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顿的中国人

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唯奢血与性,乃性情之中人。析世间之俗恶,赏天伦之乐事,怜芸芸之众生。弹指间,笑阅人间态!问今是何世?桃花园里,觅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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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 bitter (你要像喜欢甜一样喜欢苦)

(2017-08-10 15:01:19) 下一个

在纽约欢度美丽假日,作为中国人,自然要到纽约的唐人街捞一顿中餐。

消费完广东风味的海鲜后,顺便在满地中文标志有些混乱有些狭窄的唐人街闲逛以来消磨掉食物对身体的冲击,有一种置身于中国某乡村城镇集市的感觉,走着走着,一个写着 “文华书店”的招牌印入了我的眼帘。

书店在二楼,犹豫了一下,还是拾级而上。不知是因为我脸上流露出的怀疑的表情,还是对方的淬不及防,当我推开门的那一刹那,坐在离门口2米远的中年女收银员露出了一脸错鄂的表情,她异样的咨询的目光一度害得我真以为走错了地方,直到一眼望去室内不多的书架上摆放的各种书籍,和两三个站着的读书人,我才在女收银员楞楞的注目下,大着胆子勇敢的一步跨了 进去。

书店真的很小,差不多就是一个一般美国的“一元超市”那样大小,但里面确分有历史,政治,经济,外国小说,英语学习等小型区域,最后我在 “畅销区域”一眼瞥到了 这本书,英文名 写作《sweet bitter》,而中文名是《你要像喜欢甜一样喜欢苦》。

 看到名字,我就喜欢上了它,翻了几页,豪不犹豫把它拿下。

小说写的是 年轻的豪无经验的文科女生泰丝,到纽约寻梦的经历。

虽然身无分文,住出租屋,却又对未来充满期待。在投了无数份简历之后,凭借年轻漂亮有智慧,终于在曼哈顿的一个高级餐厅找到工作,作为一个助理侍者。

当餐厅的总经理,50多岁,肥胖秃头,但有保养得一双好看的手,让他看上去带一点贵族气息的霍华德,在面试泰丝时问 “你为什么选择纽约?”时,泰丝的回答是“我没有无尽的选择,世界上只有这么一个地方,大到足以容纳如此之多肆无忌惮,漫无边际的欲望......",突显了泰丝内心的真正的欲望 “我的野心那么大,只有繁华的都市才装得下”。是不是让曾经漂在北上广的你,内心产生起一种无奈的共鸣呢?

开始工作后,泰丝要经过无数的职前培训,包括红酒的种类和产地,海鲜的味道,甚至蔬菜的时令 和价格,都必须牢牢在心。光红酒这一部分,其实都是一种学问。做得特别好的高级侍者,就连常客的生日,结婚纪恋日等都放在心上,让常客感觉到餐厅就有如家的温馨。 这样,侍者的常客回头率就高,当然得到的小费也高。无形中,你在本餐厅的地位和影响力就得到了提高。只是,再怎么样高,你也只是一个侍者,而且,再怎么样,你也只能是一个高级侍者,还是处在这个社会的一个最底层。有的侍者即使工作一辈子,在纽约也还是买不起房,搭不起计程车,换不到好工作,更谈不上一场正常的恋爱。

是人都有正常的欲望的,包括对金钱的对事业的对爱情的。

在这样的工作环境,就催生了人与人之间的一些畸形的关系和观念。

泰丝在工作过程中,见到形形色色的人,当然,也听到了关于本餐厅员工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

比如她视为导师的高级侍者西蒙娜,三十七八岁,一个红酒方面的专家,之前因为和经常来餐厅吃饭的一个富豪家族的继承人恋爱,就曾离开过餐厅好几年,听说还去法国做了好几年的富豪太太。也因为这段关系的不成功,而又不得不回流到餐厅来做回老本行的经历。从法国回来后,就一直在餐厅工作了十二年。但这十二年来她都没什么变化,一直租住在连浴缸都在厨房的同一个房间里,在她这个年纪,更怕的是换工作。即使换到另一个餐馆,这个行业的局限性就是,无论你之前做得多么的高,多么的优秀,入职后,还得从头培训,而且,并不一定会马上有侍者的职位与你做,这对老一些的侍者来说,就是一种侮辱,是很丢脸面的事情。所以餐厅就是她的命,她的未来。西蒙娜对待客户也是得心应手,很受欢迎,所以她才能做到餐厅的高级侍者。在泰丝的眼里,感觉她才是餐厅的实际主宰者一样,因为餐厅员工的表现,都在西蒙娜的眼皮底下。听人说,她就是霍华德的眼睛,只要她看谁不好,谁就得遭殃,当然,更有人说,她跟霍华德有一腿。

豪无恋爱经历情渎初开的泰丝对餐厅帅气的三十岁的酒保杰克一见针情。

杰克有多帅呢?就是来这里喝酒的顾客几乎都是来看他的,不仅跟他聊天(酒保技能之一就是要会聊天,天文地理,文学哲学艺术,不能一问三不知。),与他高额小费,还偶尔送他小礼物。而餐厅的其他的妹子也喜欢跟他调情,俄罗斯来的同性恋也偷偷的爱慕他。虽然那么帅,但是他在餐厅工作5年了,也没有人见到他有一个正式的女朋友,所以餐厅同事有传说他是同性恋的,也有说他睡过的女人像走马灯似的。

即使这样,泰丝还是对他迷恋得不行:喜欢看他的后背,看到他挽起来袖子都觉得性感,特别杰克手臂上的肌肉;他有意无意中触碰她一下,她都觉得血液沸腾,呼吸困难;每天下班后,独自躺在床上,只要想到杰克,她都会兴奋到高潮。

杰克也同样感受到泰丝对他的疯狂迷恋,也开始故意接近她,后来,如泰丝所愿,他们终于睡在了一起。

即使,俄罗斯来的同性恋好心告诉泰丝“你只是他的一顿晚餐,他把你吃下去,然后又会把你吐出来,那时候,你就再也不会如此的活蹦乱跳了”。

泰丝很自信,自己年轻貌美有个性又努力,不信杰克不会爱上她。

当泰丝一厢情愿的把自己当做杰克的女朋友的时候,她逐渐的发现了某些不对头。比如杰克是西蒙娜介绍过来工作的;两人一直在餐厅谈话的表情,让人一看他们关系就不一般;杰克身上有和西蒙娜一样的纹身;杰克每天上班迟到最少半个小时,西蒙娜还笑嘻嘻的帮杰克打饭,并且他们总坐在一起吃;后来俩个人还一起回去过感恩节,虽然杰克是个孤儿。

后来杰克向泰丝解释,他八岁死了妈妈那年,是西蒙娜从小把他带大的,虽然她那时也只有15岁,但她从此后就收养了他,做了他的监护人。

泰丝相信了,她继续做着他女朋友的美梦。只到他们在一起睡了半年后,她无意中发现,西蒙娜向霍华德申请休假,去法国一个月,同时,她还帮杰克申请了一样的假。

而作为女朋友的泰丝,对此一点都不知情。

她不服输,找杰克问理由,杰克告诉泰丝,因为怕餐厅倒闭的原因,西蒙娜情绪也不好,他今天下班必须护送西蒙娜回去,之后才会找她跟她解释。可是,在酒吧喝得烂醉的泰丝,等到晚上2点多了,也没等到杰克一条信息,她还是不认输,就自己来到西蒙娜的公寓楼下,一眼看到杰克的单车停在那里。

她立刻抓狂,也疯狂发信息与西蒙娜和杰克,可是没有一个人回她。疯狂自残后她被人送回自己的公寓,躺在那里孤独的一个人养伤,2天。

她还是不放弃,又回到餐厅,同事都说“如果她再不出现,就要报警了”,而她都没收到杰克的一句关切的问候,杰克反而反感泰丝通过自残来试图博得他的同情和注意。

她提议离开,她也想杰克跟她一起离开这种压抑错乱的关系,去开始只有他们两人的天地。

但杰克豪不犹豫的拒绝了她,虽然他明知道西蒙娜并不是真正的爱他。他本身生存都是个问题,没有钱,租房子都只能租在唐人街,因为那里便宜,做过富豪太太几年的西蒙娜,怎么会看得起他呢?他们的关系,仅仅是在他很小的时候,她就曾引诱他上了她的床,只是简单的性和依赖关系而已。同样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关系,杰克也没有勇气对现状作任何改变,虽然他的知识和学历同样也不低。

泰丝想起了报复,她要跟西蒙娜平起平坐,所以去找霍华德谈他们之前他们提过的,要升她为高级侍者的承若,包括西蒙娜都提示过她的。而霍华德却暗示她,他上过她以后他们才可以继续谈下去。

泰丝毫不犹豫的去了,霍华德也一点都不客气的上了她,在他的办公室。

只是,霍华德上过泰丝后,泰丝反而被炒了,而且,西蒙娜也知道了霍华德上泰丝的事。

霍华德这样做,就是要让西蒙娜知道,他可以上一切比西蒙娜年轻的姑娘,以还了西蒙娜当初弃他而跟富豪远走法国的私愤。当然,霍华德告诉泰丝,他不是没有炒西蒙娜的权力,但他却是不愿意,他就是要让西蒙娜知道,他想睡多少年轻姑娘,他霍华德都做得到。

泰丝,也只是他权力利用的一个玩偶而已。

小说被《华盛顿邮报》《时代周刊》等选为2016度最佳小说。小说的作者本身就是在曼哈顿联合广场餐厅打过工的年轻的文学院毕业的女生,故事情节不错,语言的表述也很有张力,文字犀利,思维缜密,只是情节也有一点重复和小啰嗦,也许出于同样的简单的小人物小事情小节凑的需要。

因为故事的地点离曼哈顿中国城比较近,小说中有很多侍应生到唐人街中餐馆吃饭的细节。甚至小说中也提到,纽约最好的中餐馆是在法拉盛离曼哈顿一个小时左右车程的另一个规模相对稍大的唐人街。

当看到小说中提到,树一个牌子,写明“亚洲基因不足,不准入内”的时候,明眼人就知道她实际指的是上个世纪外国租界“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代名词。可以说,只到今天,对于华人来说,隐形的歧视无处不在,只是换汤不换药而已,哪怕是在西方世界的最底层,歧视华人的意识流都潜在。

只是,想到小说里他们个个都活得那么累那么的不像个人,我的心,就开始原谅了他们的无知——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天意呢?

读完小说,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观念:世界上不管哪个行业,哪个地方,潜规则都存在。

其实,小说也可翻译成:在薄情的世界,深情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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