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林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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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边写,平生就爱写作(为老公写的一篇跋)

(2013-11-18 13:09:07) 下一个
老公把将要出版的新书目录初稿发来,我的名字被赫然列在“序”的作者里。我惊慌了,我的“码字”水平怎能为一本三十多万字的作品集写“序”呢?顶多写篇小文,塞在某个章节作个插曲。我写东西天马行空,即兴随意,理论性不够,绝不敢当。后来他说,别有压力了,你可以的,或者写个“跋”吧。

我查了查,什么叫“跋”。“百度百科”曰:附在正文之后,即后序。绕来绕去,原来还是序文,只是放到书的后面,不那么引人注意了。如此,我就不好推脱了,再不写有点不够哥们义气了,人家可是帮我写序,编书,足足忙了三个月的(见我的《微风细雨话天涯》一书后记),礼尚往来也得把这个“人情债”还了吧?

老公这几年见缝插针,利用闲暇时间整理自己的学术论文、博客文字,还把一些泛黄难以辨认的旧稿拿出来,修修改改,找人打字,请援藏期间的同事、好友帮他编校。而我,每逢周末,必带着母亲去朋友家打麻将,顺便自己也摸上几圈。朋友问,老公怎不来玩?我说在家呢。在家干嘛?改改写写,挂挂网,看看图,自个儿玩着自得其乐呢。

鲁迅说自己用别人喝咖啡的时间来写作。老公说,搓吧搓吧,你们搓你们的麻将,我耕我的半亩园。有时我怕他一个人在家寂寞,便问他要不要跟我们出去,聊聊天、散散心?他也会跟着去,谈天说地,从时政到八卦,天南海北乱侃一气。嗓门高亢,嘎嘎大笑。酒足饭饱之余,在哗啦哗啦的麻将声中,找个沙发侧身一躺就能睡一觉。有时拿出文稿,在上面校对、修改。面对文字,是他最安静、最专注的时候。一支笔,一张纸,一点光线,就能把诺大一个活脱脱的“狂生”镇住。

十多年前,朋友把我们拉到高尔夫用品店,在对高球没有任何概念的情况下,让我们各买了一套球具。这两套球具至今躺在我家书房里,没人把玩。后来我有很多次机会和场合,想让老公把高尔夫球学会。我说女生怕晒,不去打,对男生来说这是最健康、最能显示男士风度的了。走在阳光下,闻着青草的气息,那白杆配绿地的潇洒,多让人迷醉啊。可是,这种让无数男士着迷的运动,对他不起任何化学方应。

我的无数次苦口婆心都白搭,有时无奈,有时生气。突然间我开窍了:也好,天底下没有比写作这个爱好更省钱的了。拿笔杆子的,不就是一支笔,一台电脑嘛。人家打球每天都在消费,教练费,场地费,会员费,都是钱,还要把全世界的绿地打个遍。喜欢摄影的要买镜头,换设备,不断更新技术,特别花钱。画画的到处写生,油画材料都很贵。

这么一想,我忍不住窃喜。写吧写吧,继续努力!既能著作等身,名留青史,又能节能环保,洁身自好。女儿反对高尔夫,说高尔夫不是一项好的运动,破坏树木还把地价炒高。你爸不去破坏树林,最多糟蹋一些纸张。所谓的“作家”、“作家”,也就是天天“坐”在“家”里的那个人。要是这个老公迷上玩古董车或者帆船之类的,我们家肯定要破产了。

老公让我帮他取个英文书名,说中文书名有了,“横看成岭侧成峰”。我希望他换个简单明白点的,我都看不懂,别人怎么办。他说,你不懂自然有人懂。对这怪怪的书名很固执。你说人家大文豪取的书名如《城堡》、《金色笔记》、《老人与海》、《百年孤独》,多简单明了,还得诺贝尔奖。你这七个字儿的书名,别人记不住啊。

我把这个想法呈给我的研究生导师王教授,老公说王老师可是中西合璧,他一定明白,自己还加了“注”:“横看成岭侧成峰:多角度,多视点,多题材看世界,写世界,得出不同结论和相异观点的意思。”几天后,王老师把这七个字的出处和英文翻译发来了:

           “我在美国出版的宋诗词英译Song Dynasty Poems (1985) 中译了这首苏轼的《题西林壁》。译文共十二行,译这一句用掉了四行:behold this world horizontally / and it appears all ranges / or stare at it vertically / and peaks scrape the clouds 引用这一句诗为题,读者必定由此一句诗联想起整首诗,而这首诗的归结是:主体无法认识客体,因为身处其中。不过根据俭美的提示,此题是要表示作家的主体,多方位、多视角、多层面、多载体地认识这个世界,从而使写作色彩纷呈,不拘一格。”
 
王老师的这封来信不是给他的怪书名背书了吗?难怪他那么执着,不说我孤陋寡闻、学识浅薄就算客气了。于是我不再对这个书名发表意见。英文书名被搁置了好久,一直到出版公司要申报国际统一书号了,我才认真琢磨,觉得不能直译这句诗,还是从老公爱好写作到了偏执的特性来翻译较妥。我在一张白纸上写了一堆英文书名,征求了身边讲英语的年轻人的意见,最后确定“Walking & Writing: A Collection of Stories & Essays”为英文书名。“边走边写”代表他的爱好、执着,也代表他人生的阅历,一路走来,从来没有停止过写作,副标题直表该书囊括的各类文体和作品的多样性。

老公从小与祖母生活,父母在外地工作,他给爸妈写信,儿时的家书被他父亲收在传记中;高中毕业插队期间的日记被他改编成小说、散文、报告文学等发表在杂志上;后来他远赴西藏教书,我在哈尔滨读研,我们天各一方的两地书就是他写《布达拉宫的金顶》一书的素材;来美国以后,置身于英语世界,他身上唯一擅长的汉语写作顿时失去优势,去打餐馆都被认为不合格。与外界格格不入,内心无比失落,但又不能颓废,各种感受和冲击刻骨铭心。此情此景,还是写作支撑了他。他在《美洲文汇周刊》连载三年的“我和女儿在美国”系列纪实文章打动了很多感同身受的新移民,读者的认可和反馈鼓励了他的写作信念。

洛杉矶华语媒体的繁荣和发达为老公在美国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最佳的转机。中文日报好多家,免费周报满天飞。他跑商家拉广告,做采访写报道,既可赚钱养家又能磨练他的文笔。最令他激动的是,他的文字几乎不被删减和编辑,马上见报。看着自己的手书变成白纸黑字的铅字,他会捧着报纸一字一句再读一番自己的文字。捧着油墨清香发痴沉醉的兴奋劲儿是别人很难体会的。《美国加州华裔名人列传》(后又在此基础上整理成《美梦成真》再版)一书在一百多位洛杉矶华商和朋友的赞助下出版了,那是1996年,是他来美打拼的第四年,这是他在美国出版的第一本书!中文写作不光是他的爱好和特长,还能帮他在美国安身立命!

老公膜拜文字,坚持写作,梦想着这辈子能够著作等身。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这个愿望在一个汉语不是母语的英语国家里几乎要实现了。后来陆续出版的几本书被中国几家权威出版社看中,出版发行。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他这个不谙英语,只会用中文写作的人,却表达出一种雾里看花的“距离美感”。洛杉矶郡的公立图书馆收藏了他的几本书,美国国家图书馆的目录里也有了他的书目。

听别人讲自己精彩的生活经历,老公都说:“记下来,写出来。”他鼓励每个人写文章,然后出书,他以为每个人都如他那样喜欢写作,擅长写作。写作是要经过长期的日积月累,或天赐异秉,或专门训练,才可以下笔如有神助。对很多人来说,说话容易落笔难。你“会打字”与“你会写作”之间还是有天壤之别的。不写文章很难辨别文字功夫的深浅和驾驭语言能力的高低。

从这本集子里可以看出,他从创作型的小说、报告文学、散文、杂文、游记、诗歌,到理论型的学术论文、文艺评论、影评、画评等,各种文体都能驾轻就熟,游刃有余。近几年又因工作关系,老公转向应用型的科普文章、广告文案、网路博文,等等,从题材和体裁方面都呈现出丰富多样、精彩纷呈的喜人景象。

写作之于老公就如他的“Life”。“Life” 这个英文单词如果翻译成汉语,须有三个意思才能准确表达:就是“生活”(Live with)、“终身”(Lifelong) 和“生命”(Life)。如果把写作从俭美身上切割开,他会说自己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会。他不修边幅,不懂时尚,他不会厨艺,不好运动。正如法国作家、哲学家、存在主义鼻祖萨特在《文字生涯》一书中所说,“我一直写作。我不干这个干什么?”

我开玩笑说,你不是在北京、上海、西安的图书大厦搞过签名售书吗?在那浩渺的书海里,多你一本,少你一本根本没人在乎!世人的不屑影响不了他对写作的偏爱与坚持。老公曾因生病,撂下笔杆数年。不写作、不看书的那些日子里,他茫然虚空。“活着有什么意义”的问题困扰着他,对自我生命的价值和生存意义的怀疑咬噬着他。从生死边缘挺过来的他,重新开始写东西,每天能在网上修修改改,字斟句酌,无比充实和幸福。他又开始周游世界,走到哪儿写到哪儿。旅游车的巴士上,他用手机“备忘录”记下点点滴滴,回家后写出长篇游记。有人跟着他的游记飞坎昆,游阿拉斯加,走西欧看名画。“边走边写”(Walking & Writing) 就是他的Life!

“文化救不了世,也救不了人,它维护不了正义。但文化是人类的产物,作者把自己摆进去,从中认识自己,只有这面批判的镜子让他看到自己的形象”,萨特如是说。“文学之伟大,在于同这个世界分享一个作家之所知、所思以及他的悲哀和喜悦”,理论家何新将文学归在美学研究的范畴内,并指出,文学艺术不是线条的美,不是色彩的美,不是空间结构的美,而是通过语辞的对称错落、韵律的和谐、思想表达的巧妙结构而实现的形式美。这就解释了人类文明即使有了音乐、舞蹈、雕塑、建筑等艺术形式,仍有文字艺术形式的存在的意义,老公对白纸黑字的文字艺术这么着魔也就不足为怪了。
 
2013年4月18日写于美国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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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林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谢谢晓青!
晓青 回复 悄悄话 写得真好,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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