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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信访官员狂言:在中国哪一件事是合理合法的?

(2011-03-01 10:22:21)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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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理由与自己出台的政策相抵触


  信访官员狂言:“在中国有哪一件事情是合理合法的?你活了几十岁连这点都不知道……”

  这是信访处何处长近日解释拖了2年的中国传媒大学招生信访事件时的狂言,电话中他不敢保证学生司作出的复查意见是公正的,申请人向办公厅副主任安玉峰提出让何赔礼道歉。

  事情由来经过:申请人08年10月就向教育部反映、举报中国传媒大学的招生问题,但教育部信访处拖到去年5月才作出信访复查意见,但很快被申请人6月26日递交到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手中的新举报证据推翻,新证据表明:传媒大学违反招生简章,教育部没有调查而作出了错误的结论。袁部长批示让其助理(学生司司长)林蕙青处理此事,直到9月29日无果,申请人来到林助理办公室当面论理,才安排招生处副处长周利明前来打点、玩弄花招让再去找学校,“你肯定对学校意见不服,然后再申请一次复查,我们给你一个意见……”申请人10月初寄出信访复核申请书,但超过规定期限后教育部仍然不能答复。在多次催促下,信访处何处长电话解释不能按期答复的种种无聊原因,引来质疑,他的确也无法解释清楚教育部一而再再而三违反规定把事情拖2年的理由,终于急了“在中国有哪一件事情是合理合法的?你活了几十岁连这点都不知道?……不敢保证学生司作出的意见是公平的……”

  


  
回避实质问题、前后矛盾、出尔反尔


  学校称自己是“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可以划定录取线”是违规操作和谎言。按《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第19条规定:只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但公布的名单中并没有该校。

  不正面回答、不回答关键问题,而且乱答复问题。比如,不敢对举报的“前一名” (已录,是多名火星人知道)成绩的真假作回答;第3次答复与第1次矛盾,“前一名”摇身一变又成了“专业前十”了,奇迹啊?!但家长提供教育部的录音证据已清楚显示:该生为录取的男生21名,并非“专业前十”,否则学校第一次答复怎么能列他为李军“前一名”呢?

  他们辨称将专业成绩“前十”中的2女1男调出计划指标,而作调剂指标录取,这样的操作违反了招生简章录取原则,意味另有3名低分者又违规进入计划指标录取,难怪实招43名,而只公布招40名,其实是一种暗箱操作行为,理由谎言,即便是真也属违规!

  


  
答复弄虚作假


  学校所谓的录取“折合分计算公式”,违反了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规定。杜撰一个“考生分数除以当地重点线再乘以全国平均重点线545分”违规公式的目的,无非就是想人为将两省之间的并列分,放大为0.72/545的所谓“差距”,但违反了教育部的规定,因为没有事先公布。为什么校纪委刘副书记开始不敢把公式告诉家长,而又乱说李军差1分呢?

  


  
杜撰违规公式目的是想否定不同省区间的并列


  学校以违规的“折合分”来确定分数线,实际上提高了灾区考生的上线门槛。让灾区考生当地分、“折合分”要高于“前一名”才能录取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公平,与答复中宣称的对灾区 “照顾”的招生政策是自相矛盾的。政策规定是“达到”,而该校的暗箱操作操作就成了必须“高于”!

  教育部对学校的 “两把尺子”视而不见:校方2008年10月14日更新的《中国传媒大学报考问答》表明,每年(包括2008年)都处理了最后一名的并列上线,根据全国历年录取线分析,肯定是根据最大接近值来处理的,但唯独不处理李军的并列上线问题,还谈何“照顾”?还谈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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