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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入危机社会是不争的事实

(2010-10-01 21:56:40) 下一个
木然博客

这不是故作高论,也不是什么危言耸听。生活在中国的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感受到这一点。中国的全面危机包括政治危机、经济危机、社会危机和文化危机,其中政治危机是其它危机的根源和罪魁祸首。
道理很简单,如果单纯是经济危机,哪个国家都会有,哪个国家都会相对容易渡过,美国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爆发的经济大危机都转危为安。如果是社会危机也可能通过培育中产阶级、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得以解决、使人们有免于匮乏的自由。如果是文化危机也可以通过良好的教育并配以体现人类终级关怀的宗教得以化解。这些危机的解决的政治前提是政治民主,没有政治民主,这些危机只能通过军队、警察等暴力来解决,而通过暴力化解的危机只会导致更大的危机。正因为政治危机有如此巨大的破坏作用,分析的着力点集中在政治上也就理所当然。
有人提出了“失败国家”这一概念,其特征是暴力横行,国民缺少基本的安全感;贪污盛行、制度形同虚设;人民生活每况愈下、社会矛盾激化;无法有效控制国境,容易成为跨国犯罪和国际恐怖主义的渊薮。苏联是失败国家的典型,中国处在失败国家的边缘,因为政治危机正以加速度的方式扩张。政治危机主要包括制度危机、接班人制危机、政策危机、上访制度危机和合法性危机。
(一)制度危机。中国的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国的制度不论如何搞“六个绝不”,如何宣传优越,如何宣传特色,实际了却成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大联欢、大合唱场所。即使没有既得利益这一层关系,两个关键性问题也解决不了。第一,专制的问题解决不了。权力不分立必然导致专制。一个人不能自己监督自己,一个政党自己不能监督自己,一个政府也不能自己监督自己。一个人既是人大代表又是市长是不可能通过自己这个人大代表监督自己这个市长的,倒是给市长为所欲为加了一道防护栏。一个政党又是领导者又接受其它被领导之下的政党的监督是难以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即使监督也会出现监督的盲点和空洞,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在党的领导下也难以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直受到挑战,群众自治制度没有宏观权力制约的民主制度的保障随时会崩溃。
第二,自由的问题解决不了。因权力的高度集中与专制,政治自由所具有的驯化权力的功能严重萎缩,政治自由是其它自由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政治自由的其它的自由视权力的癫痫性发作而定。权力者高兴了,作风民主了,其它的自由能给权力者装点门面。权力者不高兴,其它的自由也就被收回,权力一裸奔,其它的自由的遮羞布再也没有被利用的必要。作为第四种权力的新闻媒体成了政党的喉舌,新闻机构难以独立,成为权力部门的下属机构,新闻自由形同虚设。宪法规定的各种权利成为权力者的道具,尤其是对付外国批评的道具。权力与自由的关系永远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权力多,自由少,自由多,权力少。权力与自由的多少最终取决于宪政,只有宪政在权力与自由之间划出边界,约束权力保障自由。目前没有解决权力滥用没底线,对自由的破坏程度不断加深,导致了各种各样的政治危机。
(二)接班人制危机。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上,接班人在接班的时候总是充满着变数、恐怖、血腥、暴力、阴谋、暗杀,每一次接班都不是伟大、光荣、正确的胜利,不是公开的胜利,而是阴谋的胜利。苏联的斯大林之于列宁、勃列日涅夫之于赫鲁晓夫,中国的林彪之于毛泽东、邓小平之于华国锋、胡耀邦之于邓小平等。接班人制的危机不但是权力交接时的危机,更是政治斗争的危机。接班人制最大的危机是它与党内民主产生矛盾产生的危机,接班人的核心是接班,接班人是指定的或内定的,原则上不能更改,其实质是历史专制传统的延续。党内民主不论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其基本要素是选举、监督、罢免、限任,采用的通行规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实质是现代民主潮流在党内的反映和应用。
专制与民主的对立表现在党内就是个人与多数的对立,接班人是一人说了算,党内民主是多数说了算,接班人制是选拔,党内民主是竞选,接班人制选拔的是一个人,党内民主的竞选至少保持在两个人,接班人有固定的培养期和观察期的特权,党内民主没有这样的特殊时期的特权。如果选择接班人制,在第一代、第二代甚至第三代还能说得过去,因为在第三代还有打天下坐天下的余威,到了第四代这种接班人制就会受到严重的挑战,尤其是党内民主的挑战。如果选择党内民主制,又会受到接班人制的干扰和阻挠,接班人不会放弃自己要到手的既得利益。如果一方面采取的是接班人制,另一方面又强调党内民主,二者的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由矛盾和冲突导致的政治危机显而易见。政治危机的爆发点在接班人的第四代、第五代或在与党内民主的衔接或转轨上。
(三)政策危机。因为权力是专制的,政策的制定既不科学也不民主,其政策制定出来会在传输的过程中失效。所谓政策出不了中南海,就是典型的政策危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有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其一是邓小平理论,其二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三是科学发展观。这三个理论作为理论的色彩并不浓,主要还是三个不同的政策,或者政治发展的理论政策,这三个不同的理论政策一方面表明继承性和延续性,另一方面表明前任的理论政策具有不足和缺欠,表面看来,通过三个理论政策化解了危机,实际上却是危机在接班人手中的传递,是把滚雪球般的矛盾传递。一个政策危机解决了,一个更大的政策危机出现了,一代人解决不了的政策危机不断地推给下一代。
政策危机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维稳的失败:“据今年两会上的国务院报告,2009年我国公共安全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了16%,而今年8.9%的增幅已超过国防开支增幅,总金额亦逼近后者,将高达5140亿元人民币。” 近年来,随着“维稳基金”在各级政府中的普遍设立,“花钱买平安”的“权宜性治理”方式也普遍起来,就是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凭负责官员的个人判断,其所体现出的政府行为明显缺乏原则性和规范性,“往往忽视、扭曲甚至排斥法律的作用”。这一恶性循环也表现在,“民众被提供了一种误导性的预期:如果你想让你的问题得到解决,就得制造点“威胁稳定的事端”;如果你连稳定都不会威胁,你的问题就别想得到解决。”一些群体或个人只能采用法律外的方式、甚至暴力来表达和发泄不满,也就是俗称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导致社会矛盾越加激烈。(转引自《中国青年报》:清华大学报告指各地维稳陷“越维越不稳”怪圈。2010.4.19)
(四)上访制度的危机。从湖北省委厅级夫人被打称被打错了就可知上访制度的暴力性。上访变成了截访,成了钓鱼执法的变相形式。上访不但没有化解民怨,反而使民怨沸腾。暴力执法导致暴力抗法,因上访渠道不畅,各种各样的反社会行为不断增加。
(五)合法性危机。上述四个方面都可以从合法性危机得到解释。合法性是人们对权力的自觉认同和服从,如果人们对权力缺乏信任,对权力的服从来自于惧怕,那就是陷入了合法性危机。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经济取得巨大成就的三十年,也是权力与资本结合的三十年,是权力不断腐败的三十年,人们从过去的永远忠于党、信任政府变成不信任党不信任政府最后发展到制度与民、政党与民、官与民的严重对立。从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到鸿忠抢笔,从平其俊讲官话到徐光辉不让直播,从人为制造的灾难变成救灾升官的网民反应来看,其对立的严重程度已经到了势不两立的地步。人们不再信任制度,不再信任政策,不再相信政府所说的话,哪怕是正确的对民对利有益的制度、措施和官语。
问题的核心是,不受限制的权力必然会导致滥用,它进入经济领域就是权力与资本的结合,形成权贵资本主义。它进入社会领域就会造成社会不公、非正义、两极分化、中产阶级大量移民。它进入文化领域就会箝制人的大脑和灵魂,使人除了形成感恩的奴才意识之外不能形成民主自由意识。中国进入全面危机,都是政治危机惹的祸,如果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建立以宪政民主为发展方向的政治制度,危机的后果不堪设想。
──转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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