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年在国内混的时候, 在一家外企,公司里面有很多老外,老外吗,下了班,在中国,除了酒吧也就没有什么地方去了, 我们当地有一家非常有名的酒吧,基本上全城的老外都到哪里玩,因为我是负责安排这些老外活动的,所以也常常去。这家酒吧有一风尘女子,当时只有20左右岁吧,长相我就不评价了,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特像超模吕燕,所以我们暂且给这个女孩子取名为吕燕吧,这吕燕在欧洲红,可是在中国不行啊,所以她属于总是最后一个找到客人的, 不过就这样,也跟我们公司的几个老外都有交过锋。。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我们公司新派来一位老外帅哥,对此酒吧早有耳闻,下了飞机,就连夜就奔到酒吧, 去晚了,所有的小姐们都有了接待任务,只剩下吕燕还在一个人坐在吧台翘首企盼,这个老外一推开门,就见到吕燕,眼睛为之一亮,神仙妹妹呀,当即过去搭讪,两个人一见钟情,当晚吕燕就住到了老外的五星级饭店。
一来二去,老外对吕燕产生了深厚感情,可是一转眼, 一个月到了, 老外要回美国了,于是一天下班请我帮忙做翻译,他说他知道吕燕是做什么的,可是他不在乎她的过去, 他非常喜欢她,觉得她人美,有职业道德, 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在她到她酒店同居的日子, 她从来没有动过他的私人物品,他觉得她有品质。他希望她能金盆洗手,改头换面,重新做人,让我劝劝这个女孩子不要在从事这个工作,他出钱让她去学英文。 吕燕说了, 姐,谢谢你, 也谢谢他,我小学都没毕业, 中文我都说不好, 我还学什么英文呢, 从事我们这行的, 语言是苍白无力的,只有行动才行, 何况他不过是匆匆过客,他明天走了,我这个英文跟说去说啊。 我这个工作一停下来影响客源呢。老外听了, 都快急哭了,说, 给我点时间, 我会回来的,请你一定去学习,还请我帮忙找学校。后来这个女孩子终于答应他不再重操旧业,老外留下了一万美金让她学习,然后租一个好一点的公寓,又让我帮忙给她注册个email,便于联系, 可是好像这个女孩子觉得这个老外再也不回回来了, 压根就没去上学,老外一走, 人家又回到自己原来的工作岗位。
因为爱,所以爱,老外回美国三个月,又强烈要求到中国工作,这次申请了6个月的工作,到了中国第一件事就是寻找吕燕,当然到了酒吧,一把把吕燕抱住痛哭,说, 我再也不离开你了 。于是吕燕就变成了上流美,珠光宝气, 跟着他参加大小活动。老外回美国之前,帮她申请了B1/B2 签证。
到了美国,吕燕就得了什么疾病,花了1万多美子,老外一点都没有犹豫,病愈后,老外跪下求婚,吕燕欣然应允,老外在她驾照拿到的第二天,就送了一台红色宝马跑车,这吕燕开上车后,别提多拉风了, 因为他们住在美国中部的一个小城,总共人口不过几千人,所以很快这个中国女子就成了当地的名人,美呀,想不到自己竟然成了明星。于是招蜂引蝶的本领又来了,小城的上的稍微看上点眼的,都被她袭击了,全城的人都知道她这样,只有她老公不知道,终于有一天被她老公捉奸在床,老公的世界彻底毁了, 愤怒的打她, 她也不是一班的战士,(二班的)拿起菜刀就看下去,幸亏她老公躲闪及时,只看到了胳膊,老公打911, 警察把她带走了, 然后他老公就跟她离婚了,就再也不肯见她了, 她的其它情人把她从狱中接出来。
再后来,5年以后,我听同城的其它中国朋友讲,她现在发达了, 找了两个美国男朋友,一人在城东,一人在城西给她各买一间中国饭店,还有两个中国男朋友, 一个在城东饭店做大厨,一个在城西饭店做大厨;在当地还成了一介名流。
最后总结一句:在中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在美国只要5年就能从河东到河西。
吕燕高兴啊,想不到自己这么受欢迎,
Ding!!!
哈哈,精辟!
天生潘金莲啊,这一般人想学也学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