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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星期天,他又来看我。正巧,我丈夫出门了。“晚上留在这儿吧,”我说。“不,我不会在你丈夫不在时在这里过夜。但你必须把真情告诉他,我们俩一块儿走,因为我爱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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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一大任务,就是要把我们身上不同的特性慢慢地融成一个完整的自我。” 这个“完整的自我”换句话是不是就是俗人? |
钱是一个因素。他们过得很难,生活贫困,由不得不谈钱。 举个小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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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一天早上,劳伦斯极其痛苦地发现,我正坐在但丁的雕像下伤心地哭泣着。他曾经看见我光着脚丫在冰冷的、布满稻茬的田里行走,嘲笑阴雨、饥饿和寒冷。那时,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很有意思。可现在,我却因为城市的不干净和厕所而黯然泪下。到这鬼地方来足足花了我们六个星期的时间。我们在加尔达乘坐到里瓦的火车。里瓦在当时是一座奥地利的要塞镇。到处都是风度翩翩的军官,他们上着淡蓝色的上衣,下穿淡褐色的军裤,挽着同样风姿绰约的妇人。在那儿,我生平第一次看了看劳伦斯和我自己的形象:两个背帆布背包的流浪汉!劳伦斯的裤子已经磨损,我那件红色的棉绉衣也已满是乱七八糟的折皱,红天鹅绒带的颜色已溶进了我的巴拿马帽子里。我十分感激三位妇人把我们带进她们的公寓,把黄色的无花果和紫色葡萄送进我们房里。而我们则用酒精炉做饭,尽量节省。 |
性格和习惯的不同,日子也很麻烦。劳伦斯毕竟是生长在矿工家的孩子,而她从小受的是贵族文化熏陶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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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都是我们各自的性格使然。我们要寻找的不仅仅是那些显而易见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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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在伊萨尔河洗澡,走在硬邦邦的河岸上,我一只鞋的脚后跟掉了。于是,我干脆把两只鞋全脱了,扔进了伊萨尔河。劳伦斯吃惊地看着我。“他大概吃惊了,因为我必须赤着脚回家了。但这路上人迹罕至,问题不大。”我心里想。但我错了,劳伦斯吃惊的不是这一点,而是我的浪费。 |
劳伦斯的行为,思想,言论违反上层的游戏规则,他不被上层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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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几乎没有钱。那些日子里,到处吃香的都是投机商以及诸如此类的人,劳伦斯这样的人和他的作品并不那么受人欢迎。记得他曾写信给阿诺德-贝内特,说:“听说你很看重我,看重我的天才,那就请给我一些工作吧。” |
他们经历了一次大战。除了所有的其他困难,他们还有一点,两人的国家在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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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自己无能为力,一个被世人遗弃的人,对劳伦斯来说,只是一种负担,一种艰难 |
战后,他们漂流到美洲澳洲,那里劳伦斯被当作精神贵族,他过得很惬意,文中到处都可看到这样的景色:天空和大地是这样的清新、无瑕,就好像从来没有人呼吸过。 他也有钱了,不愁生活还可以接济欧洲弗里达娘家的人,但却鄙视给他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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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根本就没什么心事,人人如此。实质上,除了渺小的自我以外,他们什么也不关心。任何事都无关紧要,但同时他们都充分重视一些小事,使之不断地延续下去。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解脱——从欧洲那种道德心理与精神紧张之中得以解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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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人民有的只是金钱。由于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想要钱,所以美国强大了,傲慢起来,变得异常强大。如果有谁这么说,"美国,你的金钱……滚开……滚得远远的。"这样一来,美国也就完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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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布尔•斯特恩对我们很和蔼,尽管我讨厌靠别人的财产、接收别人的好心过活。。。。 |
家的生活,各自的亲戚也是个问题。
弗里达喜欢自己的女儿巴巴拉来住在一起。然而劳伦斯却不高兴。而劳伦斯把他妹妹阿达搬进来,弗里达也和阿达不共戴天。恶劣的争吵可以是这么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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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巴比说,"你不要认为你妈是爱你。你妈谁也不爱,你看她那张伪善的脸。" 说着,他把杯子里的半杯葡萄酒泼到我脸上。 阿达和我用尖刻的语言斗嘴。她说,"我从心里讨厌你。" 又一个晚上,我要进劳伦斯的房间,发现房门锁着,阿达拿着钥匙。 |
天才的世界里总是少不了女人,作者这方面的描述的可以说浮光掠影,点到为止。她不说,是她的策略,也是她的权利。这个厉害的女人,不让任何影子留在她与劳伦斯之间。但是她还是花了不少笔墨在劳伦斯的恋母情结上。回忆录中连篇累版的都是劳伦斯给岳母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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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经说过:“如果我母亲还活着的话,我是绝对不可能爱上你的。她不会放我走。”但我想,劳伦斯最终克服了这种情感,只是这种强烈和压倒一切的爱摧残了他那本来已不那么强壮的身子。。。到《儿子与情人》快写完时,我对这本小说已经腻了,并对所有这种“阿特章斯家族”的情感十分厌恶。我写了一句讽刺短文,叫作“保尔.莫雷尔,或者他母亲的情人”。 劳伦斯很喜欢我的母亲,我母亲对他也颇有好感。 。。。在劳伦斯去世以后,我和我母亲第一次碰头时彼此都很害怕见面。她知道劳伦斯的去世对我的打击,我也知道她心里承受的痛苦。所以,我们竭力避免我们共同的悲哀。一切都无需用语言来表达。 。。。我想,在劳伦斯死后,母亲生活的意念也消失了。。。。。。她最后一次躺在她的卧室里,阿尔塔斯的石山通过窗户俯视着屋内。“劳伦斯在那儿等我。”她曾这么对我说。我们三个姐妹静静地站在她的床边,而她则第一次没像平时那样张开双臂来欢迎我们。她安详地躺在那儿,一头银发像雪白的飞絮。 |
劳伦斯死的时候才45岁,还算年轻,非常不甘心。他一直在战斗,带着希望。然而他的痛苦越来越重。而他的希望却不被弗里达理解。弗里达这么写的:"够了,谁也不能再忍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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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了"晚安",他说,"到天亮以前,我要多次参加滑铁卢战役。"我根本理解不了这句话的含义。因此,他有一天对我女儿说,"你母亲已经不关心我的事了。你母亲讨厌我的内在的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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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自言自语地说,"我不应该死……如果我现在能成为富翁……情况肯定要好,我会更好的。" 然而,我认为,即使有一百万元或二百万元,难道能够改变他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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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死。不能死。我痛恨社会上的那些家伙。我奉献了那么多,而我得到了什么报答?" |
结局:劳伦斯死了,非常简单。弗里达也不能为劳伦斯做什么了。唯有太阳、大海、夜空、星星、月亮是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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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呼吸一直很平静。突然呼吸中断。生命之线在他受伤的体内被切断的瞬间来了。他脸色变了,双颊和双颚深陷,死亡抓走了他……死亡在那里,劳伦斯死了。 |
有人说劳伦斯蛮横刁钻。
有人说劳伦斯一点也不爱弗里达。
有人说劳伦斯是个孤独的天才,一辈子形单影只,孑然一身客死他乡。
更多的人说弗里达害了一个天才。。。
劳伦斯死后,劳伦斯夫人这样将劳伦斯交代给世人,自己嫁给了一个意大利人。
燕群要南飞, 后面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