粗又壮。也够不好意的,老嵇刚出事,我就给他找麻烦。 你打算怎么处理?” “歧视的罪过可就大了。” “干脆把帐都算在我头上。其实跟他没关系。” “嗨,早上老嵇没跟你说是怎么回事?我可听说是老嵇的问题。” 郑贤亮语气一变,把话叉开。 “不清楚,我得走了,见导师去。就这么定了,算我头上。” 厌倦感猛地袭来,如一阵飓风,把才有的轻松兴奋扫得一丝不剩。郑贤亮和我一起往外走,一边继续唠叨着:“昨天Mike又和Hoffman吵了,我在办公室都听见了,―――” 恰巧这时,Hoffman迎面走来,而且叫住了老郑, “Hi,Bill,I have something needed to talk to you.” 老郑笑容可掬地迎上去,我趁机逃身。“奴才。”我心理骂着,可又一想,我也好不到哪去。“奴才。”这回是连自己一起骂。 Mike是我的导师,10年前是我们的系主任。Hoffman曾经是他的研究生,9年前接替了他的主任的位置,据说,从那以后,两个人的关系就变得一塌糊涂。这其中的原因我一直不清楚,也从未想搞明白。但八年后的此时,我已经明确地预感到,我和导师Mike的关系,离终结只有一步之遥。 忽然感到头晕目眩,胃里刀搅般的疼准时开始。那感觉先是顺时针旋转,然后沿着胃臂,好像有两双小爪子一直爬到嗓子眼儿。我咽了口吐沫,强力把它们压下去。应该是11:30了。离和导师会面还有1个小时,我有些想念John。他要在的话,我就可以吃上牛肉卷饼了。John是我一个星期之前的男朋友。我们都在SUB里的那个希腊小店打工,总是偷偷摸摸给对方做吃的。他来自东部的大平原,长着一头浓密的金色长发。两个月前的一个中午,他对我说,我有一双漂亮的小眼睛。一个星期之前,他告诉我,他喜欢上了另一双小眼睛,那以后,我就再没有见到过他。 走出教学楼,我深深吸了口气,把那双小爪子又往回压了压。到处是捧着饭盒的学生,大的小的圆的方的三角的白色的咖啡色的透明的,还有那红的粉的黄的蓝的紫的头发―――白色的头发,那是导师Mike,从我前面走过去。我赶紧扭头,闪到一群学生后面, 却又不得不跟着他往系里的方向走。 他总是穿着和体的西服,白色的头发,修剪整齐的白色胡须,走起路来,低着头,用眼角留心着周围的动静。他很少笑,却特别容易被激怒,消瘦的身材显出一触即发的紧张感。他肯定是个悲观主义者――前两天报上登了篇消息,说是科学已经证实了王尔德的怀疑, 乐观主义者和悲观主义者看待世界的方式是不同的。悲观者向下望时脑袋的运作较好,乐观者则恰恰相反。我忽然有些难过。我也是个不折不扣的悲观主义者,我们本是同一条道上的人。也许因为我是个女的吧,女人不论是乐观还是悲观,都有些不彻底。米兰・昆德拉说,人类一思想,上帝就发笑。现在的时代,是我们抢在上帝之前先发笑,并且连同上帝一起笑个够。我悲观地认识到,来自我这个小眼睛女人的思想,不得让全世界笑掉大牙? 究竟是Mike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 我又感到有些遗憾,因为我预感到,我再也没有机会真正了解这个人了。向红曾经拿着一本有关美国反越战时代的书,指着一张照片上一个留大胡子的,说那是Mike。照片没有署名,是一群学生在游行示威,留大胡子的显然是个学生领袖。向红说是Hoffman告诉她的。我好奇地向Mike提起过这张照片,他左边的嘴角撇了一下,吐出一句中文:“无稽之谈。”就没了下文。我很奇怪。那可是个我热烈赞美的时代,那帮嬉皮士在我眼里个个都是英雄。他的话,指的是这张照片,还是那整段历史?我后来又问过他一次,他这回是彻底的沉默,低着的头一动不动,只有眼睛抬起,从镜片后面锐利地看了我一眼。 一想起这些,我就明白现在的结果是个必然。只是,我其实很愿意把前面这个穿西服背皮包的人和那个大胡子联系起来,我也依然想搞清楚那个大胡子以及他呼吸的那个时代是如何消失的。 锐利的小爪子又在顺着胃壁向上抓挠,提醒我把心思用在正事上。我在系附近的咖啡店买了个Banana Loaf,四口吃完,镇定了一下情绪,去找Mike。 走过忠孝节义的石碑,第二次推开这栋日本建筑的沉重大门,噢,这就是我们上千年亚洲文明精华的沉积处!几个小时前在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不曾留下一星半点的痕迹。此刻我神智清明,走进左边的小门,步下楼梯。我们系的主要办公室都在地下一层。有一个不大的空间是大家吃饭,聚会,和我早上睡觉的地方。黯淡的日光灯,灰色的水泥墙壁,陈旧的沙发,让这里总显得有些阴郁。空间里弥漫着红烧肉的味道,使我不得不咽口吐沫。我本不想和任何人打招呼,偏偏被张敏叫住:“嗨,吃了吗?来尝尝我们老陈做的肉。” 我走过去,不客气地从张敏饭盒里拎起一块红黑发亮的肉就塞进嘴,狼吞虎咽地吞下去,耳旁听张敏继续问我:“论文怎么样了?听说又没通过。” “没问题,快完了。” “赶紧搞完得了,搞完了也就安定了,老拖着不是个事。” 她总像个老大姐似的关心我。 我笑笑,“先走了,跟Mike约了。” Stella又出现了,我们又打个照面,她冲我稍微点了下头,不声不向地走开。 Mike的办公室在走廊的最里面,门总是关着。我敲敲门,传出他单薄,嘶哑的声音:“Come in. 请进。”他总是同时说这两句,表示对中国学生的尊重。接电话时,不论对方是谁,他也总是说:“Hello,你好。” 我推开门,他头低着,眼睛抬起来。我主动伸出手―――这也是他的习惯,一天中不论跟谁的头一次见面都要先握手。他居然楞了一下,然后才抬起头,把手伸出来。这可有点反常。我看见他桌上放着我新交给他的论文提纲。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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