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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降落在洛杉矶机场,入关,转机, 一切进行得比我想象的要容易些。在洛杉矶换了一架飞机,飞到Atlanta, 再上一只小飞机, 直飞Birmingham。
经过二十多个小时的飞行,到达Birmingham已是晚上11点, 迟了一个小时。 从机场出来, 还未到出口处, 见到我的导师, V教授, 带着他的太太在大厅等候。V教授体格魁梧, 上嘴唇留着“斯大林”式的胡子, 皮肤黝黑, 是个希腊人。 他太太是美国人, 和蔼可亲。 一看到我就迎上来问候, 我问他没有见过我的照片, 如何确定就是我?他哈哈一笑:“机上就你一个亚洲人。”一句话, 看出他的智慧。 他告诉我到何处提取行李, 然后上了他的车。
到达教授家已是午夜,他说:“你累了,先休息,这两天不上班, 你睡到什么时候起来都可以。 我们还需参加一个Party, 不知什么时候回来。”说完带我到地下室,安排我住在楼下地下室,他们开车走了。
地下室是装修过的,包括一个车库,一间游戏室, 一间客房。 客房布置精致, 一张大床, 一张大书桌, 一个转椅,一个沙发, 还有一个书柜, 旁边有一小间, 卫生间, 可以用于洗澡等等。
我就把行李提到地下室,先想洗个澡才睡觉。 可怜中国土包子, 竟然不知怎么开热水, 玩弄了好久,热水出不来,只好洗了一个冷水澡。 好在年轻时经常洗冷水澡, 还能适应。 第二天, 我研究了半天, 才知道如何开启热水。 睡觉也不适应, 床上只有一条薄毯, 温度恒温在摄氏18度, 我只能穿上毛衣睡觉。地下室没有窗户,不知何时天亮,静悄悄没有一点声响,我从夜里1点睡起,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12点。
下午跟随V教授去了一家C教授家一个Party,C教授去过中国, 而且到过南京医学院, 在院内还作过学术报告。当时, V教授给我介绍, C教授是免疫学领域的鼻祖,他在60年代初区分淋巴细胞为T细胞和B细胞, 曾经是诺贝尔奖的提名人选。 呵呵! 我感到好幸运, 第一天就遇到了诺贝尔奖的提名人选。 当时我的英语听力十分低下, 但基本还是能够听懂V教授表达的意思。 谁知道, 以后我和这位C教授还有一段合作的经历。
从C教授家回来, 已经是晚上10点半了。 V太太问我需要什么, 我用蹩脚的英语说:“我想要支笔, 要几张纸和一个信封, 我要给太太发封信。” 这一举动大受V太太赞扬, 她说:“应该,应该! 你是个好丈夫!” 给我纸张信封的同时,用盘子给我带来了一壶茶,和一只杯子,器皿好像都是银质的(其实不是真正的银质, 可能是不锈钢的或者是涂银的), 在国内没有见过如此高级的茶具。 我就在书桌上完成了从美国发出的第一封信, 详细给“梅”介绍了我一路上的情况。 信的最后, 给了她一个“吻”,随着这封信件传递了过去。
第二天早起,V太太给我准备早餐, 早餐是丰富的, 一个煎鸡蛋, 一根香肠, 一块煎肉饼, 还有牛奶, 面包等等。 早饭过后, 我拿出四件礼物, 一套玻璃水果盘, 送给V教授; 一段丝绸布料送给V太太;一条领带送给V教授的儿子; 还有一条纱巾送给他女儿。 皆大欢喜, 尤其是V太太, 对于真丝料子爱不择手, 她说: “我知道,中国的丝绸是世界上最好的丝绸。” 随后, V教授开车, 带我出去转了一圈, 包括我们的学院UAB。在学院的入口, 竖起一面大墙,似乎类似中国巨大的照墙, 上面写着“University of Alabama at Birmingham”,墨绿色的底子, 金光闪闪的字体,显得那样的醒目, 那样的雄伟。 那天是元旦, 1月1日,我惊奇地发现除了少量的汽车,街上没有一个行人,好像一座空城。 不像中国大街上到处是人群,熙熙攘攘,“人呢?” 我问。 V教授笑着回答: “人? 不在车里, 就在家里, 嘿嘿!” 哦! 真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次日V教授带上我和我的行李,开车到实验室。 他告诉我今天需要安排你的住宿, 生活。 实验的事, 以后再说。 还介绍给我一个中国女孩,“玲”,二十几岁,来自北京,刚来实验室才几个月,她可以帮助你。 我想迅速找到住处,从“玲”那里很快了解一些情况。
“玲”告诉我,有两种可能,其一, 可以住进学院的“International House”, 免费住两周, 在两周之内, 寻找永久住处;其二, 可以找中国留学生, 或其他国家的留学生分享宿舍。
我首先找到了一个当时中国留学生协会主席,他告诉我, 有人希望找人分享宿舍, 并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 我打电话过去, 果然一个中国博士生, 欢迎我去和他们合住。 下午4时, 我把行李运过去, 他便在门口接应我, 进门一看, 已经有了两张床,我住哪儿? 那个小伙叫“简”, 他说:“我给你加一个床。” 很快, 他找来了一张行军床, 在窗边架起, 就成为我临时居住地。一个单间宿舍的费用,三人一分, 每月不到100刀。 那时中国来美的进修生,不都想省点钱, 买它三大件, 带回中国去,我也一样。
我们三人成了好朋友, 除了住在一起, 还吃在一起。 “简”挺会烧饭, 烹调,我和另一位硕士生每人出100刀作为伙食费。 我当时的薪金是16,000美元, 每月工资1300刀左右,开始两年美国政府免除我们税收, 因此净得1300刀/每月。 来美的初期,十分的节约, 总共只花200刀的生活费用外加一些有限的另花钱, 其他节约下来为了老婆, 孩子。可以想象,上世纪80年代刚出国的中国人是如何在美国艰难起步的。那里像现在的富二代, 富三代的小青年一到美国, 第一件事情就是买车买房。 真正想做学问的很少,想在美国享受生活的居多。
一年以后, 我们在经济上不像起初那样拮据, 我们向UAB房管处申请住房。 十分容易, 我们得到了一室一厅, 带有厨房,卫生间的一套住房。 因为他们两人都是学生, 我的工资高一点, 我就占用里面的一间房, 他们两人共同使用外间的厅堂。 我出一半的月租, 他们两人出一半, 大家都很高兴。
三个人商定, 每人出钱买一样东西以改善我们的生活。一位硕士生自告奋勇的买了一辆二手车,500刀,虽然破旧, 但给我们诸多方便。我买了两样, 一只照相机(Nikon)和一只旧电视机, 也花了500刀左右;“简”买了一套音响设备。 这样, 我们的生活就丰富了许多。周末, 我们经常可以开车到郊外去享受新鲜的空气和阳光, 带上点食品就可以在野外的树荫下,微风中野餐。我的相机起不少作用,只要外出必定留下许多相片, 我每周给“梅”的信件中都会放上一张照片, 和她分享我在美国的生活。 那部旧电视机, 给他们两位带来很大的益处, 我一般10点半必定上床睡觉, 他们两个年轻人看电视常常到清晨1-2点, 其结果他们的英语听力和口语突飞猛进, 而我始终停留在原地不动。当然, 年轻人学习总比中年人要快。
那个时候是几几年?
+1,记性好的人真是应该多写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