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瑞斯和弗兰克是一对看起来非常和睦的夫妇,结婚六年,有一个四岁的儿子小弗兰克,全家住在芝加哥西郊一个很好的社区,一栋房子两辆车,离各自的父母家也不远。而且,格瑞斯刚又怀了个女儿,不知是随父还是随母,蓝眼睛还是绿眼睛,但金发是跑不了的,肯定是个漂亮的洋娃娃。
一切都是在外人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发生的。
格瑞斯一天给我打电话,说有点事要告诉我。她是我很投缘的好朋友,有了孩子后辞掉工作,改做了时间灵活的房产中介,因为多种原因,我一直犹豫是否该搬到邻镇,以为她发现了合适的房子。然而我听到的是她平静的声音:“我和弗兰克要离婚了… …”
“为什么?”我脱口而出,不久前还去他们装潢一新的房子开爬梯,二人谈笑风生,没察觉有异样啊。
原因是弗兰克失业了。当然失业这事很常见,在美国很多人都经历过,但不是都要离婚的。格瑞斯三言两语,把事情还原给我。
先说说这个弗兰克。他长得特像电影明星,身板很直,眼窝很深,跟人谈话时神情专注,抬手举足都颇有绅士风度。跟典型的美国爹一样,他经常在草地上跟儿子挥舞大棒击打垒球,或抛接橄榄球什么的,冬天铲雪时也常把邻居的道路打扫干净。当然,这都是表面的。
他就职于与父母和兄妹共同拥有的家族企业,一个多年老厂,主要产品为传统的精包装材料,尽管全球都快一体化了,因其历史悠久,工艺独特,仍稳据一方市场。只是近年公司曾起过内讧,主要责任在弗兰克。
他有一个工科学历,在厂里负责产品设计,也兼职公关和销售。但他雄心很大,认为自己怀才不遇,渐渐有了另立门户的想法。这本来也无可厚非,但他采取了一个令人不齿的办法:偷窃企业的资金、产品和客户,以期达到目的。
做生意不是过家家,对这种严重违反企业纪律、破坏企业声誉的行为,全家人大为光火,召开家庭会议对他提出严厉批评。他承认了错误,并保证绝不再犯,毕竟是自家人,他没被依法追究。
格瑞斯不参与他的工作,也不占有任何股份,因情况特殊,被允许列席会议。她也认为弗兰克非常过分,当然站在婆家那一面,但私下里鼓励他不开心可以辞职另辟蹊径,即使万事开头难,她有一份业绩很好的工作,养家糊口不成问题。弗兰克非常感恩,决心继续好好干,尤其得知格瑞斯怀孕后,更加欣喜。
然而弗兰克以为新的家庭成员着想为借口,旧病复发,利用公司的名义独吞资产。这次他做得更加隐秘,但被格瑞斯无意间发现了,不论是从职业还是伦理道德,这都是极端错误的,她苦劝无效,决定报告给公婆。后果可想而知,弗兰克被踢出了公司,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收入来源。弗兰克认为她胳膊肘往外拐,坏他的好事,两人的关系急转直下。
很快地,因为将无法承担贷款,他们被迫出售刚购买不久的新房。弗兰克开始借酒浇愁,格瑞斯既仍然爱他,又对他感到失望,尤其想到年幼的儿子和尚未出生的女儿,那种万分无助和痛苦挣扎,不是没有相似遭遇的人所能想象的。好在除了由于格瑞斯个性自律坚强,还有父母向她伸出了援手。
格瑞斯的父母都是伊利诺伊州的法官,为此把住了多年的房子腾出来,搬到自己位于芝加哥的公寓里。但老太太有个条件,要求弗兰克保证每星期挣到$200,够全家菜钱就行。这种检测他责任感的做法,被弗兰克视为侮辱,他断言拒绝,因此也被拒绝跟随妻儿入住。从冷战到恶言相向,事态迅速朝不可收拾的方向下坠。
在美国对一个大男人来说,挣$200实在易如反掌,小到打点零工大到半职或合同,临时过渡就好,可惜他宁肯借住到朋友家,也不屈从岳母的权威。家人规劝他去见心理医生,他也嗤之以鼻。我有一次遇见他,含蓄地问是否还有余地,他漠然答道他的感受毫不重要。一个认为被全世界所有亲人- 有血缘的和有因缘的- 所辜负的人,显然已经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
随后,他没看刚出生的女儿艾玛一眼,远走美国南方,跟所有人都断绝了联系。那是2007年初夏。
美国的法律把人武装到了何止牙齿,简直是骨髓。它有成熟的家庭法规,严格的离婚程序,以及专业律师,主要针对财产分割和孩子监护等问题进行处置,以确保公平原则和女性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伊州实行有错和无措离婚两种形式,一来法官很少以有错的理由判离,二来格瑞斯也希望和平分手,因此在几种不同的离婚形式中,她倾向“合作式离婚”,各雇律师协调把关。
因其行踪不明,任何与弗兰克的协商都成为不可能,还因其给公司造成损失,虽然没被家人起诉,但股份分红退休账户等被没收或冻结,实际上一文不名。格瑞斯并没多少选择,离婚变成了一场漫长的等待。
刚做好完美退休计划的法官夫妇,为了女儿不得不调整目标。老先生跳槽到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老太太半职帮助格瑞斯照看孩子。后来他们卖掉公寓和房子,买了一栋学区极佳有六间卧室的大宅,与格瑞斯和孩子们共同居住。值得一提的是,格瑞斯还有一个当工程师的妹妹,对父母的安排始终全力支持,竭尽所能提供帮助。
弗兰克的父母也花时间陪伴小弗兰克和艾玛,但除了礼物,并不提供金钱资助,理由是对其它孙子女不公。格瑞斯毫无怨言,对有人能搭把手就感激不尽。
当然,格瑞斯是承担压力最大、身心俱疲的一方,一次聊着聊着突然落泪了:“你说,小弗兰克和艾玛这么聪明可爱,为什么他们的父亲能这样对待他们?我长得漂亮,人缘很好,名校毕业,有工作,悉心照顾孩子,卧室里他也一直满意,他为什么能这样对我呢?我怎么跟孩子们解释呢?”
再坚强的人,也有撑不住的时刻,法官的女儿抛来的问题,我也没有答案,活着有时真比预想的苦。只能说当爸这件事,是个复杂的工程,做生物意义上的易如反掌,而社会意义上的,对某些人难上加难。欧巴马和乔布斯都是被亲爹抛弃的,拥有好爸爸,不是人人都能享受的特权。不过坏的榜样没有也罢,从来不曾拥有,就永远也不会失去嘛。
幸运的是两个孩子都快乐地成长着。正常上学外,小弗兰克喜爱冰球,一直坚持训练,另外小小年纪已弹得一手好吉他。艾玛和弗兰克长得一模一样,十足的小美人坯子,人见人爱,很有艺术天分,分别上戏剧表演和模特培训班,已经出现在几部电视剧和儿童杂志上。连续五年,他们没与父亲有任何接触,即使生日和圣诞节,也没收到过只言片语或任何礼物。终于见到他的时候,却因一个匪夷所思的缘故。
当初格瑞斯自己卖房时,因为省去了中介费,和从熟识的承包商得到装修优惠,最后盈余八万美元。弗兰克听说后,跑回来要求分割这笔钱财。格瑞斯说这是她挣来的,也在为孩子保存着,就算全归她,也不足以抵消他亏欠的抚养费的零头。他居然声称那是他应得的,他有权决定如何支配,如果拿不到就去告她。
老法官被彻底地激怒了。如果说之前他顾及是女儿的私事,不好过多干预,这次弗兰克践踏了他最后的底线,一掷千金雇来律师与之对簿公堂。几番交手,弗兰克的律师辞职了,对他扔心存隐忍的格瑞斯,终于把他抛进了垃圾箱。
就在一切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时,某晚我收到了格瑞斯的一封邮件:“我有个消息要告诉你,听后别为我担心,我被诊断为淋巴癌…. … ”我觉得脑袋被人猛敲一锤,半天回不过神来。手术前我问她:“你示弱还是逞强都没有关系,但能不能说实话,你绝不绝望?失不失望?”她爽快地回答:“当然失望,但没绝望。你想,能在芝加哥大学医学院这种地方,得到最好的医生和治疗,我比地球上大多数病人都走运,听上帝的安排吧。”
她得的是淋巴癌里最轻的一种,术后经过辅助治疗,除了要终生服药,完全康复了。一段时间,她把头发染成各种颜色,来表达内心的喜悦。另一个万幸是,弗兰克家族企业的优质医疗保险,仍依法包含格瑞斯,为她支付了巨额的医疗费。
某日弗兰克突然太阳从西边出来,希望回到孩子们的生活中。他的父母为此重新接纳他进入公司,只是不再赋予管理职责。格瑞斯给了他宽松的探视时间,尽管不能指望他认真遵守。
我有时幻想,假如格瑞斯不去告发弗兰克,他就不会丢掉工作,他们就不会被迫卖房,他就不会离家出走,孩子就不会失去父亲 - 至少暂时不会 - 甚至,格瑞斯就不会得癌。可是,背叛良心、正义和人格,对具有这些品性的人,毫无疑问是另一种伤害。格瑞斯没有为自己的决定后悔过,如果换了我,应该也会这样做,但希望生活不要给我这样的考验。
格瑞斯的近况,有坏消息也有好消息。坏的是,小艾玛患有的先天性类风湿关节炎,随着年龄的增长呈加重趋势,全家人都在她身后与疾病交战。好的是,格瑞斯有了情投意合的男朋友,一个大她几岁的男人,重拾快乐和幸福。他的孩子已上大学,他下班就跑来陪小弗兰克打球,带艾玛看病,去参加学校的活动等,孩子们渴盼已久的父亲角色终于出现了。
这是个充满着相濡以沫的温馨和利令智昏的冷酷、人性的美好和卑劣同时并存的旅程。祝福格瑞斯和她的孩子们。
2015年10月1日
非常佩服格瑞斯去告发弗兰克的举动。非常不容易的一步,但是她做到了。她一定与弗兰克讨论过,劝过,但是不见效。弗兰克的劣行迟早会被他的家人们所发现,发现的越晚,对他自己,对他的家族危害越大。要为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退一步讲,就是他的劣行最后得逞,那么他的家族会遭受巨大的打击。那时尽管格瑞斯和弗兰克腰缠万贯,他们的生活会过得舒坦吗? 他们晚上睡覚踏实吗?所以Grace不仅人长得漂亮(版主描述的),她的心灵也是正直的,她的智商也很高。tsks 的路子不可取,那时害人害己的。
被自己的亲人背叛是最绝望的了。她可以指责她丈夫的错误,但是不该把他推出去。
格瑞斯的确不幸遇人不淑,我想她也许也经过激烈思想挣扎,最终做出对得起自己良心的决定,对得起自己的integrity(完整的而非分割的人格)。佛兰克,怎么能下得了手呢?侵占自己亲人/家人的利益?为了自己的面子?私利?最后对孩子不管不顾?这个家族的故事充满相濡以沫的温馨,也充满人性的冲突。可以成为一个好的电影脚本。
支持格瑞斯。这时她最好的选择,虽然不容易。鄙视弗兰克。
道理上讲得通,但实际上不可行,因为怎么解释离婚的原因呢?
网上的事情,就是你来我往的,道理也越辩越明白。
我花了这么多时间,做你的粉丝,回复你。
但是你删我的回帖,你觉得这样做对吗?。
做人,可千万不能像grace呀。。
祝周末愉快!
好典型的例子。谢谢楼主分享。
我觉得美国就是因为有了很多象GRACE和她父母这样的人,才成就了美国的今天。虽然会有牺牲和痛苦,但是只要坚持,终归是有回报的。海智子真的是好典型的中国人的思维,为了小利和一己私利枉故原则和正义。个人来讲,可能会有暂时金钱上的得利。整体来讲,对整个社会各个层面的伤害其实是巨大的。
Love your comment!
我觉得美国就是因为有了很多象GRACE和她父母这样的人,才成就了美国的今天。虽然会有牺牲和痛苦,但是只要坚持,终归是有回报的。海智子真的是好典型的中国人的思维,为了小利和一己私利枉故原则和正义。个人来讲,可能会有暂时金钱上的得利。整体来讲,对整个社会各个层面的伤害其实是巨大的。
Grace做朋友,邻居,同事,都很好,但选配偶,犯了名校美女(事业成功男也有这个问题)的一个常见通病,就是靠我就行,男人自己自己过得开心就行。 男人当然支持这种只要你高兴,你想创业就创业,家里都有我的田螺姑娘模式。 成功了?那就是李安,失败了?这种例子很多。
没孩子还好。如果她俩没孩子,Grace估计也只是拍拍手,卖卖房的简单办法。 有了娃,就算老婆啥也不指望老公,也希望老公能给孩子做个好的role model. 这个Frank做不到。 而Grace未必意识到自己当年择偶时对老公没要求,但对孩子的爸其实是有要求的矛盾之处。
” 从这件事情上看。。。
frank非常爱这个家,爱grace。。。
frank可以为了家,为了grace,可以干任何事情。。。
如果,grace有一天有生命危险,frank是可以帮她挡”刀子“的。。 ”
我不觉得Frank是个勇士。 相反,我觉得他要是有任何危险,他是希望Grace为他挡刀子的那个。 婚姻不说。
说他的事业吧,为啥偷自己企业,撕破脸了一走了之,混不下去还厚着脸回来。 那是他觉得家族产业应该给他机会。 他对岳父母的offer, 如果是他觉得伤自尊,开始就不会要这种机会。 后来不满200块收入,一走了之,很明显不领情。 他想要更多的支持。
回复 海智子,
一个人所做的选择,是在当时的情况下,本着自己的价值观,做出自己认为最好的选择。 而这个最好的选择,会由于命运的阴差阳错,走入选择人不愿意,甚至看不到的结局。 这个Grace做的,就算是这样的。
一个人走入歧途,不是做了一个糟糕的选择,而是很多个。 Frank就是这样。
从起初的偷盗,到再偷,到玩失踪,不给抚养费,到为了8万和前妻对口公薄。 他的每一个选择,都建立在尽可能给别人最大的伤害的原则。 就算Grace拎得清,不去检举揭发,接着和Frank混下去,甚至装聋作哑,不同流合污也不影响相互关系,Frank迟早对其他人产生过度伤害,而把自己家人拉入泥坑。 好处?在东窗事发之前,他们的孩子能享受到一段时间的父爱。
再回海智子:我不认为Frank当时的动机是为了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看他后来的表现,他既试图让前妻和孩子们过上坏日子(你可以说这是前妻最有所得),他也没让自己的父母过上好日子(你也可以说他父母也伤害了他)。最重要的是,他没有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顺着你的说法,Frank是个一心为了小家伤害别人的好男人,缺得不到Grace的理解。那在他们分手后,Frank没有负担,有技术和时间,几年过去了,应该有另外一名女性和他分享Frank积极进取得到的好日子。但,Frank没有。 说明什么?其实是他自己没有过好日子的能力。
再回到Grace的悲剧上。 她的悲剧一个是婚姻的悲剧, 一个是自己健康的悲剧。 人不是上帝,她拯救不了堕落的灵魂,无论她是划清界线,循循善诱(似乎她尝试的不多,但我不觉得能改变Grace的命运),还是同流合污(这会改变她命运走向更大的泥坑!)。 换句话说,在意识到Frank人品中的问题后,Grace就注定了婚姻悲剧了。
健康悲剧,她还算不上。只是生活中的一个低谷。
有啥警世意义?只能说人在低谷时,也得小心自己的健康。
zhige,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有感情因素嘛,总希望不是这样...
香蕉苹果:-),俗一把,引用一句老歌词,多么痛的领悟!
HBW:真的没想到这点,有可能啊,他不是初犯,一直有很多机会改正,有些事是预测不到的。
Laka: 是这样的,没错。
goingplace: 一定会的,太过分了。
颐和园:颐姐再谢光顾,同感。
青禾:不好意思,欠你一顿眼泪,赶明儿我去你哪,催泪弹也不少。
菲儿天地: 嗯,谢谢,常在你家后院潜着...
Twinlight: 他理解问题的方式不一样,想走捷径,眼高手低,不知是不是社会认知有问题。
linna118: 是的,完全同意。
忠诚!!!!!!!!!!
frank非常爱这个家,爱grace。。。
frank可以为了家,为了grace,可以干任何事情。。。
如果,grace有一天有生命危险,frank是可以帮她挡”刀子“的。。
但是frank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他以为grace对他也是一样的,可是grace不是。。。
在家庭里,大义灭亲的人,是非常可怕的。。(因为自私)
不知道有没有理解我说的这句话。。
因为,房子是事发前,grace和frank一起买的。。
而且,frank为了家庭贪污公司的事情,也和房子的压力有关的。。
既然这个grace 分不清楚“里”与”外“ 的 傻瓜女人。。,
既然grace把自己的丈夫当外人,和”全世界“站在一起。出卖frank。
那么,为何frank为何还要把grace当自己人呢?。。
该拿的,当然要拿!!, 不拿白不拿!!!
在她需要的时候,再看看她大义灭亲,无情的出卖自己的丈夫后,frank的家人是如何对她的。。
“弗兰克的父母也站在她一边,花时间陪伴小弗兰克和艾玛,但不提供金钱资助,理由是对其它孙子女不公,格瑞斯毫无怨言,对有人能搭把手就感激不尽。”
frank的父母,并没有领grace的情。。没有把她当自己人看。。只是公式化的做了最小的事情。
而这个里外都分不清楚的糊涂的grace,居然还“毫无怨言”,而且还“感激不尽”。
她居然不知道,“搭把手”是community邻居的level。。
而她是谁,她是孩子的妈妈!,孩子是他们的孙子。。,
在这个艰难的时候,外公外婆财大气粗,只能“搭把手”?。。。。。
从这点上看,frank的父母,根本是要和这个“里外不分”的女人划清界限。。
因为这样的人,人格已经出问题了,如果把她划进自己的圈子,非常有可能有一天,
grace也会因为同样的“大义灭亲”原因,把frank一家搞完蛋。。
永远不要和那些“大义灭亲”的女人结婚。。
如果是在大陆,你为了小家 贪了公司里的钱,这些女人会出卖你的。。
不要和这种里外不分的,立场不清的人在一起。。很危险。。
看看frank家人对grace的做法,就知道了。。
You are right.
也就是说,你是站在哪个立场来看事情的。。
如果站在frank的位置上讲,grace作为一个妻子很不地道,吃里爬外。。一点也不过分。。
frank即时是在贪污,那么frank贪污是为啥?。。。他这么做的动机在哪里?
当是他们买了新屋,还计划有孩子,这些都是frank感觉最重要的。。所以他做了。
他做的方式是错的,但是他的动机是为了grace和他们的小家。。
他爱这个小家胜过世界上的任何东西。。。
他愿意自己冒风险。。得罪自己的家人违反法律,但是可以让grace过上好日子。
那么作为一个利益受益者,grace,为了所谓的正义,
把一个为了她可以去犯法甚至得罪自己家人的爱她的丈夫。。给无情的。。出卖了。。
grace这种女人是最不可靠的。。。“政治”立场不稳。。
如果在文革中,grace就是那个“随大流”。出卖自己丈夫的“大义灭亲的模范”。
就是彭老总的翻版。。。
象grace这样“里外不分”的女人,是靠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