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恨专利

交流专利研究感想: gu.rhonda@yahoo.com
个人资料
文章分类
正文

如何应对专利“恐怖”主义(4): 要公了,上哪里?(中美)

(2010-10-29 10:58:29) 下一个
专利侵权纠纷如果不想私了,要去公了的话,中美两国都可以上法院。中国比美国多了一个地方去公了,就是所谓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它们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例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处理和调解北京市范围内的专利纠纷。虽然这些部门“处理和调解” 起来简单利索又便宜,但它们能够管的范围一不如法院宽,二不如法院那么有效力上的最终权威。上哪儿公了,你需要视你的情况比较和选择。有一个常见误解。在中美两国,你其实都不能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直接公了。圄于法定职权范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管 granting and issuing of patents and the registration of trademarks; 以及 disseminating to the public information with respect to patents and trademarks.

有问题但不想公开交流,请使用gu.rhonda@yahoo.com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