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从中国返回美国后不久,我和几家朋友一起乘坐了一趟阿拉斯加观光游轮。同行的还有从普林斯顿飞去温哥华一起登船的燕蔷全家。这也是几年来我们首次相聚,大人孩子都很开心。
陈歌穿着一件耀眼的红色夹克衫,身上照例挂着一架相机,对着沿岸的山山水水咔嚓个不停。我的印象中他更擅长人像,便随口问道你开始热爱大自然了呀。他眨了眨眼睛,想了想,比较诚恳地说:“哎,主要是现在也没有美女可供我拍了… … ”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他没注意我和燕蔷的脸色已经开始变化,继续说着:“当然,如果你们非常想要,我还可以给你们照。自己选,是上阳台、甲板、还是餐厅、画廊?要我说,还得等靠岸景点多,关键别忘了穿得鲜艳一点,拍出来才好看的… …”
燕蔷建议:“应该给他掀进海里喂鲸鱼”,说到了我的心坎里。
谈及照相,尤其是由陈歌操机,提醒了我前不久在母亲处发现的那两张照片,禁不住感慨万千。即唏嘘当年的美好时光,也为后来的变故心存痛惜。加上面前相同的摄影师,迥异的服务态度,让人更加不得不鼓起勇气直面人生之“惨淡”。
无独有偶,燕蔷叹息道她恰巧也刚感怀一番,起因是安排度假行程。细数着日历上的每一天,她突然意识到马上就是打赢那场离奇官司的15周年纪念日了。来美国已经如此之久,而那些情景就像昨天刚发生的,岁月如梭啊。
提到官司,陈歌眼睛发亮,笑了起来,又抛出他的经典问题:“你们说张曼为什么没有成功啊?怎么会有那么多难以解释的巧合呢?这么多年了我还是死活都想不明白呀! 只能说张曼的运气实在太糟糕了!”
陈歌说得不错,这也是我始终倍感无语的地方。尽管常言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我曾认为那不过是句哄人的口号,或善良人们的美好愿望。然而本案的结局,分明就是对这句谚语的完美演绎,除了神助,还能有什么其他解释呢。
其实因为一直忙于学业、工作,加之时过境迁,我们并没有就当年的诉讼过多交流过。此刻在深蓝的大海上,在轻歌曼舞、美酒佳肴间,回忆起那段疯狂的经历,我们惊讶地发现由于分隔两地,当时很多情节双方并不相互了解,好像这次终于拼成一个完整的图版。
我再次追问燕蔷平时和张曼的关系好不好,有过矛盾吗,她的回答依然如故:非常之好,从没矛盾。而且就在拒信的前一天,她还传呼张曼跟她和陈歌一起再去看免费美国大片,邀请他们的正是我当时在海淀某文化部门任职的青梅竹马。但张曼一反常态地即未现身,也未回电。
事后有证据表明,张曼当天去了北大计算中心,以查询费用为名,咨询从该账号发出邮件能否被追踪。她得到的是一个“不能”的答复。
所以张曼如果除了自己,还要怪罪别人的话,首先应该怨北大计算中心。不知当时接待她的工作人员,是业务不精、疏忽大意、还是不负责任。总之如果她被告知真相的话,可能就不会发出,或至少不会从北大的电脑发出那封拒信。
其次她应该怨我。美国城镇乡村成千上万,我哪都没去,偏偏就搬到Ann Arbor。并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气概,把她精心策划的伎俩彻底摧毁。找出燕蔷被拒的因由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差一点就可能完全是另外一种样子。她若得知其中奥秘,不知会作何感想。
第三她应该怨刘丰华。后者不早不晚,偏偏那刻发去e-mail,“害”她回复时漏了马脚。而且为了节省存储空间,丰华从来都有随时清理邮箱的习惯。但那封本该被删除的邮件,却鬼使神差般留了下来,最后落到了法官的手里。假如没有这条藤,摸到她那只瓜的难度不知要陡增多少。
第四她应该怨陈歌。他本来在喜爱的新闻界工作,根本没想出国。燕蔷走不了正好成全他,宛如天助。可他却不屈不挠,掺和到底,宁可抛下相机跟到美国端盘子。要不是他骑士般鼎力相助,燕蔷岂是她的对手。
张曼应该记恨的人还应该包括老李、晓卉、老朱、小克、小孙等无数知名和不知名的、对此案无私伸出援助之手的人们。要不是他们从中作梗,她会在假模假式地安慰燕蔷一番、甚至掬几滴鳄鱼的眼泪之后,堂而皇之地飞至美国,留下燕蔷在中国惶惶不可终日。
张曼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偏偏应验了那句“人在做天在看”的谶语。所以人应该不是怕被发现而不去做什么,而是知道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什么不该做。她其实应该感到庆幸,因为她认识的片面和极端及早被瓦解,比起到了人才济济的美国也许要付出的代价,毕竟要合算得多。
由于网络的发达,我们很容易找到很多相关报道。更因为是国内第一起利用高科技通讯手段侵权,此案作为经典案例一直被反复引用。我郁闷地发现,自己上蹿下跳,忙得不亦乐乎,仅被轻描淡写地称为“在美国的朋友”一笔带过。而比照燕蔷,又是报道,又是评论,又是图片,好不热闹。
当无名英雄,心理平衡能力要好,我却涌起些撑不住的感觉。燕蔷笑道:“埋没了这么多年,你也该发发光、闪闪亮了。赶紧报料吧,保证别人以为你是瞎编的。没关系,有俺支持你… …”
故此我跳出幕后,于是有了上面这篇冗长的文字。在薛燕蔷赴美十五周年之际,谨以此文纪念生命中经历过的那些真实岁月。
(未完待续)
再一次向花老虎敬礼。
网络中一粒微尘,为这段友谊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