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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民主理论家关先生思想争鸣

(2011-11-09 22:23:37) 下一个
2011年民主理论家关先生思想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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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民主理论家关先生思想争鸣

1.2011年7月与警察论战

我说:什么是人生的最大幸福?
一个共党警察告诉我:人生的最大幸福就是实现共产主义,那时物质极大丰富,能够按需分配。那是人间极乐世界。

我驳斥道:按需分配永远不可能。因为好东西总是少数,不可能极大丰富,不可能人人享受好东西譬如美女,极漂亮美女不可能按需分配;当空气污染后,洁净安全的空气也不可能人人享有,只能首先保证共产党的领袖的需要。
警察说:科学能使物质极大丰富,使得“按需分配”成为可能。

我说:这是错误的“科学万能论”思想。如果科学万能,能使人无所不能,那人不就变成神了吗?若人是神,那人类社会也就解体了。
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地球上的水就是一个常量,不可能极大丰富;水极大丰富就是水灾,少了就是旱灾。
煤炭、石油等资源只会越用越少,岂能极大丰富?科学解决不了。

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的物资极大丰富到各取所需;不仅天真、空想,而且取消经济核算、取消了经济学科。因为极大丰富,还要成本核算干啥?

共产主义迷信科学,到了常识都不顾的地步,只能吸引那些愚昧的东方人。北京电子动力公司前经理兼党委书记陈铭曾说了一句“肺腑之言”:“在地球爆炸之前,不可能实现共产主义。”

为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美丽童话,通过暴力去消灭私有制,让亿万人的人头落地,这就是共产主义革命给人类带来的空前绝后的灾难!

2.2011年10-11月 讨论18名路人冷血

陈某:这么大个国家,出个车祸和路人冷血事件是难免,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说:车祸和路人冷血与国家大小无关。难道说国家越大,车祸就该越多,真是荒谬之极,冷血动物!事实上,中国每十万两车的出事率就是美国18倍,难道应该被人类社会视为正常!

汪某:张学思、阎宝航在文革被整死,很正常,不值得大惊小怪!
我说:一派胡言!草菅人命属于正常?是谁给你灌输了这么邪恶的价值观!
是共党的进化论。赵忠祥不断地指出:为了生存利益就应该大胆地杀戮,弱肉强食,优胜劣汰,整个世界才能进步。在这理论教育下,人们看到伤者、弱者,不是产生怜悯、博爱之情感,而是产生厌恶甚至消灭的情感——这就是当时18名路人冷血的真实原因!

草菅人命的价值观来自于马克思主义。共产党入党宣誓:要求党员把生命献给党的共产主义事业,这就是草菅人命。吴运铎的“把一切献给党”以及保尔柯察金名言:“当他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就是实现所谓的共产主义,周孝正评价说:“解放全人类”就是输出“革命”,就是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人,不赞同我的价值观的人就是“革命”的对象,必须予以消灭,这不是赤裸裸的法西斯主义吗?当年的保尔柯察金就在为人类最黑暗最野蛮的政府而积极的工作。

在中 共治下,政权重于泰山,民命轻于鸿毛。中国的战争文艺歌颂的是“敢死”精神:“头可断血可流,阵地不可丢!人在阵地在,誓与阵地共存亡!”人命不重要。在1948年的长春围城战役中,CCP故意饿死长春平民30万!据称在朝鲜战场上,彭德怀司令曾向金日成建议采用该流氓战术,仅因金日成多少有点恻隐之心未采用。早在1949年12月毛
泽 东访问苏联时就说过:为了世界革命即共产主义的胜利,我们中国准备死3亿人。当时中国人口的统计数字是4.5亿,3正好是4.5的2/3,可见准备牺牲2/3中国人,对毛
泽 东来说已经由来已久。1958年毛又说:准备打第三次世界大战,打核战争,中国准备死掉4亿人口,牺牲中国用2/3人口换来全球共产主义,毛做为地球王。

为了一个主义,可以让全球90%以上的人的死掉,这样主义是最邪恶。

汪说:那已经过去,成了历史!

我说:朱德的孙子朱成虎不是要牺牲西安以东的人口吗?依然在进行啊!

尚黑党魁闹鬼斗。很多中国人不知道:马克思大学时代就加入魔鬼教。“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徘徊。”这是《共X产X党宣言》的首句。幽灵在英语中原文是恶魔、魔鬼、鬼魂之意。《共X产X党宣言》直言不讳的标榜自己是魔鬼邪教,肆无忌惮的挑战一切人类优秀的文明。马克思在《共X产X党宣言》中狂妄地叫嚣“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也就是要与人类文明的价值——同情心、博爱心决裂,对阶级敌人格杀勿论。共X产X党党旗上锤子和镰刀来自共济会。锤子是石匠干活用的工具,表示着建设和破坏之意;镰刀代表着毁灭,意味着杀人如割草,代表了草菅人命的反人类的价值观。

在中 共治下,“头可断,血可流,国家财产不能丢”。也就是说:钱财比人命还重要!几千年的“人命关天”的价值观被共党篡改成了“草菅人命”的价值观。这样一种扭曲的价值体系,不仅是对生命的亵渎,而且直接导致了国家的腐败混乱。刘文学为保护集体的半背篼海椒而被掐死,因此成了全国少年的榜样。1988年14岁的赖宁为保护地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扑灭山火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成了少年英雄。1994年4月,辽宁省瓦房店市许家屯镇东马屯小学对面的山上发生山火,十几名小学生争先恐后去救火,结果8个孩子葬身火海;事后有关部门评估,那场山火没有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到如今,官方还坚守着“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比如生命),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的“崇高”的原则。这是对生命价值的亵渎,是对生命尊严的践踏,是对文明道德的鄙视。正是这种集体利益高于人命的价值观,导致中国大陆社会对人命的极端轻视。

《红旗飘飘》这首歌讲:“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为你欢呼,我为你祝福。你的名字,比我生命更重要!”这首歌无耻地表达了极权主义意识形态:人的生命不重要!中国人的生命更是不重要!

《红旗飘飘》之所以是一首流氓歌曲,因为它违背了人命关天的原理。

在浩瀚的宇宙,在广袤的世间,天大地大,什么东西能够大过人命?在万事万物中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人的生命永远摆在第一位!

3.批判反美愤青袁洪羊(2011年3月)

袁洪羊50好几了,他愤怒声讨美国空袭利比亚,为此对关先生敲打桌子

我指出:人权高于国家主权

人权是目的,主权是手段,目的高于手段,手段服从目的;人权当然高于主权

国家不如组成它的个人重要。自由主义常识告诉我们:个人是目的,社会、国家是为每个人服务的手段,不存在超越或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的社会利益。第一位系统阐述人权理论的英国哲学家洛克认为:个人组成社会,社会建立政府,其目的是为了让人们更好地享受自己的自然权利即人权,尤其是保护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从而可逻辑地推导出:人权是目的,主权是手段;目的高于手段,手段服从目的;所以人权当然高于主权。

人权的价值永远在主权之上。个人的价值永远在国家之上,公民的人权甚至可以高于政府的权利和利益,政府只有完全尊重并保障公民的人权才具备合法性。政府不能以国家的名义任意剥夺个人自由和财产。个人不是国家的奴隶。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反对“主权高于人权”的法西斯谬论,1931年他发表《主权的限制》,指出:“国家是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这就是说,国家应该是我们的勤务员,而我们不应该是国家的奴隶”;“没有必要把国家和阶级奉为神圣”。个人主义承认有比个人更大的单位,例如国家、政党、宗教团体等,但个人主义只承认它们更大,在价值上不承认它们更高。所谓国家、所谓政府,都是保护和服务于人权的工具。国家、主义、理想等等都是服务于人、服从于人的手段,都没有人重要。可这些服务人的手段却反被认为高于人类本身,简直是反人类的咄咄怪事!

国家作为一种委托机构,它由纳税人用纳税方式养护,这就决定了受委托的国家其使命就是对纳税人负责,为其服务。日本把国家工作人员称作“役员”,形象地说明了国家的“工具”实质。日、美等国家的公务员包括警察对前去找他们办事的中国人点头哈腰、服务快速而又周到。在那里,你不仅找到了做主人的感觉,还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人民的“公仆”。而在中国国内,若找政府公务员办事的话,那些“公仆”会把你当顾客,你还得用红包从他们的手中购回原本属于你自己的权利。此时,你会感到主权高于人权的实质——剥削老百姓,为人民币服务。主权不在民,就不能保护人权,反而容易成为特权阶级压制人权、侵犯人权、取消人权的理由。譬如中共认为人权受制于统治阶级的意志,受其教化的子民也认为:人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国家赋予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当然无权享有。这不仅与全球化的趋势相悖,而且不利于公民保护自己的权利,因为国家赋予的权利国家可以悄悄地收回。中国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出版、游行示威、结社的自由,中国具体的法规又取消了上述自由;中国人把自己的天赋人权不明不白地让渡给政府,当自己遭遇政府和“家长”的蹂躏时,才想到自己的权利,于是又一级一级上访来争取本属于自己的权利,最后上访者又遭到了迫害。

国家是人们为了保障个人权利而组成的人为机构;除了保护个人外,国家没有任何其他目的。真正的主权必须把保护人权放在首位。这意味着:主权要无条件地为人权服务,甘心情愿地为人权保驾护航,永远听从人权的召唤。如果说人权是主人,那么主权就是保镖和仆人。哪里有“仆人”高于“主人”的道理?可见:主权低于人权。

人权与主权是主人与保镖的关系。保镖有双重性,是安全的保卫者,又可能是最大危险的制造者。主权既可能是保卫人权的卫士,也可能是侵害人权的罪魁。所以,叫嚣着主权有多么重要的政府多半是主权不合法,抑或犯了罪要借主权的招牌来掩过饰非的!金正日、卡扎菲政权就是。主权高于人权意味着:让人权为主权作出牺牲?为保住主权而不惜伤害人权?如果有人确是这么理解主权与人权的关系,并且这样取舍,那纯粹是鬼迷心窍,那不叫“主权高于人权”,那叫主权自寻死路。主权须臾不可离开人权。主权一旦离开人权,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也将是一个非法的主权,迟早必然覆亡。卡扎菲覆亡就是一个最好的说明。

人权是超越国界的。国际人权宣言不只是为美国、欧洲或亚洲人民制定的,而是为世界上每一个人制定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联合国、国际法院等国际组织风起云涌,国际公约、国际法纷纷出台;表明了人权是超国界、超政治的全人类的共同规范;人权实际上已经为处理人类关系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准则。

当今世界,人权高于主权,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家长殴打孩子,国家无视人权,过去别国或别人不能管;自1945年以来别国或别人必须去管。有殴打孩子习惯的家长、损害国民人权的国家,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接受别人的忠告或制裁。他国或别人的提醒或干预,是一个国家或家庭走向文明大家庭的助力。1970年代中共严厉地谴责过南非的种族隔离,它只是隔离,还没有杀人;可他国谴责中共64屠杀,就被中共污蔑为干涉内政!

中共厚颜无耻地宣称:国家主权高于人权。意思是:国家主权即一小撮高干们的特权高于一切、高于人权;家长殴打自己的孩子,国家践踏国民的人权,别国不能过问或干涉。

中共却把别国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批评叫做“干涉内政”。这是把国内独裁的规矩搬用到国际上了。在国内,中共“说一不二”,不许老百姓“说三道四”;难道中共还有资格剥夺国际社会的发言权吗?不是西方人要把他们的人权观强加于中国人,而是一小撮中国人要把他们的人权观强加给广大中国人民,而且是用枪作为强加的手段。按他们的主权高于人权观:国家的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个人的权利和尊严不重要,个人须服从国家即服从统治者的需要,针对个人的反人道行径也谈不上什么罪行。如此这般,中国人民只有永远做奴隶了!

(参见本人的《人权正义论》)
编辑 删除 2011-11-10 评论( 1 ) 阅读( 8 ) 分类( 未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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