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前的帖】立场不同,才是“重庆模式”与“广东模式”的根本区别
(2012-03-16 17:29:43)
下一个
【事件前的帖】立场不同,才是“重庆模式”与“广东模式”的根本区别
(2012-3-13 22:27) 时代尖兵
3月10日晚,广东省主要领导现身央视“新闻周刊”,谈改革、讲体会、论发展;这几天,《中国青年报》等报刊也及时跟进央视,深度报道了广东省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和深化改革的具体设想,“南方报业网”等“南方系”网站也加大了对广东的宣传力度,不过,这些网站在宣传广东的同时,仍在极力抹黑王立军。由此可见,无论是央视,还是《中国青年报》,以及“南方系”网站,都在贬低重庆、赞美广东,说白了,是在抹黑“重庆模式”,力挺“广东模式”。其实,无论媒体如何造势,两个模式的优劣已经一目了然,因为这几年,两地反差实在太大!
如重庆,通过打黑,社会治安排名从倒数跃居到全国前列;通过建立公租房,缓解了群众“住房难”问题;通过建立医疗补贴制度,实现了“1元钱”看病;通过食品卫生整顿,成为全国第一个铲除“地沟油”的城市;通过以土地转换为核心的户籍改革,初步解决了农民“入城难”问题;通过大规模绿化,环境污染大幅缓解;通过“官员下乡”,既整顿吏治,又密切了干群关系,因此,在重庆很少看到城管与小贩冲突;更重要的是,重庆的经济增长速度也前所未有。
反观广东,虽然GDP排名第一,但治安之差全国闻名。如在全国10大治安最差城市中,广东独占3元:深圳第一、东莞第二、广州第五。更令人不安的是,广东社会矛盾尖锐、群体事件频发,如仅去年6月,在增城和潮州就发生了2起群体事件,随后发生的乌坎事件更是举世瞩目。在今年“两会”期间,3月8日,广东惠州的平海镇再次发生群体事件,令人诧异的是,昨天,也就是3月12日下午,多名东莞警察居然上街游行,以抗议待遇不公。群体事件接二连三,游行示威此起彼伏,说明广东的社会矛盾非常尖锐,所谓“幸福广东”全是妄谈!
其实,发生群体事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某些官吏对人民群众的生硬态度和对群体事件的处理方式,如深圳为开好“大运会”,竟然严禁民工上访讨薪,否则就要刑责,而同样是讨薪,重庆则动用特警助民讨薪;又如,2010年,深圳出租车司机罢工,要求减免租金、发放油补,对于这些合理要求,有关部门不是积极处理、及时答复,反而以罢工造成“市民出行不便、损害行业形象”为由,将罢工司机辞退,不过,同样是出租车停运,重庆则由薄熙来亲自对话,共谋解决渠道;再如乌坎事件,从群众零星上访发展到大规模群体事件,长达3个多月,而在这100天里,各级政府采取的措施几乎全在激化矛盾,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起因反腐败引发的群体事件,居然被地方政府定性为境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由此可见,两种模式谁优谁劣、谁高谁低,一目了然、无需争论。不过,在明知道“广东模式”敌不过“重庆模式”的情况下,还有人偷换概念、混淆是非,故意把两种模式说成“民主与民生”的区别,即前者追求民主,后者关注民生。其实,这全是胡说八道,因为如果广东“追求民主”,那么各级党委政府就应该查民情、听民意、顺民心,并且效仿重庆关注民生,如把警力用在打黑除恶、维护治安上,而不是用来对付手无寸铁的群众。其实,正是因为广东某些政府缺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才使一些官吏高高在上、作威作福,对群众疾苦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漠然处之,甚至用专政手段对付群众,从而激化矛盾,酿成群体事件。因此,“重庆模式”与“广东模式”之争,不是“民生与民主”之争,而是“为人民服务”和“为权贵服务”的立场之争。(写于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