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现定居在一欧洲小城,过着比较稳定的生活,可是经常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出现分歧,最主要的分歧在于是否把我岳母办过来和我们一起居住,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到了婚姻与赡养二者必选其一的地步,希望能在这里和大伙儿展开一些讨论。
说来话长,我们结婚已经十五六年了,婚前就有过几个同事警告过我,说我未来的丈母娘多么多么的厉害,在公司是有名的谁都惹不起的主等等,婚后在国内我们从没有长时间和我岳父母同住,岳父母对我也都疼爱有加,整个家庭相处得非常和睦,后来我岳母在我们子女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和我岳父办理了离婚手续,岳父组成了新的家庭,岳母一直单身。一切问题出现在我们出国之后,岳母曾经两次来欧洲探亲,第一次住了接近4个月,第二次大概8-9个月,也是在这段时间主要矛盾都日益体现了出来。最早都是一些小事,比如岳母疑心做女婿的哪天关门声音大是冲着自己来的(天哪,那是穿堂风在作怪),或者说去欧洲某个城市玩做女婿的故意把老人家的一只鞋子踢到了旅馆门外之类的(天哪,你女婿傻呀,出去旅游故意丢老太太一只鞋子);后来就干涉我妻子上学的事情,当时由于妻子语言不是很好,有时会抱怨某位老师是冲着自己是外国学生所以故意刁难自己,后来妻子找到一个简单工作,岳母发话了,说自己最了解自己女儿,怎么能承受得了学校这么大的压力,不听我的劝阻而鼓励妻子丢掉了唯一一次上大学的机会(后来大学加强了入学资格审核,国内的某类教育不再承认);再后来在我妻子学车的事情上大家吃尽了苦头,当时我作为陪练对妻子的要求比较严格,妻子有时候接受不了我的“训斥”而发脾气,当妈的说话了,说应该要鼓励,不能让孩子对学车失去自信,我虽然清楚有时候我的言辞太过严厉,也一再强调驾驶安全问题上大家赌不起更输不起,但还是受了岳母的一些潜移默化的影响,居然同意了让妻子无证开车上班,妻子的“安全”上下班自然也让我放松了不少警觉,可是就在稍后一次出去游玩,事故发生了,大家都受了伤,车子也报废了。。。后来大家出院后我和妻子手拉手坐在沙发上反省发生的一切,妻子联想得较远,问我某次某女同事给我发邮件是怎么回事之类的,我岳母听到后立刻又发声了,指桑骂槐说我们原单位某某交叉感染,所以一直没有孩子云云(当时我们也没有孩子),还拿着步步高留言机录音取证,那也自然成了我们吵得最凶的一次。。。我都不知道接下来直至岳母回国的两三个月是怎么在同一屋檐下度过的,最后我们在机场道别时岳母拿出一封信给我,言辞慷慨激昂,回家后我也发现岳母在卫生间墙上和柜门里外写的大字。。。
岳母回国后,本来在北京及其近郊有很好的生活条件,有非常不错的养老金(北京大型国企),我们每年都给双方父母至少至少2万元的生活费,有自己的房子,有我们在国内的房子,还有我小姨子的房子都随便住,最重要的是有全世界几乎是最好的又近乎免费的医疗保险,西医诊断中西医结合治疗,自己身体总有点这样那样的不适,看病买药相当方便,可是硬说不习惯国内的环境和空气,提出来要在宜居城市购养老房并基本选定了北海和昆明,这事本也无可厚非,但是提到买房款时,说由于若干年前我没有支持在北海买房,自己承受了十余万的损失,提出要我拿10万元作为补偿,自己好在北海和昆明各买一套小户型,然后好选择一个最适合自己居住的地方,我自然没法接受,这不明显是在找茬秋后算账吗。。。后来岳母在北海买了一处小户型,一年后又发现那里太潮湿,最近又想到了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
自然,我和妻子的争论焦点正在于此,我认为岳母过来和我们同住不现实,特别是以前就有过诸多冲突和隔阂,大家在国外工作和生活的压力本来就都很大,如果再失去自己应有的独立空间,大家身心都承受不起。另外我一再强调只要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其他赡养老人的方式方法都可以谈,比如在国内最适宜养老的城市买个养老房,请个保姆,费用也都不是很高,我们做子女的可以每年回去看看,妻子却说母亲年纪大了(63岁),不再适合东奔西走折腾这些了,从小妈妈就教导,长大以后妈妈要跟大女儿一起过,自己长大成人后在国内连饭都很少给父母做,最近每次回国牵着妈妈的手都觉得特别幸福,所以今后必须和妈妈生活在一起。。。我说国外的医疗不适合老年人(因为我们居住的小国往往是做个超声波都需要2-3个月等候期,除非是癌症患者或者直接危及生命的疾病,看似夸张,但绝对真实),妻子说老人上次来也都是从国内带来的药;我说要是老人办理移民或者探亲过来的话我必须搬出去住,妻子建议我们可以换个贵一点的,自带出租公寓的房子让老人住附属的公寓,或者给老人单独买个小点的公寓;我说那我们需要贷很多款且公寓不出租每月损失至少7-8000元的免税房租是一个非常大的损失,妻子却说我光在乎钱;妻子和小姨子说妈妈是个有理想的人,我却认为把自己的理想和价值观强加在子女身上对子女是一种不公平和负担;我说妻子是愚孝,妻子却说哪个女儿都会这么做的;我知道妻子在一些关键困难上没把这些事情和母亲讲清楚,妻子却说自己母亲知道这一切;我认为一切应该从现实出发,大家都是当事人,可以开个家庭会讨论,寻求最佳方案,妻子却说那等于告诉妈妈知难而退,还说那等同于告诉一个癌症患者最直接的答案;我说那就只有我知难而退了,妻子又说,在丈夫和母亲之间做出选择,她当然会选择母亲。。。
所以,我希望和大家讨论的是,赡养老人必须和老人住一起吗?明明知道大家在一起相处不来,就不能寻求其他折衷点的、力所能及的方法来孝敬老人吗?难道大家在早前国外读书、创业、条件比较艰苦的时候都能同甘共苦,而现在经济和生活条件好了,缘分反倒到了没有挽留的余地了吗?各位同胞究竟都是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尽你们的孝道或者给老人养老送终的?
请大家能理智客观地帮忙分析问题,并谢绝侮辱或诋毁人格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