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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发扬光大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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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媒体痛批:小悦悦已死,中华民族垂危了

(2011-10-23 22:35:58) 下一个


ZT: 媒体痛批:小悦悦已死,中华民族垂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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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2011-10-23 14:43:41

小悦悦死了,辗童案还在发酵,并已升级成国际事件,这段视频已播遍全世界,这对人类良心是超越极限的蹂躏。再看 YouTube 、 facebook 、 twitter ,对龙的传人之网络评议,堪称毒嘴毒舌。五毛党和愤青要对夷人义愤填膺地「说不」和「不高兴」,真有得忙了。

至于负责「引导舆论」的官媒喉舌,则要掘地三尺搜集好人好事,证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如何「代表人类先进文明」,中国人民有着怎样的幸福感和自豪感。然后找出多少年前某国也曾发生过见死不救的事例,再加以鞭挞和嘲讽。这是天朝百战百胜的基本定式。

然而辗童案这个溃烂的脓疮,总要面对。又闻粤省讨论立法,那两个辗童司机本来就有现成法律去惩治,立新法却是针对类似掉头而去的十八个途人。先不论这个国家从来都有宪法无宪政,有法律无法治,就本案而论,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都已不能探明这个社会的硬伤。英美属于海洋法系,德法等欧陆国家属于大陆法系,后者对见死不救会控以刑事罪。而英美只是道德责任而非刑事责任。却缘何海洋法系与大陆法系之文明国家,对救死扶伤都视为天赋的人道责任?就在小悦悦被车辗前几天,美国女游客在杭州西湖救起一个投湖轻生的中国妇女,而就在小悦悦被辗后两天,浙江又发生一宗女幼童被车撞而无人救助之事。前后两种事例在西方和中国都俯拾皆是。

说来无论道德倡导还是道德仲裁,都不应由政府充当,这该由公民社会自己去管。然而在专制中国,甚麽都由威权全能政府统管。可以想像,如果小悦悦惨剧在民间触发一场「道德自拯」的新文化运动,又或者民间自发成立一个「小悦悦基金会」,毫无疑问将被无情封杀,任何不受政府控制的民间组织都绝无存活空间。

全能政府把中华民族的道德也垄断了,必须由它来宣谕弘扬「代表人类先进文明」的说教,由它来给捡破烂阿婶的颁发慰问金和奖励,由它来立道德牌坊。目下拾荒阿婶已把慰问金转赠小悦悦父母,不管她领不领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顶桂冠她已戴定了。

没有公民的社会,莫说没有公德,连私德也在急剧风化剥落。若论中华民族道德的最低点,当然还数人人互相咬噬的文革年间。后文革的八十年代,社会道德有所回升。至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中国人臻达道德水准最高点。北京全城连小偷也罢偷,民心团结向上,这就是专制之下难得一见的公民社会,证明中国人可以成为公民。后六四二十多年,国人的道德又向最低点下滑。小悦悦案就是中华民族集体缺德的新标志。

抚今追昔,不由想起当年我曾受过的洗脑教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它来自阶级教育之白毛女故事,喜儿变成野人一般的「白毛仙姑」,是共产党把她拯救出苦海。如今小悦悦的命运告诉人们,正是「新社会把人变成鬼」!

(摘自: http://news.creaders.net/headline/newsViewer.php?nid=490318&id=1100685&dcid=21)


相关资料:


http://www.creaders.net/newsViewer.php?nid=490298&id=110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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