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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五毛发帖删帖还真能挣钱

(2018-08-24 11:49:58) 下一个

短短时间就挣了五百多万。挖坑怎么不挣钱,还把自己累得要命?

什么


记者从四川省高院获悉一起“网络水军”案,2013年,袁某开始在泸州叙永县网络有偿
发帖、删帖业务,之后其弟和妻子先后加入。期间还联系陕西某网站编辑、技术人员帮
忙删帖。据统计,6人共获利130余万元。22日,该案在泸州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袁某、网站编辑、技术人员等6人均出庭受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22日,泸州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网络水军”案。公诉人指控称,袁某从2012
年起在佛山从事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2013年8月返回叙永从事有偿删帖,并指导
弟弟袁某和妻子胡某等人从是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期间,3人多次接受删帖中介
叶某委托为其删帖。2015年,袁某多次联系已离职的陕西某网站编辑周某删帖,周某介
绍前同事王某帮忙。但因王某也已离职无权删帖,王某又找到该网站技术人员张某帮忙
。 



经调查,袁某等3人除了通过网站申诉通道删帖外,还接联系网站编辑删帖,向对方提
供报酬,再不行就找其他删帖中介从中赚取差价。据统计,袁某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
删除信息服务,非法经营数额达340701元;他的弟弟、妻子非法经营总额达519250元;
叶某非法经营总额达350800元;网站编辑周某非法经营总额达69000元;王某获利29100
元。6人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帖服务,总共获利130余万元。另据查明,去年10月,
周某主动退赃60000元;王某主动退赃40000元。 



公诉人认为,袁燚等人违反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帖信息
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
袁某等3人和叶某非法经营数额均达2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法庭上,袁某称大学毕业后,先后在网络公司和连锁酒店工作,后来迫于经济压力,开
始从事网络发帖删帖业务,“发稿挣了500万以上,但大部分是发帖所得,删帖只是小
部分。”庭审进行了近8个小时,6人对指控的罪名均无异议,“但犯罪金额是包括发帖
和删帖,应予以区分。”其中,胡某还称她主要是发帖,删帖占少数。在庭审最后陈述
环节,6人均称愿意退还所有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做违法事情。该
案因案情较复杂,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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