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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专家:中国有权禁止外国军舰在黄海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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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 08:59 环球时报

  环球网记者林永锋报道7月26日下午,由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和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反对美韩在中国近海军演法律研讨会”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酒店举行。在强调美韩联合军演违背联合国宪章原则、安理会主席声明和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律师一致认为,应该加强从国际法的角度学习研究,如何更好地保障中国周边海域安全。会上有专家主张,中国应以妨害沿海国经济权利为由,禁止外国军舰到黄海水域演习。

  日前,美国和韩国正在日本海举行代号为“不屈的意志”的军演,美国方面也已经表态将在黄海搞军事演习,理由是美国保持在国际水域行动的权利。对此,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刘楠来表示,中国、韩国至今没有就黄海(300海里宽)进行划界,按照沿海国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计算,如果美国军舰跑到中国这边的200海里里面,就算是进入到我们的专属经济区了。

  “专属经济区既不同于领海,也不同于国际水域或者说公海,沿海国是有一定的管辖权的。”刘楠来教授指出,虽然现在的国际法没有明确专属经济区不能搞军事演习,但是海洋法公约公海“和平使用”这一规定应该同样适用于专属经济区,就是说在那里的活动也不能违反和平的目的。要看到,美国违反有关国际法原则,多次在他国周边海域搞军演,已经损害了自己的形象。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市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梁淑英认为,外国舰船、飞机有在专属经济区自由活动的权利,但应该以不侵犯沿海国的合法权利为前提。她说,“外国军舰在某国的专属经济区内进行军事演习,不管其军演的目的是什么,沿海国都有拒绝的权利。原因在于,外国军舰在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进行的军事演习,可能会妨碍到沿海国对该海域的经济主权权利,沿海国完全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别国的军事行动。中国是可以考虑主张这一点的。”

  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所长杨毅指出,天安舰事件已经成为一桩“无头案”,所以我们现在要关注的重点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有关各方的战略博弈。实际上,在这一轮多方博弈中,无论是在军事、政治还是外交层面上,美国都是最大的受益者,恐吓了朝鲜、抓紧了韩国,又给中国施加了压力,推进了其“重返亚洲”的战略步伐。

  还有专家表示,国家实力是国际法的重要依托,任何法律的执行都要有力量支撑,其实,美国不是不懂国际法,而是有意绕开了国际法。最后,北京律协军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洪忠倡议,要加强军事国际法的理论研究,培养一批专业的军事法律师,从而在国际社会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作为针对美韩军演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民间“自卫战”,主办方强调,举行本次会议旨在“捍卫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与会军事战略专家、国际法学者、律师也都希望通过从国际法、军事法等角度分析,及时探讨美韩在中国近海军演的行为属性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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