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记者闾丘露薇评郭德纲“事件”
(2010-08-13 12:52:49)
下一个
郭德纲弟子打记者,作为一个记者,从新闻的角度,觉得只算得上是放在娱乐版的八卦。如果被打记者很不忿气,很简单,去法院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但动用自己媒体先在舆论上为自己找个造势,在我看来,有违媒体伦理。
就算郭德纲说了让大家觉得很嚣张的话,毫不觉得打人有错,问题在于,这样说毕竟没有犯法,但是可以批评他,不喜欢他。而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自然要为此付出代价,除非喜欢他的人,都属于死心塌地,毫无是非观念,不然的话,他一定会因此失去一部分支持者。最终,票房还有舆论口碑可以见真章。如果观众流失口碑打折,自然也会减少广告商的青睐,最后损失的自然是郭德纲的口袋。
作为被打记者的雇主的电视台,忍不下这口气,于是要教训一下对方,封杀对方,原本在我看来,也还只是娱乐版的新闻。双方之间只不过是商业关系,电视台看中对方的名气,可以帮助提升收视率,多拿广告收入,对方也乐得多一个平台,还有钱收。所以电视台根本不需要去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反对三俗,直接告诉对方,就是不爽你就可以了。公众人物和媒体交恶,甚至遭到媒体集体杯葛,这样的例子海外很多,但是这些例子所涉及的媒体都是商业媒体,中国媒体因为官媒的身份,在对待个人而不是公权力的时候,只能尽量小心的使用自己的话语权,用力过重,有再充分的理由,也可能导致对个体的侵害,因为这些个体,是找不到足够的篇幅和渠道来为自己辩护和解释的,就算再有钱有名,还是弱者。媒体用得太多,反而会引发反感,因为大家会觉得,媒体是柿子专捡软的捏,并不会为媒体的公信力加分。
也因为这样,当事件变成北京媒体全面封杀,郭德刚的书和音像产品在北京书店全面下架,德云社暂停北京的两个小剧场的演出,就不可能仅仅是娱乐新闻了,因为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有**部门指令的介入,因为没有人会相信,其他的北京媒体还有书店,是出于打抱不平,主动的站在电视台的一边,一起教训一下郭德纲。于是事情的性质就不同了,变成了一个强大的体制在教训一个个体,虽然这个个体看上去很牛,但是在权力面前仍然不堪一击,因为权力可以让这个个体从公众的眼前突然消失,连发声的渠道都没有。这对于当事人当然是很不公平的,因为原本完全可以单纯的透过市场,透过法律,甚至舆论,来了结这场纠纷的。
很详细地看了有关的新闻报道,到目前为止,郭德纲在北京以外的电视节目,巡演看上去都很正常,平面媒体也好,网络上也好,关于这次事件的评论文章依然可以找到,也就是说,所谓的封杀,至少还是局部的。用所谓两个字,这是因为,会和很多被外界称为“被封杀”的人一样,没有人说得清楚,封杀令到底是谁下的。
传出德云社被吊销执照,被查帐的消息,这又奇怪了,如果传言是真的,为何现在查?难道说,如果没有打人事件的话,就算有问题,也不是问题,因为不会被查?不过还是相信,事情会很快过去的。郭德纲毕竟不是黄光裕。(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