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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身上什么部位最好吃。。。

(2010-05-25 12:01:12) 下一个
猪身上什么部位最好吃。。。


猪身上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从猪拱嘴到猪尾巴,除了猪毛以外,没有不可以吃的地方。再说那猪毛,其实也是个宝。用它做的刷子经久耐用。可以说,全心全意为人民,只有猪了。它们真是粉身碎骨,死而后已。

在俺工作的研究所旁边,有一家为穷人看病的医院。里面有许多病人,还有很多黑人护士和护理员。门口有一位老大爷,推着一辆小车,只卖一样东西 --- 瓶装的炖猪拱嘴。靠卖一样东西能赚钱,真是奇了。原来,真是有人买。一次,看见几个黑人护士在医院门口等车,她们就每人买了一块猪拱嘴,当作零食吃。俺看的眼睛发直,就有一黑女人要给俺一块。因为不好意思推辞,就吞了下去。口感很有弹性,有一点酸,有一点象吃猪耳朵。晚上俺问太太,俺的嘴唇变大了没?太太皇皇然,不知所问何事。俺告诉她,俺今天吃了一大块猪拱嘴。俺看见那些爱吃猪拱嘴的人,嘴唇都很大。按照咱们中国人的逻辑,肝功不好的吃肝,肾功不好的吃肾,阳萎的吃鞭,吃啥补啥,你看看俺的嘴唇有没有变大?太太真的端详了俺一阵,说道:你的嘴唇真的很厚,很大。不过可能不是吃猪拱嘴才变大的,你是先有厚嘴唇,嘴谗,嘴大吃八方。先天的。猪身上无论什么地方你都吃。哪有你这种医生啊!

太太的话不假,俺真的是个谗猫。猪身上所有部位,俺都吃了个遍。不过,俺最喜欢吃的还是猪口条。在国内下农村当医生的时候,每次上厕所,那邻居的猪就跑过来,等着俺解手。刚刚方便完毕,它冲上去就用它的拱嘴往俺的冒着热气的粪便上拱。所以,在国内时,俺是不吃猪拱嘴的。除了猪会吃屎以外。农村的狗狗也吃屎。有一次出诊,去农民家看病。那只看门狗冲着俺汪汪狂叫,吓得俺不敢进门。刚好主人的孩子在院子里拉屎,主人一声吼,狗狗就放弃了俺,乖乖地跑去给小孩子舔屁股,而且舔得很干净,为主人节省了擦屁股纸。原来,狗的用途真的很大。美国的猪是不吃屎的. 黑人护士如此热衷吃猪拱嘴,一定有她们的道理。大家不妨可以尝尝猪拱嘴。猪拱嘴非常灵活,皮下是网状结构,很有弹性。内中夹杂着肌肉,它的主要功能是拱土。猪比许多人都聪明。很多人得了贫血,自己浑然不知。指甲苍白,甚至反甲,还不去看医生。贫血是猪最常见的疾病。猪知道自己患了贫血,就去寻找红土,然后就用它的拱嘴去拱土,她们吃红土就是为了补血。红土里含有三氧化二铁。灵巧的猪拱嘴,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口条之所以好吃,是因为它是净瘦肉。而且不柴,不塞牙。卤煮以后,切片浇汁,下酒下饭,又香又有韧性。口条表面有一层舌苔,内含有很多味蕾和腺体。卤煮前应该先用开水烫,然后刮去舌苔。这样卤煮出来才没有异味。


猪身上另外一个好吃的部位是它们的背部。红楼梦里有一段描写里脊肉的宴席。那猪只是远道买来的。一路上用竹鞭抽打赶路。等到猪只赶到了贾府,猪背已经被打肿了。届时取下来的里脊肉里含水量很高。无论是红烧里脊,糖醋里脊,吃起来又嫩又滑。非常爽口。来到美国,俺也买里脊肉吃,但是非常难吃,很柴。美国猪肉之所以难吃,是因为农场主人在猪饲料里添加了很多瘦肉精。国内的猪肉没有添加瘦肉精,所以肌纤维与肌纤维之间尚存有脂肪膜。口感不柴,又香又糯。 美国的猪身上没有什么好吃的部位。 不过,猪拱嘴,猪舌头,还有猪耳朵,可是个例外。把猪耳朵卤煮以后,再细细地切成丝,调以花椒油,辣椒油,葱花,香醋,生抽,吃起来很有有韧劲。不过,猪是从来不洗澡的,也从来不掏耳朵。所以卤猪耳朵之前,要火烧一下猪耳朵,再刮掉表皮,浇开水除异味,才能下锅。美国的猪还有一个好吃的地方。那就是猪蹄。美国的猪蹄有蹄筋,中国猪的蹄筋都被抽掉了,精华部分已经被人拿走了。中国的猪蹄经常在屎堆里行走。而美国的猪比较干净。猪蹄中最好吃的地方是它们的大脚指头。大脚指头的下方有一个很后很厚的肉垫,入味以后,一口咬下去。又香又糯,还有弹性。

陕西省西安市有一道名吃,叫作“葫芦头”。文革后,俺曾经到西安工作。有识途老马带俺去南院门去吃<春发生>的葫芦头。据说“葫芦头”是古代名医孙思藐的杰作。当时的长安是国际贸易中心。旅客甚多。大肠炖煮,浇到碎馍上,油亮亮的,很受旅客欢迎。孙思藐吃过以后,觉得腥臊。就把随身携带的药葫芦送给了大厨师,内含有花椒,大料,沙仁,豆蔻,丁香,回香,草果等,此后其味大为改观。从此。炖“大肠头”的名字就改成了“葫芦头”。其实,“葫芦头”好吃不好吃,主要在于搓洗得是否干净。那一次在<春发生>,俺等到热气腾腾“葫芦头”端上来,葱花油星漂在上面,夹了一块大的大肠头,送入嘴中,又香又韧,满嘴油滋滋的,那叫好吃啊。那一段大肠头,中心空,外面有一层肉,再外面是肥肉。等到俺刚刚咽下去,不好了,一股子怪味冲出来,几乎要吐。刚才那块大肠头,莫非就是大肠最末端的一节,里面是肠管,中间是一层厚厚的肛门括约肌,最外面的肥肉,莫非就是直肠凹的结蒂组织,它最靠近肛门?

来到美国,俺也尝试了再吃一回“葫芦头”,怎奈搓洗的技术不过关。 从未真正达到过孙思藐的水平。

大作家贾平凹常常拿“葫芦头”招待客人。一是它便宜,二是它解馋。作为文学家的贾平凹,把西安的“葫芦头”叫作“猪痔疮”。那种特殊的腥臊味和它在猪身上的特殊部位,叫此名正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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