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运昌盛,同时也为名利所驱,国内的书法热已行多年了,难免鱼沙俱下;国家豢养的所谓书法协会书画院多如牛毛,名人骚客官员趋之若鹜,他们的”书法作品“卖出了天价。说堂叔我嫉妒也未必不可,或曰性格使然,俺今天就要来说道说道。
古狗一下中国书法的定义,都说是: 汉字的书写方法。照这样的说法,无疑,赵本山刘德华的毛笔字自然也属于书法的范畴。
”书法“一词最早见于宋梁时的著述,随着书法艺术的发展,其意义愈深。至魏晋而唐,中国书法的法度已经由这一时期的书法大家们定格了,特别是在行草和楷书方面。后世的书法活动基本上约定成俗地离不开魏晋唐时代所形成的法则,并陆续出现了所谓的法书和法帖。书法,汉字书写之法度也,亦即规律。书法只有在这种定义的前提之下,才可以接着谈书法作品,书法艺术,书法美学以至书法的方法论等衍生书法函义。
因此,看一个人的字,首先要看其中的法度;当然,你可以标榜自己是大书法家,扬言要竖立你自己的法度,可那是要由历史来决定的。
然而,一个书者的书法水平光是符合法度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大家都拼命临摹古帖,可是出人头地者却尿尿,这就不但关系到法度的高低,也关系到书者的艺术个性。所以,从大的方面讲,书法欣赏首先要求欣赏者有一定的书法知识和水准,再就是从字本身的法度和书家的艺术个性入手来鉴赏和评判,才是唯一的标准,否则便是“内行看道道,外行看热闹”。但即使如此,对于艺术作品而言,仍然是见仁见智的事情。这就回到本文开头王献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