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钱后我就多次找邹立威要我承包的厂子,他就是找各种理由不交。
2007.9.6,我们把各项资金都打到了邹立威的新世纪账户后,我找邹立威要求交出我们承包的门窗厂,并要求新世纪公司交出万达明珠门窗工程,同时要求各项资金监管。邹立威不予理睬。
2007. 9.10至10.10邹立威在没有交出我们承包的门窗厂期间,他继续组织干活(有他干活的证据和签字的文件及照片)。因为这个工程有我个人的24万元垫付款(2008大民三终字第970号判决书)所以我要求资金监管,邹立威便让我在进料期间的几张进料单上签了字。
2007.10.15—25日我感觉到事态的疑点很多,先后找了多名律师咨询该如何要回门窗厂的经营权。邹立威开始对我去我们承包的厂子上设阻,不许我进厂。(有录音)
2007.10.25我与委托律师张克贵去新世纪找邹立威谈我们承包门窗厂的事情。我当时提出两点要求:
1.要求交出我们承包的门窗厂。
2.要求就退回交给邹立威的承包金及垫款资金。
结果我与张克贵律师被邹立威夫妇及雇员许波打伤。(有被打照片及录音及110报案资料)
邹立威很强硬,张口就骂抬手就打,谈判失败。
张律师被打后起诉到甘井子法院,在邹立威的关系干预下结果败诉。上诉到中院,依然败诉。(张克贵说:在大连和邹立威打官事你根本打不过他!)事实也证明如此!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