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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鹏和方舟子到底谁应该给公众道歉,大眼挺直了别趴下,你不需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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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飞一样的爱情  发表日期:2011-8-14 11:23:00
  
   我在镜头前脱光衣服是为了生存,而那些衣冠楚楚的站在镜头前说谎的人是为了卑劣的私欲——————苍空井
  
  
  
   最近几天,方舟子这厮有不知被谁放出来咬人,他这次咬的可不是一般人,而是也是以咬人而著称的大眼李承鹏,但是纵观两个人的咬人史,你就会发现两个人的风格有着重大的不同,大眼一般咬的的既得利益者,包括官僚、权贵、或者那些看不见的特权阶层和维持特权的制度,而方舟子咬的人却是一些学者、企业、企业家等等。
  
   就像陈水扁自比为“台湾土狗”,意思是为了理想不怕战斗,甚至能战斗到死。这个李承鹏无疑是一条是大陆土狗,咬人没有什么战略战术,基本上是看着不合眼的逮着就咬,咬住就不松口,而且下嘴极狠,虽然大眼是一条土狗,但是由于自学了一点武功,包括文字能力等,咬起人来也是赏心悦目,让旁观者看的极为过瘾,而且大眼下嘴咬的基本上都是权贵阶层和老百姓极为关心的事项,所以往往能获得大部分有点良知的人的围观欢呼。
  
   这个方舟子,用我同学的话形容就是长的特别像————铁岭郊区的农痞,长着一对滴流乱转的斗鸡眼,尖嘴猴腮的一看就像农村集市上卖掺沙子大米的奸商,这种人一般坏心眼极多,咬起人来也是经过深思熟虑。总结下就是三不咬,当官的不咬、由权贵背景的不咬、与政府有关的不咬。基本上是对着一帮秀才下口,反正这些人也没啥本事,而且很多知名度很高,咬了他们即让自己出名了,也不会有被有关机关请去喝茶的危险,何乐而不为呢。
  
   这个分析这次方舟子和李承鹏对咬,明眼一看好像是李承鹏理亏,方舟子就是利用大眼平时草根代言人的形象,对他大下其嘴,咬住就不放,主要论点无非是说李承鹏虚伪,打折为民请命的旗号,暗地里干着和房地产进行商业运作的勾当。其实这是一个伪命题,人家李承鹏利用自己的名声给自己挣点钱光明正大,既没有权钱交易,也没有出卖尊严和别人的利益,何罪之有呢???鲁迅在三十年代的一篇杂文最高稿酬到了1500大洋,当时上海一个保姆的月薪才6个大洋,即使这样鲁迅还是对稿酬斤斤计较,你能说鲁迅是为了挣钱才针砭世事???
  
   大眼用自己的信誉和知名度挣钱,光明正大无需道歉,他总比某些党派集团的代言人,在讲台上CCAV上大讲三个戴表,在讲台下却肮脏龌龊的影帝们强一千倍,比那些从不提反对意见的民意代表强一万倍,比那些只知道攻击知识分子秀才的打假志士,却对民间疾苦不闻不问的SB强十万倍。
  
  记得日本AV女性苍空井曾经说过一句话:我在镜头前脱光衣服是为了生存,而那些衣冠楚楚的站在镜头前说谎的人是为了卑劣的私欲。所以即使大眼谋取的利益存在道德上瑕疵,我觉得也无需道歉,因为我是出卖的自我的尊严是为了生存,而且没有对任何人构成冒犯和损害。
  
  最后我要说,我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大眼、韩寒之类的民意代言人,正是有了他们中国才能艰难缓慢的进步,大眼无需道歉,请你站直了别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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