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Zt 来论:李柱铭竟要香港向美国交代?岂有此理!

(2013-06-26 22:52:17) 下一个
[2013-06-27] 来论:李柱铭竟要香港向美国交代?岂有此理!
黎子珍
 在斯诺登事件上,特区政府一直按法律按程序办事,请问有什么需要交代?更为重要的是,美国在事件中是不义方,美国一直以来非法地入侵香港的计算机系统,需要交代道歉的是美国。然而,身怀香港身份证的李柱铭,竟然要香港向美国作出交代,这是香港人说的话?真是岂有此理!
 本栏上周批评美国入侵本港计算机系统,反对派政客余若薇、陈方安生、李柱铭、陈日君在哪里?揭露这些政客对于人权、自由双重标准,对于美国的侵权行径不敢抨击半句。但李柱铭等一直埋首沙堆,不敢回应舆论质疑。终于,等到斯诺登离港,李柱铭随即在报章撰文反驳,指他其实一直有接受传媒访问,不过只限外国媒体,他指「笔者就斯诺登事件接受了不少外国媒体的访问,其中曾提到美国如申请引渡斯诺登回国,所牵涉到的法律程序」,他并相信法院必定会依法办事。但他所谓的依法办事原来就是将斯诺登送回美国受审,因此,他将所有反对引渡的评论讥为「自取其辱」,这就是李柱铭的立场。难怪他只接受外国媒体采访,因为他的立场从来都只代表美国。
李柱铭为美国甘效犬马之劳
 斯诺登离开香港,令美国勃然大怒,作为美国代言人的李柱铭再次扮演马前卒的角色。在接受一个网上电台访问时,本来谈的是政改,但他却主动改谈斯诺登事件,批评特区政府放走斯诺登「好戆居」,以后怎样向美国政府交代;他并指美国政府严肃处理事件,但当局连一个电话都没有回覆美方,特区政府这样处理事件,将来不单止美国政府「会报仇」,其他国家都会一样对付香港。李柱铭并指,根据港美引渡协议,香港应该先向斯诺登提出起诉,判决完才决定是否放人云云。李柱铭的说法极为荒谬,不但罔顾事实,违反法律精神,更俨如白宫发言人般肆意恐吓香港市民,要特区政府向美国赔罪认错,尽显奴性,说明他效忠的从来只是美国主子,主子要他咬谁就咬谁。
 李柱铭还鹦鹉学舌般重复美国的所谓「放生论」,但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日前已交代了事件详情,正是由于美国政府做事粗疏马虎,在递交予港府的文件中连斯诺登的名字也串错,文件资料又不齐备。在特区政府等候美国补交文件期间,斯诺登在「维基解密」始创人阿桑奇的协助下离港,并向厄瓜多尔寻求政治庇护。当中并不存在香港故意「放生」的问题,原因是美国正式文件既然未齐备,本港必须符合程序公义依法办事,岂能如李柱铭所言般先拘捕再补办文件?斯诺登离港完全是由他与阿桑奇自行策划、进行,与香港何干?李柱铭、何俊仁之流不断诬指特区政府故意放走斯诺登,为美国向香港施压提供借口,究竟是何居心?
 美国对未能引渡斯诺登固然不忿,但李柱铭比起主子更加气急败坏,他指美国政府高度重视事件,特区政府必须向美国交代云云。这种说法相当可笑,特区政府在事件上一直按法律按程序办事,要求文件齐备才行动也是应有之义,请问有什么需要交代?而且,李柱铭不要本末倒置,美国在事件中是不义方,其对斯诺登发出拘捕令,变相承认斯诺登揭露的都是事实,美国一直以来非法地入侵香港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计算机系统,美国不但不交代不道歉,反而向香港施压,表示会「损害中美及港美关系」,更暗示有「报复」措施,这种「恶人先告状」的霸权作风理应作出谴责。正如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还奉劝美方有些人,「首先要照照镜子,管好自己的事」。
为虎作伥 配合美国政府恫吓港人
 然而,李柱铭在关系700万市民利益的问题上,公然为虎作伥,配合美国政府恫吓港人,指如果特区政府不作交代,美国以至其他国家随时要「报复」香港。刚巧的是,昨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也指,容许斯诺登离港的决定,会影响香港争取免签证入境美国。看来,主仆两人一唱一和,就是要给香港人好看,不能违逆美国旨意。但请问,特区政府在事件中依法办事有什么做错?香港市民又做了什么错,要受到美国「惩罚」?一件都没有。但李柱铭放着美国侵犯香港市民人权私隐不管,却倒过来要香港道歉,这是什么道理?由当年北约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到京奥要求美国向中国施压,到斯诺登事件紧跟美国立场,在在说明李柱铭真正效忠只是美国,一切以美国利益为先。如果未来美国真的对港采取「报复」措施,相信李柱铭将会是第一个拍掌叫好的人。
 这次斯诺登事件是一面照妖镜,李柱铭、何俊仁、余若薇、陈方安生、陈日君、黎智英等人不寻常的表现,说明了一个事实:就是本港确实存在一班美国的代理人,他们在风平浪静之时就打出所谓「民主」旗号,一副为市民争取权益的样子。但当事件涉及美国的时候,他们便会立即变面,潜水噤声者有之、助纣为虐者有之、阴阳怪气者有之、暗中出卖者有之,永远以美国利益为前提,这样的人能够捍卫港人的利益吗?能够让他们这样的人取得香港的管治权吗?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