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554)
2013 (293)
2014 (541)
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很多医疗机构均强制性要求日本灾民提供放射线检查结果“无异常”的证明书,否则不予接待治疗。另外,即便是有些避难所,灾民也要出具放射线检查结果正常的证明文件。日本专家们说:“这是一种非科学的过度反映的歧视行为。”
家住距离福岛核电站20-30公里圈内的福岛县南相马市原町区的一位避难灾民冈村隆之(49岁),3月24日到南相马市内的一家医疗机构去给他的8岁女儿看皮肤病,就遭到了治疗拒绝。理由是没有放射线检查证明书,不能接受治疗。虽说是在市面上仍可买些治疗药品,但他忧虑和气愤地说:“目前只能过着这种令人不安的避难生活。连看病都被拒绝,多么令人震惊啊?”
福岛县从3月13日开始,在县内13个地点进行放射性检查。从17日开始才给灾民发行放射线检查证明书。但是,本来是为了灾民安心的目的开始发行的,现在却变成了接收避难人员的先决条件了。
接收了大约1300名来自南相马市等地灾民的福岛吾妻综合运动公园的避难所,从3月17日起,规定要进入避难所,必须提供盖有已经证明的水印的放射线检查证明书。避难人员一旦临时回家,再次返回避难所时仍需提供新的放射线检查证明书。
该避难所的主管人员解释说:“因为其他的避难者不安的反映非常多,故而作出这样的规定。我们认为,提前消除大家的不安是非常有必要的。”收容灾民较多的其他避难所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
就放射线证明书的使用范围,福岛县政府医疗课的说明是:“县外的接收设施要求我们提供放射线检查证明书。考虑到众多避难者的利益,不得不发行放射线检查证明书。是造成些混乱,证明书的受益者还是很多。目前的情形下,不得不继续发行放射线检查证明书。”
但是,南相马市市中心的相双保健所的所长笹原贤司气愤地说:“到目前为止,已给超过8000灾民做了检查,还没有发现一人需要进行放射线清楚处理。将我们南相马也列为核污染区域对待,令人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