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文革须重新定义,文革须彻底否定
该文是这样引述文革定义的:“文革十年被定性为‘ 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这个定义完全是为祸国殃民的暴君毛泽东开脱,把责任完全推给林彪和江青所谓的两个反革命集团,这显然不符合历史客观实际。说穿了就是掩盖党魁的滔天大罪,来保党和党国。
进入互联网时代的国人,早已心知肚明:文革是由最大的反党分子——毛泽东和他的主要打手林彪和江青等形成的反革命集团发动起来——造历史的反、造现实的反、造未来的反的一场天下大乱,将国家机器变成了绞肉机,令亿万人民遭殃,从而葬送了党脉、人脉和国脉达十年之久,是五千年来的最大人祸。
莫须将文革看作毛党统治时代的意外现象,文革绝不是什么孤立的群众运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它是在继建国之前就已经开始的土改运动(东北从1946年下半年开始)延续到建国(确切从地说是篡改国号)后,对外听命于与美国争霸的前苏联斯大林而帮助北朝鲜发动攻打韩国的侵略战争而夺走近百万中华儿女生命之后,对内又搞三反五反、制造胡风反革命集团、制造右派和右倾机会主义集团、制造大灾大难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四清等五六十次大大小小的窝里斗的整人运动之后,而以“反修防修”掩盖“皇位”不可旁落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发起的最后一场浩劫全民的运动。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反人类罪。灭绝人类罪的铁证。
由此可见,先前官方对文革所做的否定决议显然是不彻底的。其不彻底就在于用“错误”两个字开脱了发动文革的罪魁祸首。难道那仅仅是个“错误"吗?尽管,人人都可能犯错误,但人人都能犯让天下大乱的错误吗?所以,文革是毛党需要承担的一项大罪,而毛泽东所犯的是重罪。同时,还必须指出:仅仅否定文革还是不够的,应该否定毛党整死几千万、饿死几千万人的所有群众运动。
随着毛的离去和粉碎“四人帮”,文革才结束。客观地说,毛的离去,他所领导的党也随他而去了。因为后毛泽东时代的共产党所作所为,绝非毛党所要的共产党。
(精神绿洲2013年9月11日初稿,2016年4月6日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