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去了老狼的北美巡回演出的演唱会。
我所居住的城市也是其中五个演唱会的举办城市之一,很幸运。
观众绝大多数都是华人,我碰巧看到了同事坐在我旁边,她碰巧在回家的公交车上碰到了一位先生,我想可能是观众里面唯一的白人(LOL),这位先生是多年前老狼住在这里的房东!
因为最近经常听高晓松的历史节目,老狼也唱过不少他写的歌曲,这更加让我想去听这个演唱会,再回忆一下那个纯真浪漫的年代。
观众的热情十分高昂,伴随着老狼一起唱着,激动无比。。
大家最喜欢听的当然是【同桌的你】,老狼开玩笑地说,如果是为了听【同桌的你】这首歌而来这次演唱会的话,那你们现在可以回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