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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阅历的增长,想通了许多事。过去相信的事被颠覆,微不足道的小事隐藏着事情的真相。有心栽花花未发,无意插柳柳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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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葬送了中国的民主

(2012-03-11 23:32:44) 下一个

多年以来,我们一直认为袁世凯窃取了中华民国的权力,用武力实行独裁,结束了中华民国初期的民主政治。一年前,当我重新看这段历史,突然意识到,实际上毁了中华民国民主的人,是国父孙中山。大家一定会对这个说法感到震惊,愤怒。不过,请你以客观的态度读完这篇分析,再下结论。



这件事要从宋教仁被杀案说起。一九一二年,清帝在革命党和袁世凯双重打击下,被迫退位。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第二任临时大总统。为防止袁世凯独裁,南京临时参议院制订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责任内阁制架空袁世凯。随后,中国进行了历史上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真正的民主选举。刚由同盟会为主组建的国民党在这次大选中获得了压倒多数的席
位。依法将由国民党组阁,而担任国民党代理理事长的宋教仁将成为下届内阁的总理。即使国民党不组阁,以它在国会的席位,也可以有效地制约袁世凯集团的权力。


袁世凯也意识到,想要有效地执政,必须同国民党合作。一九一三年三月,在家省亲的宋教仁收到袁世凯“北上共商国事”的电报,动身前往北京。在离开上海时,在火车站遇刺身亡。当时有许多人认为是袁世凯指使人杀掉的宋教仁。孙中山则不顾党内大多数人(包括黄兴)的反对,执意兴兵讨伐袁世凯,即“二次革命”。由于得不到广泛支持,二次革命很快失败。袁世凯不仅控制了先前国民党控制的省份,而且在国会中驱逐国民党议员,此后在中国再没有能与袁世凯抗衡的力量。值得一提的是,《临时约法》
 第二十六条 “参议院参议员除现行犯及关于内乱外患之犯罪外,会期中非得本院许可,不得逮捕”袁世凯以“叛乱”罪名驱逐国民党议员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那么,“二次革命”是必要的吗?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宋教仁被杀是不是袁世凯指使的。我认为不是。持袁世凯杀宋教仁观点的人认为国民党组阁,袁世凯将大权旁落,因此杀掉宋教仁阻止国民党执政。可是国民党组阁是因为国民党是国会最大党,杀了宋教仁,改变不了这个状况,最多只是换一个国民党人当内阁总理,还是国民党执政。相反,它的风险很大。如果被抓住证据,不仅会招来全国的反对,还会给国民党以弹劾的机会。也就是说,杀宋教仁对袁世凯有害而无益。袁世凯是个务实的人,他不会干这种蠢事。


在一九一三年,袁世凯还没有称帝的野心,就是有也没有称帝的实力。袁世凯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是同南方革命党人议和的结果。南方革命党用临时大总统来换取袁世凯逼清帝退位和接受《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袁世凯如有独裁的实力,他根本不用接受《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等当上临时大总统后,直接用武力统一中国就行了。他以后称帝而速败就证明了他不具备独裁的实力。


再看一下策略,如果孙中山想制裁袁世凯,也需等到国民党执政以后。那时,国民党可以政府的司法程序,合理,合法的调查宋案。如果真的查到袁世凯,在证据支持下,会得到民众和中间派的支持,再加上以政府对个人,就会有很高的胜算。孙中山在没有搞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轻易动武,是非常愚蠢的做法。其效果是激起大家的反对,使国民党陷入孤立,而被袁世凯轻而易举地打败。


更重要的是,袁世凯都能接受针对他制定的《临时约法》。而作为革命党的领袖和国父的孙中山,一遇到事情,就把他自己参与制定的《临时约法》踢开,还怎么能让别人遵守《临时约法》呢?


一九一三年的中国,刚刚摆脱了专制,宪政刚刚开始非常脆弱。孙中山作为民主的先驱,正好可以宋案为例,建立法律威严。试想,如果孙中山能够尊重司法,以法律程序来处理宋案。以他的身份和国民党的势力,会给中国带来何等的影响。


民主政治的关键是权力制约。以美国为例,它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而且相互之间还有许多“制约和平衡(
Check and Balance)”机制。比如立法权在国会,但是国会通过的议案须由总统签字才能成为法律,而解释法律的权力却在法院。行政官员,需由总统提名,国会通过。这样,个人或某个集团很难独断专行。国民党控制国会,形成对袁世凯集团的制约,正好让中国人民体验一下民主政治。孙中山搞“二次革命”,给了袁世凯合理,合法的机会清除他最大的对手国民党。从而摆脱了国民党的制约,形成一人独大的局面。同时,开启政党,政府藐视宪法的先河。此后的中国,历届政府视宪法如玩物,没有一届政府把宪法当回事。


所以,我认为正是国父孙中山葬送了中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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